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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集:第四册
1.2.1.7 請敕部换鑄廣東按察使印信片
請敕部换鑄廣東按察使印信片

光緒三十年正月十九日(1904年3月5日)前

再,前准部咨,嗣後印信篆文將次漫漶,即令早爲陳請换鑄,倘有因循遷就不及時請换者,交部議處。等因。遵照在案。兹據廣東按察使程儀洛詳稱,臬司衙门爲通省刑名總匯,上下文牘均以印信爲憑,関繋正巨。該司印信係光字一百四十八號,光緒三年由礼部鑄造頒發,迄今二十餘年,篆文業經漫漶,遵例將印模詳候奏請换鑄前來。

臣等覆查無異,相應請旨,敕部换鑄廣東按察使印信一顆,頒發啓用,以昭信守。其舊印俟新印到日,鎸刻繳字,另咨送部查銷。

除將印模送部外,謹照章改題爲奏,合詞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年正月十九日奉硃批:礼部知道。欽此。)

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29—79—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