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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未全开月未圆
1.5.11 那年读书
那年读书

幼时初识字,有幸入幼。幼儿园里教的传统课目是“毛主席万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印象中家里最光鲜的是墙上的两幅贴画,一幅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另一幅是“春江水暖鸭先知”。那时的经典娱乐是每天早晚收听广播,大人们听指示,小孩子们听声音;饭后三五成群聚在“大榕树下”,大人们聊家常,小孩子们追逐嬉戏。偶会有人拿张报纸翻阅读报,要么是关心国家大事的干部,要么就是那时最吃香的供销员,算是见多识广了。大多数农村家庭中,除了草纸,估计没有什么像样的纸张,更别说书籍。

那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小镇家常。

八十年代初我上小学。改革开放的春风化成小镇物质供应上的渐次宽松和多样,虽然那时还是凭票凭证供应,但小镇的农贸市场交易日渐兴旺,人们暖化的心和松绑的手愈加向往勤劳致富,体现在小孩子们身上就是开始有了一毛几分的零用钱。那时的物价,一毛钱大概能换一块大白糖糕,或一根油条。我上小学时,每学期的学费是三块四,据说长期稳定无增长,每年还有若干申请减免学费的名额。那时开始有小人书(连环画)在同学中流传,流传比较广的是《西游记》。印象中那时每天正午收音机里有小说连播,非常火。新华书店也不失时机推出一套套的连环画。我记得当时《西游记》分成多册出版,一本一个故事,每本大概一毛二到一毛五,书店每周推出一本,吊足胃口。热爱连环画的小孩子每周省下零花钱,到发新书的日子,换成自己心爱的小书籍,是那个时候最大的幸福。一本连环画,总要翻了又翻,然后小心收藏于小柜子中。那时社头有户家穷的男孩子,总是去讨别人看完的小人书,然后找张白纸,在盛夏黄昏的鸡蛋花树下,手执铅笔,一点一点地描,一笔一笔地画书中那些人物。我不知道长大后那个男孩从事了何种职业,但那个虔诚的样子和娴熟的笔端,白纸上铅笔的线条,就那样深深地定格在我少年时的夏日晚霞中。

印象深刻的还有小学时一位“女侠”同学。她是我家邻居,父母靠收集废旧轮胎做成手工胶鞋,在集市摆卖为生。家中姐妹多,每天就轮着在家门口摆卖胶鞋作帮补。临街摆卖在当时并不是特别光彩和体面的事,会引人笑话和白眼。那时的小孩见识少,大多羞涩扭捏,但偏偏那女孩对摆卖十分泰然。那时小学早放学,夏日午后阳光温热,她就在家门口的摊子上“轮值”:一张小矮凳,一袋炒热的葵瓜子,一本小人书,逢人问询,就热情推介自家手作的“量地平”胶鞋。

我小时候容易上火,吃一点炒瓜子就喉咙痛,但此女孩天天吃,一袋接一袋,却从未见毛病,身体极好。之所以称“女侠”,还因为她总是和班里的男生抢小人书看,但抢归抢,她又总能侠道相处。所看的书,除了《西游记》之外,渐渐多了《山海经》等奇书,不知何来。再后来,上课时也在抽屉里偷偷看。一次被老师当场没收了,却是厚厚的一本《聊斋志异》,无图,纯文字版。看得津津有味,如入化境,甚至已练就一目十行的本领。可惜这项本领未能很好发挥在当时的学习和考试上,所以始终成绩平平,留了级。后来的故事丢失了,被埋在岁月的烟尘中。

读初中之后我开始接触书店,而且立刻迷上逛书店。那时所读的初中在小镇唯一的新华书店附近。每日步行上学放学,我一般上学图快抄小路,放学慢游逛书店。那时书店里书籍的摆放不像现在可以随意自由翻阅,而是经典的货架式:书籍都被陈列在柜台内的书架上或玻璃展柜中,看中哪一本,请售货员拿取,稍翻阅,决定是否买下。但那时售货员的基本职责是看铺、聊天,对顾客缺乏热情,更不会主动推介和服务,板着一张冷脸,书在顾客手上多看两眼就催促,翻两三本不买就不再理睬。

