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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 16949:2016内审员实战通用教程
1.5.2.5.1 8.5.1  对各单独问题的评价
8.5.1 对各单独问题的评价

针对每个问题进行提问并进行现场核实。每个审核提问项目的满分为10分,根据有效地满足相关的要求以及存在的风险情况,给出每个审核提问项目的实际得分。提问的内容见第7章7.5节。评分的标准见表8-4,评分指南见表8-5。

8-4 审核提问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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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谓“基本上”,指的是大多数情况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且不存在任何特定的风险。

8-5 审核提问评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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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单独问题进行评价时,应注意下列情况:

1)若某个提问发现多个问题,则选择最大的风险作为对该提问的评价。

2)根据发现的风险情况,审核员可要求启动紧急措施。见本章8.4.3节。

3)如果有问题没有被评价(用“n.e.”或“n.a.”表示问题没有被评价),则必须对不评价的理由进行说明。

4)对于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要素、子要素,必须有至少三分之二的问题得到评价。为了确保评价结果可比性,应对提问表中的所有问题进行评价。

5)如果反复出现过去审核中的不符合项,缺乏落实纠正措施,也可视为不符合项,例如:针对“原因分析”“措施落实”“满足顾客要求”等。

6)在进行过程审核时,应将涉及特别的产品和过程风险的问题标记为“*”号问题。对“*”号问题提问时,如发现特别风险,将按降级规则处理(详见本章8.5.4节)。但对“*”号问题的提问不应该比其他问题更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