1
岑春煊集:第四册
1.2.2.11 請将擁兵不援蒙混領餉之張興國革職并補其缺片
請将擁兵不援蒙混領餉之張興國革職并補其缺片

光緒三十年二月初八日(1904年3月24日)

再,貴州都匀協副將張興國,於上年隨同已故貴州安義鎮總兵岑有富來桂助勦,當委令該副將管帶黔軍中營,并派赴象州勦匪。乃該副將於匪徒攻破寺村一役,竟擁兵在城,不往救援,并敢向署右江道柴照朦混領餉,經柴照據實禀揭前來。臣以該副將既如此荒謬,即令率帶所部回黔裁撤。詎該副將又任聽書識周漢卿帶同婦女周江氏隨營回黔,且勇丁行至永福,復有互相搶殺之事。種種謬妄,實難姑容。

相應請旨,將貴州都匀協副將張興國即行革職,永不叙用,并不准投效他省軍營,以肅戎行。所遺貴州都匀協副將一缺,即由臣咨明雲貴總督、貴州巡撫照例核辦。

除咨行外,謹附片奏參,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硃批:另有旨。)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四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