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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及其相关疾病常用药物与相互作用
1.6.1.4 四、肾功能不全患者
四、肾功能不全患者

肾功能减退对药物的排泄过程影响最大,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吸收和分布也会发生变化。在吸收方面,肾功能衰竭时吸收速度及程度均下降,一般情况差,口服或肌注者均减少,宜静脉给药。分布方面,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水肿,细胞外液增多,表观分布容积升高。小肠对氨基酸的吸收障碍,血浆蛋白浓度下降,游离药物浓度升高,表观分布容积增加,血药浓度较正常肾功能较低。代谢方面,经肾排出的代谢物减少,多数药物在肾功能下降时的代谢过程情况并不十分清楚。排泄方面,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t1/2明显延长,血药浓度增加,产生药物蓄积,毒性反应增加。

肾功能减退时,需要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eGFR)、药物肾毒性大小、药物药动学特征、药物经血液或腹膜透析的清除情况、血药浓度监测结果等来调整药物使用剂量。剂量调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①维持原量或略减量:适用于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经肾脏和肝脏系统同时排泄的药物。②剂量需适当调整:适用于无肾毒性或轻微肾毒性,但主要排泄途径在肾脏,需根据肾功能减退来调整药物剂量。③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采用TDM监测用药并密切监测肾功能,适用于具有明显肾毒性,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此类药物包括氨基糖苷类、糖肽类、氟胞嘧啶、膦甲酸钠、更昔洛韦、利巴韦林等。④不宜应用者:适用于药物在肾功能下降的患者中发生其他系统的严重毒性反应。此类药物包括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呋喃妥因(可在体内蓄积产生神经系统毒性)、特比萘芬、金刚烷胺等。

肾功能不全时,部分核苷类及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需要根据eGFR调整剂量或停用,蛋白酶抑制剂及整合酶抑制剂基本不需要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的ART治疗药物调整见下页表3-1-3。

表3-1-3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ART药物剂量调整
(摘自欧洲2017年EACS指南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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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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