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政策
一、文化与民族文化
对于什么是文化,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定义,目前人们最广泛认同的是19世纪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到的:“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13]文化在内涵上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其实就是梁启超所提到的“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14]中的共业,着眼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着眼于人类着力于自然的独特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包括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语言、哲学、科学、教育)、规范的(道德、法律、信仰)、艺术的(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启用的(生产工具、日用器皿以及制造它们的技术)、社会的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15]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16]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地理环境的特点,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17]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其中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属于物质文化的内容;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等属于精神文化的内容。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文化极为丰富。在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上,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并且有一定的地域特点;民族语言较为丰富,我国共有80多种民族语言;在文学创作上,许多民族传承历史文化,文学作品多姿多彩,如藏族的史诗《格萨尔王》、彝族的《阿诗玛》、蒙古族《江格尔》等;在艺术上,有近年来云南纳西族、彝族、普米族、藏族、苗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印象·丽江》,蒙古族的《嘎达梅林》等,少数民族群众用他们最原生的动作,最质朴的歌声,最滚烫的汗水,与天地共舞,与自然同声,反映出一种民族情感,此外,一些民族的乐器,如哈萨克族的冬不拉、维吾尔族的手鼓、蒙古族的马头琴,也是民族艺术的最好表现,许多少数民族的人民都能歌善舞,艺术生活丰富,是我国文化艺术宝库中活的珍贵财富。在科学技术方面,有回族天文学家扎马鲁丁《万年历》,藏族的《四部医典》,都是我国历史上科学技术的先进表现。一些民族在医药卫生方面的独特之处,更是为世界所认可,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骄傲。
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经济的表现,相应的,这种文化会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有强大的生命力,从历史传承至今,是民族社会凝聚力的一种表现。民族文化从一种潜规则上规定了民族内部应共有的行为和道德标准,它适用于民族社会中的各成员,各成员都自觉地对此进行遵守和服从。民族文化以无形的力量将民族凝聚在一起,将文化整合成一个大的整体,使之延续下来。这些民族文化在一些方面,顺应社会的发展方向,对民族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同时在另一方面,由于过时与滞后,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被时代淘汰,影响社会发展,会成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一种阻力。
二、弘扬民族文化
中国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本民族独具特色和风格各异的文化。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为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尊重和保护,使各民族都可以自由地保持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促进民族间文化的交流,最终达到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文化政策。鉴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宪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工作条例》,也对此作了政策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文化部、国家民委于1980年8月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以下政策:
(一)加强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主要手段之一,党和国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
1.对于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少数民族地区较为普遍地建立了图书馆、文化艺术馆(站)。我国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薄弱,要先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最确实可行的方法就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建文化基础设施,诸如图书馆、文化馆。党和国家及地方自治机关也相应地制定条例意见,促进这方面事业的发展。1993年发布施行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要求,“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条件,设立具有民族特点的文化馆、图书馆。”2007年2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加强民族自治地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目标的基础上,重点改扩建一批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影剧院,提高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文化服务的能力;发展乡、村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立综合性的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
2.建立广播影视机构,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对于民族地区吸收先进文化,促进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据统计,1997年,民族自治地方已经建成广播电台202个,广播站1260个,电视台189个,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6899个。[18]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2004年开始至今,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开展了“电视进万家”活动,多次给边疆少数民族赠送数万台彩色电视机及收音机。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广播影视三大工程“并驾齐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也提出“新一轮的西新工程要重点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西部和边境地区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的译制制作能力。”
在国家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事业的同时,国家定期举办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戏剧“孔雀奖”评比和少数民族题材的电影、电视、文学“骏马奖”评选。国家自1992年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九个省、自治区实施“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几年来,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一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改善和丰富了当地的文化生活,受益的边疆各族人民群众达1000多万人。
(二)培养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和文化干部
为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活跃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五十年代初,在北京建立了国家级的中央民族歌舞团,由各民族演员组成,创作各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到全国各地演出,还数十次把中国少数民族文艺节目带到世界各国演出。到目前为止,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534个,艺术表演场所194处,图书馆661个,群众艺术馆82个,文化馆679个,文化站7318个,博物馆155个。全国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吉林等省有24所高等和中等艺术院校,专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此外还颁发了有关加强民族艺术教育工作、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的政策性文件,如2007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建立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基地,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
在民族新闻出版方面,在北京办有民族出版社,全国共有36家以出版少数民族文字或少数民族内容为主的出版社,有数百种少数民族文字或民族内容的报刊,还有专门播出少数民族语言的广播电台、电视台。2007年2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指出:“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事业,实施精品战略,重点推进国家级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载体建设。在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更多更好符合市场需要、满足群众需求的民族文化产品。”
(四)抓好民族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和民族文艺理论研究工作
1984年4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工作。80年代以来,国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收集、整理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资料,已收集1万多种。1500多万字的多卷本《中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百科全书》已编著完成,正陆续出版。1998年《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意见》规定:“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文物管理和保护机构,如民族博物馆、专题博物馆、民族保护村寨等,落实人员编制,给予一定的经费保证”。2007年2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指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和展示宣传。营建少数民族文化社区和文化生态区,有计划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保存完整的少数民族自然与文化生态区。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物和珍贵实物资料的抢救保护,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术人才。”
(五)保护民族地区建筑遗产
近十年来,国家投入巨资对西藏拉萨的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青海的塔尔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等大批国家重点文物古迹进行了维修。特别是1989年至1994年,国家投入5300万元、黄金1000公斤,对著名的布达拉宫进行了维修。各地还建立了一些博物馆、文化馆,搜集、保护少数民族文物。投资近亿元的西藏博物馆已建成使用。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0卷。
[2]《斯大林全集》第2卷。
[3]吴仕民.民族问题概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4]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5]林耀华.中国西南地区的民族识别.云南社会科学,1984,(2).
[6]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7]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8]王红曼.新中国民族政策概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9]王红曼.新中国民族政策概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10]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11]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
[12]图道多吉.中国民族理论与实践.太原:教育出版社,2004.
[13]〔英〕泰勒.蔡江浓译.原始文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14]梁启超.什么是文化.时事新报副刊学灯.1922-12-7.
[15]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6]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7]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18]王红曼.新中国民族政治概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