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一、民族问题的概念
民族问题概念作为民族理论中最基本的和最基础的理论,直接关系到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无论是作为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客体,还是作为社会和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主体,在活动、发展中,相互间总是发生联系、发生矛盾。民族问题是和民族存在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存在于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过程中,基于民族特点和差异所发生的,表现在民族诸特征及其具体形式上的民族间复杂的社会矛盾问题。民族问题是一个多种因素作用下的非常复杂的过程。民族的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基本结构、基本素质等,都是起着重要作用的要素。“民族问题就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直到民族融合或消亡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问题的总和。”[1]在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中,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
(一)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与民族特征、民族性质密切联系着的。民族问题的产生有两个基本因素:一个是自然的因素,即民族的特征、特点的因素,这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前提和条件。第二个是社会的因素,即民族的性质的因素,这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也就是人为地违背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导致的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敏感而复杂的社会问题。民族问题的产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民族自身的发展,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第一原因。如果一个民族自身得不到发展,它只能永远都处于落后的原始民族状态,这样人类社会也不会有进步。其次,民族关系问题是产生民族问题的重要方面。再次,民族与阶级、国家的关系,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总之,民族问题的产生,其基本原因是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的存在。在阶级社会中受阶级因素的影响,所形成的一切民族不平等行为特征的一切问题,虽然形式各异,都属于民族问题的内容。
民族问题的发生、存在范围,民族问题的表现形式是与民族特征相联系着的。民族问题发生在民族和民族之间,也存在于民族和民族之间,并不发生、存在于民族内部。民族内部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阶级问题。具有不同的民族特征的人们集团之间发生的矛盾、问题是民族问题。民族之间出现矛盾,除了阶级的因素外,还有一个民族特征上的差别的缘故。民族问题表现在民族的诸特征及其具体形式上,即表现在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族问题是由民族的特征、性质引起民族之间矛盾并通过民族的诸特征及其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问题。
民族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发展变化的。民族问题的变化取决于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还取决于社会基本矛盾和革命斗争过程的变化。这就是说,作为社会发展中最复杂的社会问题之一的民族问题,没有凝固不变的内容和性质,它和社会问题、阶级问题、革命问题密切联系,并受这些问题的制约,必然随着这些问题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历史阶段,民族问题的内容和性质是不同的。
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在古代既已有之,在阶级社会,民族问题的性质主要是对抗性的矛盾。在封建割据状态下,民族的奋争与不统一是普遍现象,虽然有众多激烈、残酷和壮烈的民族斗争,但未能产生强烈的民族意识,也未能形成大规模的危及整个封建制度的民族运动。只是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在年轻的革命的资产阶级领导下的革命中,才有了真正的民族运动和民族意识。封建割据,阻碍着民族的统一,阻碍着民族市场的形成,新生的资产阶级要求彻底摧毁封建制度,以保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完全胜利。市场成为了资产阶级学习民族主义的第一所学校。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以全民族利益“代表”的身份,在“民族独立”、“民族主义”以及建立“统一的全民族国家”的旗帜下,发动了人类历史上真正的民族运动。这一时期,民族问题的基本问题就是废除封建专制,建立“民族国家”,以满足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要求。由于民族运动发展的不平衡,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各地区有明显差异。在西欧,由于民族比较单一,民族关系不甚复杂,内外部民族压迫都不甚突出,民族国家成为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在东欧,资本主义处于萌芽阶段,封建主义占统治地位,内外部民族压迫突出,多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多民族国家;在北美,美利坚人推翻英国殖民统治后,建立起了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民族国家——美利坚合众国,但内部有尖锐的白人和印第安人的矛盾;在亚、非、拉美各国,除日本外,大多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尤为突出。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民族问题越出局部范围成为世界性问题,变成了各被压迫民族的人民从帝国主义奴役下解放出来的问题,民族问题与殖民地问题结合起来,是帝国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革命的要求和民族问题的特点。
社会主义阶段的民族问题。民族问题作为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它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社会主义阶段,民族问题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主要是各族劳动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因此,民族问题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民族问题主要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的问题。社会主义时期,在民族问题方面主要有两大历史任务:一是实现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一是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缩小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第一个历史任务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已经基本实现,第二个历史任务目前正在进行,任务尚相当艰巨。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问题的解决,才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尽可能的帮助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民族,逐步赶上或接近发展水平较高的先进民族,求得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共同进步,是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获得充分发展,从而使民族间由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发展到经济、文化事实上的平等,最终进入没有民族差别和民族融合的大家庭。