那时我的零花钱主要是不吃早饭省下的,另外就是祖母疼爱,偶尔给的一毛两毛,自然弥足珍贵,舍不得乱花。除了每周例行买一张五分钱的《周末》画报,其他的总是慎之又慎。一再犹豫之下,还是以选择学习的辅导书和习题集优先。那时学校里除了课本,最多有几张老师们手刻油印的练习卷,海量的题集还未兴起,所以家庭作业不多。大量的课余时间,我买了几本解题思路和习题集,倒是钻劲十足,兴趣浓厚,在每次考试中我都节节领先,我也因此得意洋洋。

八十年代开始出版的《黄金时代》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青春励志杂志,对我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有较大影响,那时基本是每期必读。至后来,不知何时,转成了《读者文摘》和《青年文摘》。

那时青春初萌,班里开始有琼瑶小说流传。虽然神神秘秘,但最终被老师发现没收,被批斗为“大毒草”,禁止传阅。我那时最听老师的话,老师说不能看,就坚决不看。对于那些偷看的男女生,于我心里都无端产生了鄙夷,认为那是不务正业、不好好读书之流,平时是划清界线的。

我不看琼瑶小说,却莫名地喜欢上一些心理学的书籍,如《青春期心理》《心理学研究》等,甚至开始追问从小就一直困扰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我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哲学的本源问题。当时读这些书,我几近狂热和执迷,幸而那时小镇书店里的心理学书籍就那么几本,很快就穷尽了。这样或许错失了一名哲学家,但也可能避免了一名疯子、傻子的产生。

有意思的是当时新华书店的几名售货员中,有一位女士,年纪和我当时的班主任相仿,样貌也极似,无由地就有亲近感,我去书店多了,渐渐和她熟络,所以有时有新书到的时候她也会推荐两句。书到手中,多翻一会也不至使她厌烦,这样我流连书店的时间就更多了。

上了高中,住寄宿学校。我的世界瞬间丰富了,宿舍二十多个姐妹,同食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分享的话题和书籍简直是五花八门,感觉过去自己一直是井底之蛙。

五花八门中的分享主题有两类:一是琼瑶小说和金庸小说,二是明星金曲。

女生宿舍中的琼瑶小说都是一本接一本传阅。有的没有封面封底,有的用旧月历纸包着,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最终传往何处。反正宿舍里自觉排好了队:今天你看,明天我看,后天她看,天天接力,看不完也要交出。宿舍晚上十点半之后关了灯,要么是躲在被窝里撑手电筒,要么是跑到梯间或者厕所,在微弱的灯光下追情节。当然,周六周日待在宿舍里看,是最舒适的选择。

在初中的时候我听老师的话一本没看,但一上高中就全部补上了。最初看的是《聚散两依依》《失火的天堂》和《燃烧吧,火鸟》,之后看了《窗外》和《菟丝花》等,总之一本接一本,像着了魔。琼瑶笔下尽是奇女子,内心坚毅,外表柔弱,出口成章,落笔成诗,她们的不凡经历、曲折爱情总是牵动我的心,我的情,我的泪,我甚至无法自拔地经常有苦命女子的代入感。

我明白当初老师们将琼瑶小说视作洪水猛兽,是因为怕书中的爱情故事被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模仿。如今回头再看,每个人的青春都自有故事,不必模仿,也来不及模仿。没有故事,青春就只有空白。当初那么狂热地一本本看,其中的情节,我现在一本都记不起来了,记得的只是小说的精妙笔法和奇巧结构,仅此而已。

八十年代末已有多部金庸作品被香港电视拍成剧集。我最初认识那些脍炙人口的大侠和武林故事都在电视剧里,但当真正再读金庸原著时,还是非常震撼。当时正值寒暑假期,我每日梦回古代,游走江湖,侠客相随,何不潇洒!那些英雄故事,全都出师有名,正史野史共冶一炉,气势磅礴,荡气回肠,充满传奇和趣味。更重要的是,金庸小说传扬的是爱国爱家,侠道仁心,怎不引起强烈共鸣?

