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少数民族干部问题和我国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必要性
(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意义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一件关系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大事,不仅从理论上体现出我国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坚持,同时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现。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中起着桥梁作用、保证作用、骨干作用、带头作用;他们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导力量、骨干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保证。
2.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贯彻民族区域自治,行使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的标志。
3.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加速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历来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我党自建立以来,就注意培养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了解本民族的特点,了解本民族人民的利益所在,了解民族群众的需求与愿望,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他们是维系党和少数民族良好关系的桥梁,为革命的胜利及巩固,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是汉族干部难以做到的。
在新中国成立前,党就深入民族学校,向少数民族宣传马列主义,吸收少数民族力量,此后又在延安创办民族学院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造就了一批人才,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这其中杰出的代表有:乌兰夫(蒙)、陈翰章(满)、邓恩铭(水)、马本斋(回)等。新中国成立后,在吸取以前经验的基础上,党和国家通过各种形式,继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少数民族中优秀的青年、干部、党员进入学习班进修、出国深造等,大量的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
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历来重视民族问题,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为了保障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保证这项政策的顺利实施。195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指示》中,强调要把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1951年11月24日政务院通过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项战略措施。
党在任用干部的原则上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任人唯贤,在选用少数民族干部标准上提倡邓小平同志的“四化”,即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这些方针政策随着革命和建设任务的不同,也相应地做出变化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但始终不脱离国家的大政方针,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根据全国和民族地区革命建设的需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政策上实行:1.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人;2.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应与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大体相适应;3.放宽民族干部的选拔,必要时可专门从农村人口中选拔培养;4.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的散杂居地区也适当任用民族干部;5.除培养政治干部外,努力培养技术型民族干部,提高民族地区经济水平;6.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精诚团结。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自从建党以来,经过数年的努力,在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为确保民族问题顺利解决提供了保障。时至今日,大批民族干部成长起来,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个岗位上,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经济、教育、理论、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人才的相当规模的队伍。全国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迅速地从1950年的1万多人发展到今日的270多万人,成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国家十分注重对这支队伍的培养,如每年组织一部分民族干部在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与此同时,针对民族干部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优化民族干部队伍,从而使其在结构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但尽管如此,我国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仍存在问题,比如民族干部总量少,任职职位低,且绝大部分在乡镇;干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后备干部严重缺乏,严重断层。鉴于此种情况,我们在今后的民族干部培养工作中,在队伍建设上,应提高民族干部在当地人口中所占比例;加强基层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素质建设上,针对民族干部大力开展文化、业务培养,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积极培养民族干部的后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