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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 16949:2016内审员实战通用教程
1.3.2.7.11 2.7.11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标准条款:8.6)
2.7.11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标准条款:8.6)

1.标准条文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组织应在适当阶段实施策划的安排,以验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已得到满足。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组织应保留有关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成文信息。成文信息应包括:

a)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b)可追溯到授权放行人员的信息。

8.6.1产品和服务的放行——补充

组织应确保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得以满足的策划安排围绕控制计划进行,并按照控制计划的要求形成文件(见附录A)。

组织应确保为产品和服务初始放行所策划的安排围绕产品或服务批准进行。

根据ISO9001之8.5.6,组织应确保初始放行后的任何更改,都应完成产品或服务批准。

8.6.2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

应根据适用的顾客工程材料及性能标准,按控制计划的规定,对每一种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和功能验证,其结果应可供顾客评审。

注1:全尺寸检验是对设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

注2:全尺寸检验频率由顾客确定。

8.6.3外观项目

若组织生产的零件被顾客指定为“外观项目”,则组织应提供:

a)适当的资源,包括评价用的照明。

b)适当时,颜色、纹理、光泽、金属亮度、结构、鲜映性(DOI)、触感技术的标准样品。

c)外观标准样品及评价设备的维护和控制。

d)对从事外观评价人员的能力和资格的验证。

8.6.4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的验证和接受

组织应有一个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保证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过程:

a)组织接收供应商提供的统计数据,并对其进行评价。

b)进货检验和/或试验,如根据业绩的抽样。

c)结合可接受的已交付产品对要求的符合性记录,对供方现场进行

第二方或第三方评定或审核。

d)由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的零件评价。

e)与顾客达成一致的其他方法。

8.6.5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在放行外部提供的产品进入生产流程之前,组织应确认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制造国以及顾客确定的目的国

(如有提供)最新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8.6.6接收准则

组织应规定接收准则,要求时,由顾客批准。对于计数型数据抽样,接收水平应是零缺陷(见9.1.1.1)。

2.理解要点

(1)产品和服务验证的概念、目的

此条款中所说的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就是平常所说的产品和服务验证。验证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检验则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是验证的方式之一。

产品和服务验证,既包括了制造业常见的检验和试验活动,也包括了其他行业(如服务业)实施的检查、验证、监视活动。这些验证活动,经常被通俗地称为“质量检验”。以下是一些产品和服务验证的例子:

1)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进行检验。

2)编辑对出版物进行校对。

3)餐馆用探头对服务质量进行监视,等等。

组织应按策划的安排在适当阶段对产品和服务进行验证,检查产品和服务是否合格,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得到满足。产品和服务验证的对象不仅包括最终产品和服务,还应包括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中间产品和服务。

(2)产品和服务验证的策划与实施

1)产品和服务验证的策划。产品和服务验证的策划在对运行过程策划时就已经进行(见IATF 16949之8.1条款)。策划时应规定:

①确定验证站点。对于制造类企业,一般按购入、过程中和最终三个阶段设置检验站点,进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对于服务业,上述三个阶段的区别有时不是很清晰,组织应视具体情况设置监视和测量点。如饭店,其实施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的时机、内容及实施监视和测量的人员都会和制造业有很大差别,对其所购买的用于制作菜肴的原材料和配料要进行检验和检查;在食品加工和准备阶段也要进行监视和测量,此时的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食物的质量,还包括干净程度和卫生情况;在把饭菜端给顾客之前,还要检查一下饭菜以确保端给顾客的是顾客所点的;饭菜的制作和上菜的方式也要符合饭店的标准等。这些检查可以由厨师完成,也可以由服务员完成。

②确定每个阶段需要验证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及接收准则。接收准则应考虑合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同的组织、不同的产品,接收准则是不同的,可以是产品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验收细则、检验规程、顾客在合同中的要求等。在服务业,对服务过程的要求也可以是接收准则,如服务规范、规则、规章、制度等。

③确定验证的方法。如对进货是采用检验还是对供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验证的方式,是全检还是抽检。在确定验证的方法时,应考虑使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如GB/T 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④确定验证的设备和工具。

⑤确定验证的频次。

⑥确定验证的实施者,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检验人员以及决定工作的完成、决定产品和服务可以放行或交付给顾客的人员,其职责和权限一定要明确。

⑦确定验证需要的文件以及验证形成的证据(记录)。

文件可包括产品验证程序、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中应规定例外放行如何进行。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包括:检验和试验报告、检验和试验记录、质量合格证明;对“有权放行产品和服务的人员”要予以记录。

⑧验证结果的处理。根据接收准则判定产品的符合性,判断为合格的放行,不合格的执行IATF 16949之8.7条款“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2)按验证策划的要求实施产品和服务的验证。