故事的情节早忘了,如今仍在回味的只有读书的快感和青春的快意!

高中宿舍里的另一个分享主题是明星金曲。那时香港的第一代天王级歌星谭咏麟和张国荣实力相当,都好歌连连。据传在香港,经常有两人的粉丝因太过热爱一方而引发冲突,这种“偏爱”在我们的宿舍里也出现“短兵相接”、“针锋相对”之势。

那时没有歌集,更未诞生卡拉OK,所以每晚睡前就各派歌迷拿出自己手抄的歌本唱自己心爱的情歌。每有新歌推出,就迅速千方百计找歌词传抄,每人都是厚厚一本,有的图文并茂,并贴上那时流行的大头贴纸——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那个时代最潮的事。

记得一名女生口味特别些,既不喜欢谭,也不喜欢张,而是喜欢那时的日本红歌星近藤真彦,原因只有一个:帅。

我也喜欢唱歌,但对追星天生缺乏敏感性,我喜欢的是某首歌本身,至于哪个歌星倒不计较,所以经常是先到谭粉阵营唱,再到张粉阵营唱。

我那时也忙着“抄”,但不是抄歌词,而是抄古诗词。小学初中时已在课文中接触到唐诗,但上了高中才知道宋词。那些含蓄优美、凝练意长的词句,深深打动了我。那时新华书店里介绍古诗词的书籍不多,即使有,我也是紧绷绷的过日子,没有余钱。所以,最奢侈的做法就是买本漂亮的笔记本,然后加入传抄的队伍。一首接一首,传抄、背诵、模拟,“为赋新词强说愁”成了我高中紧张学习生活中一个另类的回忆。

后来,在当时一名新锐语文老师的推荐下,买了一本《唐诗鉴赏词典》和一本《宋词鉴赏词典》,两本词典大约花了20元钱,相当于那时一个月的伙食费。虽然倾尽了所有的积蓄,也忘了节省了多久,但当时确实欣喜若狂,无比珍爱。

这两本词典如今仍在我的书架,染上了岁月的褐斑。

上了大学,宿舍八个女生,来自五湖四海,六个同班,两个不同班,但都极爱读书,且无一例外地爱读小说,虽然全是理科生。

这个时候我开始接触到外国名著。《乱世佳人》《简·爱》《蝴蝶梦》等一批外国名著在宿舍里传阅。最厉害的是后来成为博士的郭,她看书不仅一目十行,而且过目不忘,竟然可以大段背诵《简·爱》中的段落和对白!

一大批国内的名家,如贾平凹、莫言、张炜、苏童、路遥、王朔等,我们都爱读他们的系列文集。

以前一直听说上了大学就轻松,但我基本保持每周三十节课以上,其中有五节左右是制图课。那时未有电脑制图,一幅零件图的手工制图大概花三五个小时,如果一幅装配图,动辄十个小时以上。我曾经试过连续三十个小时站在图板前,在无供暖的教室里,一边制图,一边看窗外大雪纷飞。

课余时间最爱做、最常做的事情就两件:一是看电影,二是逛书店。

那时有电影周报。我们一般选好电影院,周六或周日,一连看两场,大概五块钱。那时还有连放三场的电影院,大概花十块钱,给那些无处住宿的人一个过夜兼娱乐的方式。现在觉得那时的电影院充满人情味。

除了看电影,就是逛书店。

周末一早,两三人结队,搭乘公交车,直奔城中的商业区,找到书店,一头扎进书堆中。

我那时大多是在现代小说、散文的区域中搜寻,逐本翻阅。因为并不宽裕,所以对买书是几近苛刻地挑剔:既要作品好,又要印刷好,还要考察是否出自正规出版社,特别是同一作品有不同版本,我会极有耐性地反复对比和挑选。