中国现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说在这个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不完全的、不成熟的。这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建成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具体的、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中国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胎于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和原始公社制度浓厚的社会,还不是完全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因此,中国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这一阶段的民族问题,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其独特的社会作用和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求更快地发展经济文化。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民族问题上的客观反映。一方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权利、地位平等的各民族,有着共同的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及实现共同繁荣的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基于历史原因,各民族发展基础不同,发展进程不平衡,又造成了各民族间存在着先进与后进、先富与后富的差别,大多数少数民族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低。少数民族的发展愿望与现实状况的矛盾,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起点和基础不同与相同的追求目标之间的矛盾,已决定了各民族的“等速”发展是不能解决这些矛盾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当前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合理要求,同我国现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完全一致的。
(二)民族问题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性质
民族问题的内容是与民族特征、民族性质相联系的。综观历史和现今的民族问题,就会发现其基本内容是民族诸特征表现形式上的不平等,主要是政治、经济、文化上民族的不平等(包括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当然,不平等的形式、程度、性质都有所区别。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是随着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社会成员之间财产上的不平等(私有制),社会成员划分为阶级,血缘亲属的氏族共同体成员的平等关系被破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了维系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的共同语言、共同文化特点时出现的。民族特征和民族特点本身,就是民族之间的差别,民族之间的不平等。而且这些民族特征就是引起某种民族不平等、表现某种民族不平等的因素和方面。民族这个新的人们共同体一开始就包含了不同的阶级。民族内部的阶级不平等或差别,扩展、延伸到民族之间就会造成民族之间的不平等。民族内部对立阶级的存在必然引起民族压迫剥削等。民族问题既有一般阶级不平等的内容,也有民族特征、特点方面表现出来的不平等的内容。民族不平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程度不同,矛盾的性质也不同。它既表现为经济上的剥削掠夺,政治上的压迫统治,地域上的渗透侵占,文化上的摧残限制,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上的欺凌侮辱和对民族的歧视,也表现为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及表现在民族方面的工农、城乡差别等等。民族问题的内容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民族问题发生的历史时代和具体条件以及民族的性质决定着具体历史时代和具体社会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在这些阶段的民族类型中,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是主要矛盾方面。
民族问题的性质是与民族性质相联系的。一定历史类型的民族是由特定的历史的阶级组成的。它决定一定历史时代民族问题的基本性质。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包括帝国主义阶段)时代都是激烈的阶级对抗的时代。在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各民族类型中,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所以,私有制社会中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不同民族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一敌对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对抗性的矛盾问题。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存在了,阶级斗争虽然还部分地存在,但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它在民族问题上的地位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社会主义民族内部,阶级对抗已经消失,但还存在着劳动阶级内部的阶层区别。劳动人民是社会主义民族的主体,占主导地位。因此,这个时期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当然,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形成对抗,并且还会存在或多或少的敌我矛盾性质的民族矛盾问题。
二、民族问题与社会总问题
一定的社会都包括一定的民族、一定的阶级、阶层、种族等等。组成社会的各方面、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矛盾等,构成了复杂的社会总问题。一定社会的民族问题是构成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与阶级问题和社会革命问题的关系密切。
(一)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
民族与阶级之间的关系,也同样敏感而不容忽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族问题上的民族因素和阶级因素的交织和影响,使民族问题更加复杂化,也使正确认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显得更加重要,更具有实践意义。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有联系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关系会影响、反映到各民族间的关系上。各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也可能反映到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上来。在阶级社会里,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的。民族并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整体。私有制社会里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民族问题产生和存在的主要原因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以及阶级剥削的私有制制度;2.民族压迫实质上是阶级压迫。3.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的阶级斗争,也可能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
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是有区别的。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从原则上说,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属于各民族内部的问题,民族问题则是属于不同民族之间的问题。它们在产生的原因、存在和表现的范围、内容、影响范围、存在时间上都有所不同,是有区别的:1.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所不同。民族问题的产生有民族特点、差别的因素和阶级的因素两个方面,不都是同阶级相联系着的。2.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存在和表现的空间范围不同,阶级问题比民族问题存在的范围要广泛得多。3.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内容有所不同。4.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影响范围不同,民族问题的影响范围比阶级问题的影响范围大。5.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存在的时间不同,民族问题要比阶级问题存在的时间更长。
