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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及其相关疾病常用药物与相互作用
1.5.3.2.2 伊曲康唑(Itraconazole)
伊曲康唑(Itraconazole)

【适应证】

1.静脉用药适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且怀疑有真菌感染患者的经验治疗,还适用于治疗肺部及肺外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以及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或两性霉素B治疗无效的曲霉病。

2.胶囊剂适用于皮肤真菌所致的足趾或/和手指甲癣。因胶囊剂口服吸收差,现较少用于侵袭性真菌病的治疗。伊曲康唑注射及口服后,尿液和脑脊液中均无原形药,故不宜用于尿路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治疗。

【注意事项】

1.心脏影响:伊曲康唑有负性肌力作用,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对于存在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医生需谨慎用药并严密监护。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激励作用,合用时心力衰竭风险升高,需加注意。

2.肝脏影响: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报告有非常罕见包括可致命性的急性肝衰竭在内的严重肝脏毒性病例。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对于肝酶升高或肝功能损害或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其他药物肝毒性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除非获益超过风险。

3.肾损害:伊曲康唑注射液中有羟丙基-β-环糊精,静脉给药时通过肾小球滤过清除,肌酐清除率<30 mL/min禁用伊曲康唑注射液。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可考虑转为使用伊曲康唑胶囊。

4.神经病变: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5.听力丧失: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曾有报告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

6.仅在潜在益处大于风险时考虑给儿童使用。老年患者慎用。

【禁忌证】

1.禁用于已知对伊曲康唑及本品任一辅料过敏的患者。

2.重度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30 mL/min)患者禁用本品注射剂。

3.除非危及生命,禁用于孕妇。育龄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孕。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报告概率最高的是胃肠道不良事件。其余见【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1.口服:餐后立即给药,应将整个胶囊吞服。一日1~2次,一次0.2 g。疗程根据疗效调整。

2.静脉滴注:开始2天给予本品一日2次,每次200 mg静滴,此后改为一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