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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及其相关疾病常用药物与相互作用
1.5.2.1.5 头孢呋辛(Cefuroxim)
头孢呋辛(Cefuroxim)

【适应证】 适用于对该品敏感的,产或不产内酰氨酶的病原菌所致的中重度感染。呼吸道感染: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肺脓肿和其他肺部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发作,复杂性尿路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盆腔感染:盆腔炎等;其他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

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患者。

3.片剂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口服剂型应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减少胃肠道反应。

4.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品注射剂时出现轻、中度听力受损。

5.肌内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本品混悬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静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过了这个期限,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

6.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禁忌证】 对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如肌内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红斑、间质性肾炎、中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史-约综合征。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白细胞减少症等,偶见血小板减少症。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其他: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一般每日0.5 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每日1 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每日0.25 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 g。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每日20 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 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每日30 mg/kg,分2次服用,每日不超过1 g。

2.注射剂: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 g,每8小时给药一次,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 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 g。对于细菌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 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 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制备方法:①肌内注射,每0.25 g用1.0 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 g用3 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②静脉注射:0.25 g至少用2.0 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 g至少用6.0 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 g至少用15 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③静脉滴注:可将1.5 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 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3.肾功能不全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用量:eGFR>20 mL/min,0.75~1.5 g q8h;10<eGFR<20 mL/min,0.75 g q12h;eGFR<10 mL/min,0.75 g,qd。透析的患者透析结束时,应再给予单剂量0.75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