正确认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对正确理解和掌握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问题的关系,正确贯彻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是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是:
1.从民族问题的比重、活动范围来说,它既不凌驾于、也不相等(平列)于社会革命问题,而只是社会革命这个全局中的一部分。
2.从民族问题的作用、意义来说,既不能夸大成重要无比,也不能缩小成微不足道,而实实在在、确确实实是相当重要。民族问题绝不只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消极的一部分,它对社会革命起着积极的、不可忽视的作用。民族问题解决与否,也直接影响着社会总问题的解决与否。
3.从民族问题和社会革命问题的相互关系来说,既不能对立起来,也不能割裂开来,既不是抵触的,也不是互相无关的,而是密切相联系的。国际范围的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与压迫民族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相互关系是这样,一国之内的民族问题与这个国家的革命和建设的关系也是这样。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3年秋第一次提出了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相联系的思想;在总结欧洲革命经验的过程中,明确论述了民族问题、民族解放运动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产阶级革命的相互关系;19世纪50年代,分析亚洲民族运动的形势和意义时,把民族殖民地问题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联系起来。也就是说,这一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有关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又在同第一国际工人运动中的马志尼主义、蒲鲁东派的民族虚无主义、巴枯宁派的泛斯拉夫主义的斗争中,捍卫和丰富了这个理论,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
列宁和斯大林在新的历史时代和新的社会条件下,同第二国际(特别是奥托·鲍威尔)和俄国党内的机会主义(布哈林、皮达可夫等)的斗争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明确指出: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的一部分。[2]
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的关系的理论提出了“民族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理论,这是“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这一原理在中国的具体化。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阐述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及其伟大意义,并在实践中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与革命问题的关系,始终把中国革命看成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把国内的民族问题看做是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非常重视民族问题,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便民族问题在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地、不断地得到解决。
三、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问题
(一)民族关系的概念
民族关系是在民族交往中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等特定内涵的社会关系。
民族关系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既具有广泛性,又具有有限性。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接触交往增多,交往的范围和程度较之过去广泛而频繁,无论是从地理区域间或社会生活的领域来看都是如此。随着我国民族平等政策的切实贯彻落实和民族平等思想的逐渐深入人心,在一些社会交往中,个人的民族属性一般无关紧要,各相关人员是以社会普通一员的身份发生关系。因此,不同民族的人们以一般社会成员如工人、农民的身份发生关系时,不属于民族关系;不同民族的人们以民族成员的身份出现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交往和联系的关系,才属于民族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具有社会性。我们观察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发生的关系是否能构成民族关系时,关键是这种关系中是否具有民族性的内容。绝不能把所有的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发生的关系排除在民族关系领域之外,也绝不能把所有的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发生的关系一概纳入民族关系之中。要注意民族群体与民族成员个体的区别,也要注意它们的联系,既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两者截然分开。
民族关系有多种表现形式,有以民族群体(或其部分)交往的形式表现的民族关系;也有以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相互交往中表现的民族关系;还有以曲折的方式表现的某种民族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
在观察和认识民族关系时,一定要注意民族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既不能扩大也不能有意回避或缩小民族矛盾、民族关系的范围,不能把本来属于民族矛盾、民族关系的问题尽可能说成其他问题。既要辩证思维,又要实事求是。
(二)民族关系问题
民族在交往的过程中,有以下几种交往的形式:第一种为民族内部交往的关系。第二种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它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个民族成员与另一个民族成员之间的交往关系;一个民族家庭与另一个民族家庭之间的交往关系;一个民族的群体与另一个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第三种是两个以上民族的交往关系。这种交往关系比较复杂,往往因为交流的内容不同而不同。加之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近现代以来民族国家的兴起,跨国同源民族之间的关系构成民族关系的组成部分,这一部分民族关系既涉及民族关系史的内容,也涉及国家关系问题。从民族关系的内容来看主要是经济交流、文化交流、政治交流、社会生活交流等诸多方面。从民族关系的表现形式上来说,既然结成了民族关系,就有和谐与不和谐之分。中国少数民族关系有和平的一面,也有战争的一面,更多的时间里则是全局的和平与局部矛盾相对立统一的一面。
综观以上有关民族关系定义的理论研究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实际情况,民族关系是指民族内部、民族之间、多民族及跨国或跨地区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和平、战争或和平与矛盾并存的交往关系。这个定义从类型上将民族关系划分为民族内部关系、民族之间关系、多民族之间关系及跨国或跨地区民族关系等四种类型;在范围上将民族关系概括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范围内;在形式上将民族关系确定为和平、战争或和平与矛盾并存三个方面。这个定义不仅能从历史性的角度总结民族关系发展和转变的规律,而且也能从共时性的角度概括民族关系的类型、范围及内容。