(3)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的条件

1)只有策划的验证安排已圆满完成,验证的结果符合规定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时,才能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2)例外放行:产品的放行和服务的交付应在完成所规定的各个阶段的验证,而且结果符合规定的要求后进行。但当得到组织内部授权人批准,或在适用的场合下由顾客批准,对产品和服务规定的验证未全部完成之前,也可以例外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应当注意的是,例外放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些产品,如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等,是不允许例外放行的;建筑业对水泥和钢材也是不允许例外放行的,因为一旦不进行检验就放行,若之后水泥或钢材的质量出现问题,将无法追回,会对后续的过程和产品质量带来巨大影响,造成严重后果。

例外放行往往有风险,而且也不意味着放行后可以不完成必要的验证或不满足规定要求,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例外放行的前提是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例外放行:产品发现的不合格在技术上可以纠正,并且在经济上不会发生较大损失,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质量。

例外放行的具体操作步骤:

①对需要例外放行的产品,由责任部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报经授权人审批。

②对例外放行的产品做出可追溯性标识,同时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例外放行产品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标识方法。

③适用时,在例外放行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根据需要,应设置适当的例外放行的停止点(停止点:相应文件规定的某点,未经指定组织或授权批准,不能越过该点继续活动),对于流转到停止点上的例外放行产品,在接到证明该批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能将产品放行。若发现例外放行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

(4)验证的记录要求

应保留验证的记录。验证的记录包括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要真实、清楚,记录上应标明负责产品和服务放行的授权责任者。授权最终放行产品或服务的人员应可追溯。

(5)IATF16949附加的“产品和服务的放行——补充”

1)对产品和服务验证的策划应围绕控制计划进行,控制计划的格式在本标准的附录A中有说明。要想详细了解控制计划,可参见本人所著《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五大工具最新版一本通》。

2)控制计划不能代替作业指导书。控制计划主要是给工程师使用的,一般不能直接指导生产,因此要根据控制计划中要控制的项目和要求,编制一系列作业指导书,供现场的具体操作人员使用。

3)产品和服务初始放行的策划和实施应围绕产品或服务批准进行。产品或服务批准详见本人所著《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五大工具最新版一本通》第3章。

4)根据本标准之“8.5.6更改控制”条款,组织应确保初始放行后的任何更改,都应完成产品或服务批准。

(6)IATF16949附加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

1)全尺寸检验是对设计图样上显示的所有需要检验的产品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功能试验是指确保零件符合顾客和组织的所有技术性能和材料要求进行的试验。

2)应按控制计划的规定,依据顾客工程材料及性能标准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及功能验证。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的结果应能供顾客评审。

3)全尺寸检验频率由顾客确定。

(7)IATF16949附加的“外观项目”

“外观项目”是指在产品完工后即可见的零部件。也就是构成产品外露部分的零部件。一般来说,顾客会在工程图样上标注外观项目。对于外观项目,一般要求在生产零件提交前,对外观(颜色、纹理和光泽等)进行专门的批准。

有外观项目产品生产的组织,应做到:

1)有适当的资源,包括评价用的照明。照明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适当时,有颜色、纹理、光泽、金属亮度、结构、鲜映性(DOI)、触感技术的标准样品,以便进行比对。

3)外观标准样品和外观评价设备应得到了充分的维护和控制,以保持其质量水准。

4)由于在外观件的检验中“人为”因素较大,对外观评价人员的资格要进行验证,特别是目视能力和经验的要求。

5)必要时,编制“外观项目”检验、评价的作业指导书,对目视距离、目视角度以及目视时间等做出必要的规定。

(8)IATF16949附加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的验证和接受”

组织应建立一个过程以保证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一过程就是对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进行验证,经常被通俗地称为“进货检验”。

对外部供应的验证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1)组织接收并评价供应商提供的统计数据,并据此做出是否放行产品和服务的决定,以及是否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是否去供应商处进行第二方审核等。

我们平常所说的“免检”,又称“无试验检验”,并不意味着不进行“验证”,而是以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质量凭证作为依据,决定接收与否。“免检”是“验证”的一种方式的通俗表达。

2)进行进货检验和/或试验,并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调整抽样方案,如正常检验变成加严检验。

3)结合可接受的已交付产品的质量记录,对供方现场进行第二方或第三方评定或审核。比如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在某一时段交付合格品率较差,那么可以去供应商处进行第二方审核,审核的重点可以放在供应商的产品出货检验上。

4)由组织指定的实验室对供应商的零件进行评价。

5)与顾客达成一致的其他方法。

(9)IATF16949附加的“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组织应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生产和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10)IATF16949附加的“接收准则”

1)组织应规定接收准则。顾客要求时,接收准则应得到顾客批准。

2)对于计数型数据抽样,接收水平应是零缺陷。通俗地讲,就是说无论抽样数量是多少,只要有一件产品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能接受。零缺陷抽样检验方案详见本人所著《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五大工具最新版一本通》中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