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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及其相关疾病常用药物与相互作用
1.5.3.1.1 两性霉素B(Amphotericin B)
两性霉素B(Amphotericin B)

【适应证】 隐球菌病、芽生菌病、播散性念珠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由毛霉属、根霉属、犁头霉属、内孢霉属和蛙粪霉属等所致的毛霉病,由申克孢子丝菌引起的孢子丝菌病,曲霉所致的曲霉病、暗色真菌病等。本药尚可作为美洲利什曼原虫病的替代治疗药物。

【注意事项】 本品毒性大,不良反应多见,但它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1.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仅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隔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 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②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肝毒性,肝病患者避免应用本品。

2.治疗期间定期严密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心电图等,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

3.为减少本品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同时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25~50 mg或地塞米松2~5 mg一同静脉滴注。

4.本品治疗如中断7日以上者,需重新自小剂量(0.25 mg/kg)开始逐渐增加至所需量。

5.本品宜缓慢避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药液静脉滴注时应避免外漏,因本品可致局部刺激。仅5 mg规格用于鞘内注射。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及有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不良反应】

1.静滴过程中或静滴后发生寒战、高热、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血压下降、眩晕等。

2.几乎所有患者在疗程中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肾功能损害,尿中可出现红细胞、白细胞、蛋白和管型、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也可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

3.低钾血症,由于尿中排出大量钾离子所致。

4.血液系统毒性反应有正常红细胞性贫血,偶可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

5.肝毒性:较少见,可致肝细胞坏死,急性肝功能衰竭亦有发生。

6.心血管系统反应:静滴过快时可引起室颤或心搏骤停。此外,本品所致的电解质紊乱亦可导致心律失常的发生。本品静滴时易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7.神经系统毒性反应:鞘内注射本品可引起严重头痛、发热、呕吐、颈项强直、下肢疼痛及尿潴留等,严重者可发生下肢截瘫等。

8.过敏性休克、皮疹等变态反应偶有发生。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一般按1 mg、3 mg、5 mg、10 mg递增,逐渐增加剂量到0.7 mg/(kg·d)。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 mg/kg。开始剂量增加要慢,患者反应不明显时可适当加快增量速度。使用5%葡萄糖500 mL作为溶媒,6~8 h滴完。用药过程中患者反应明显,可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拮抗。为预防寒战高热,可在用药前20~30 min使用消炎痛栓1/3纳肛。本品对光不稳定,输液时需避光进行。累积总量一般在1.5~3 g。

2.鞘内给药:首次0.05~0.1 mg,以后渐增至每次0.5 mg,最大量一次不超过1 mg,每周给药2~3次,总量15 mg左右。鞘内给药时宜与小剂量地塞米松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同时给予,并需用脑脊液反复稀释药液,边稀释边缓慢注入以减少不良反应。

3.雾化吸入:适用于肺及支气管感染病例。一日量5~10 mg,溶于注射用水100~200 mL中,分3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