处于战争状态中的民族关系,是民族关系问题中性质最为严重的一种。它不仅对各个民族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产生极大地破坏作用,而且使各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历史上民族战争印证了这一道理。因此民族之间以战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关系问题,是性质最为严重的一种民族关系问题,尽管参与战争的双方也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但战争本身对参战双方的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因此世界有识之士均不提倡以战争方式解决民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处于和平与矛盾共存状态中的民族关系,是历史与现实中最常见的一种民族关系。而且在人类发展史上,民族关系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表现出这种态势。原因很简单,因为纯粹和平友好的民族关系并不长久,人类历史本身就是在矛盾和冲突中走过来的。纯粹以战争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关系也不可能长久,因为战争对人的生命、财富的破坏是巨大的。经过战争洗礼的民族都深知和平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但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不遇到来自环境的矛盾和人类本身的矛盾,因此表现在特殊的社会群体—民族交往过程中,既充满和平又存在矛盾,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过五十多年的努力,我们逐步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繁荣和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关系,但从外部讲,国际反华势力借助“东突”恐怖势力干涉我国西北边疆问题、借助达赖势力干涉我国西藏问题,从而引发民族关系问题;从内部讲,由于历史、生态、经济及文化原因导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因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不平衡而产生民族关系问题。再从世界范围来说,自二次世界大战至今,整个世界一直处于全局和平与局部矛盾相对立统一的状态。即使在民族宗教问题突出的世纪交替之际也不例外。可以说,和平与矛盾共存的民族关系是民族关系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更具体一些来说,全局和平与局部矛盾的民族关系是世界民族关系的主流。
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所谓的民族关系问题,不外乎两种形式,一种是战争的形式,另一种是与和平共存的矛盾形式。但它均以问题的形式出现。因此我们认为,民族关系问题就是指民族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当代中国,从性质上来说,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关系问题具有两类性质,第一类性质的民族关系问题就是敌我问题,如以“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为旗帜进行分裂祖国的“东突”恐怖主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正常发展的重要问题。第二类性质的民族关系问题就是人民内部问题。如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因经济利益引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或冲突,因政治权力得不到保障、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不到保护等引起的问题。
虽然我们从性质上将民族关系问题分为两类问题,但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也就是说,敌我矛盾在一定的条件下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敌我矛盾。这主要取决于我们对民族关系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东突”问题,如果我们措施得当,一些受蒙蔽的“东突”分子会放下手中的武器,与人民政府握手言和,这时敌我矛盾就有可能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相反,如果我们在处理“东突”问题时措施不得当,就会激化人民内部矛盾,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对民族关系问题的处理方法将直接导致民族关系问题的最终去向。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期,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时期,将是我国民族关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时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特征,将在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上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中华各民族间的凝聚力和对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将进一步增强。我们要在充分估计到这种主流方面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关系上可能面临的许多困难和不安定、不团结的因素。
首先,必须在方针、政策等方面制定出正确的总的原则。第一,必须科学地分析和预测民族关系发展的总的或主要的趋势,这是前提。第二,合理确定民族工作的根本方针,实现或促进民族发展,这是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关键。第三,以优惠或特殊、灵活政策造成有利于民族发展和有利于协调民族关系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包括社会、物质、精神等方面的),尽可能地满足或照顾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发展利益,这是基础。第四,把依法调控或协调民族关系作为基本原则。这是协调好民族关系的重要保证。
其次,必须注意掌握民族关系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三个方面。第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注意民族意识的发展轨迹。民族意识的适度增强,将有利于民族发展,也有利于民族关系在较高层次上的正确确立。相反,民族意识增强过“度”,将损害或破坏民族间的正常关系。第二,在实际工作方面,注意民族利益、民族权利的公平合理和民族发展的相对均衡。第三,在人的方面,也就是在民族关系的载体方面,注意各民族的知识分子、民族干部和民族上层人物的作用。
再次,针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除了从总的政策方面进行引导外,还要采取一些相应的具体措施来调控民族关系的发展。第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马列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和宣传。第二,采取特殊、优惠的政策和有效措施,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这是解决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问题的治本的方法。第三,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是协调、发展民族关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调整民族关系的前提和基础。第四,加强民族理论研究。对民族关系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必须从理论上给予科学的解释、说明和概括,为党和国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理论研究的超前,新的科学理论的先导,是我们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时做到政策对头,措施得当,争取主动,化解矛盾,取得最佳社会效果的基本条件。第五,要大力培养和大胆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继续努力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要注意培养和选拔为少数民族群众所信赖的领袖人物,要充分注意少数民族干部在协调和发展民族关系中的特殊作用。
最后,还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注意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
【注释】
[1]彭英明,唐奇甜.民族问题及其实质浅谈.民族研究,1981,(1).
[2]《斯大林全集》第6卷,第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