在反复挑选过程中,有些书不经意就看完了,大多数人会将看完的书放回书架,继续寻找新目标,但我总是舍不得,因为能认真看完的书,一定是精彩的,我会尽量买下来,收到自己的书架里,成为“财富”。

九十年代,江浙城市的商品供应已十分丰富。在书店附近,不乏各种地道美食,但我极少帮衬,因为既要省下钱来买书,又要省下时间看书,很多时候只是在书店门口买一只热烘烘的烤红薯,吃饱了,继续看书,一看就是半天,甚至一整天,累极了,才一挑再挑,带着战利品高兴而回。

那时读书,最重要的趣味在于“评”。一本书,宿舍各人传阅之后,会对书中的情节、人物、文笔进行点评讨论,这些“高见”通常在“卧谈会”上发表,这是一天学习生活结束前最快乐活跃的时光。

好怀念那时读书的热情。

那时比较疯狂的事,是去书店排队等候名家签售。觉得与名家见面是一件非常神秘而高尚的事,所以我也去赶过几场,觉得那些书都特别珍贵和值得收藏。大学毕业后,我把所有书搬回家。那时家中只有一个书架,我将特别喜欢的放架上,其余的全部封存箱子中。我结婚后,母亲想着我会随时回娘家住,所以我房间中一切物品均保持原样,包括床铺、衣物和书架,我心爱的书籍当然也原样摆放。

结果,这样一放,就是经年。当年箱存的书籍,竟再未打开过,不管那时曾多么狂热地爱过。

人生不也如此?

工作之后手头相对宽松了许多,至少是买书时不用一挑再挑,难以取舍,结果是各种各样的书籍都买,结婚之后新家里最初准备的两只书柜很快满了,后来陆续再添置了几只,房间里仍到处都是被随手搁置的书籍。

工作之后,静心读书成了奢侈,但还是系统再阅读了鲁迅、梁实秋、张爱玲、三毛的系列作品,以及当代的王蒙、余秋雨、王安忆等名家的作品,品味他们不同的时代、人生和价值观。

而这些年最让我痴迷的,始终是一册《红楼梦》。第一次阅读,读的是复杂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关系,以及伏笔千里的精妙布局;第二次阅读,已忽略具体情节,感受的是极致的情景铺排和情感纠结;第三次阅读,体会的是一个家族和时代的兴衰成败,命运气数,以及其中的天理因果。

想起年少时读书,总觉得书本神圣,来之不易,阅读时总是小心翻阅,从不折角,更舍不得写划一笔,所以读完的书总是保持簇新。偶有好友借阅,总是一再叮嘱,不可污损。有些书实在舍不得外借,则宁愿再买一本相赠,以保证藏本的原样。而事实上,这些书大多被束之高阁,多年来独自寂寞。只是一架架、一柜柜的书,满楼满室,成了自己的安慰,房间的装饰。

如今年岁渐长,观念也渐转变。

一则书不求多,精读方可。过去觉得藏书越多越好,实是虚荣。其实只有真正精读、认同的书,收藏才有意义。所以有些读过的书,遇着合适机会,就送赠他人,既希望多人分享,也希望这些书能找到更投缘的新主人。

二则书不空净,思辨有痕。过去舍不得写划一笔,所以看过的书都没有留下阅读时的想法和情绪,当时真实的思想状态和认知水平无迹可寻。现在看来,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近几年,有好些认真阅读的书我都随手做了札记,感觉就像和作者交心和讨论一样,是个奇妙的体验。事实上,做过札记的书,等于经历了思考,我会更加珍而视之,不时翻看,温故知新。

平凡日子,是顺应时势,量力而行,追求有度,做该做之事,不妄自增加人生风险;而圆满人生,则是发挥所长,尽力而为,实现梦想,做想做之事,不空留绵绵余恨。

平凡与圆满,就如人生四季,花开花落,自然而不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