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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政策
1.2.2 第二节 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中华民族的称号虽然是在近代与帝国主义列强的抗争中才出现的,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经过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在中华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一个由多元到一体的凝结特点。本节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框架下,探寻多元一体格局发展的轨迹,将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7]

一、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孕育

从远古到春秋战国,是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孕育时期。正如陈连开教授在《中华民族形成史的分期》一文中所指出的:

远古时代的各部落集团经过斗争与接近,就产生了这些部落集团的融合与分化,融合的结果产生了夏商周三族:传说中禹的儿子启在黄河中游地区建立了夏朝,华夏族进入了形成时期。夏商周时期是华夏族的形成时期,先是在黄帝部落的基础上出现了统一的夏朝;后来,兴起于东夷的商人灭掉了夏朝,商人进入黄河流域建立商朝,商人也就与夏人融合在一起;商朝后期,兴起于西戎之地的周人又灭掉了商朝建立周朝,史称西周;夏人、商人、周人成为统一的周朝统治下的子民,华夏之称开始出现。华夏首见于《左传》所载孔子云:“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夏”是指西周分封的诸侯,称为“诸夏”,孔颍达疏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故谓之华。”也就是说,“华夏”一词首先主要是因文化的差异而出现的,当时接受西周分封的诸侯国都包括在华夏之内,统称为华夏,以与文化相对落后的夷、蛮、戎、狄相区分。

分化的结果产生了“四夷”各族,春秋、战国时期进一步形成华夏族居中,夷蛮戎狄配四方的“五方之民”构成统一的“天下”,形成了“修其教不移其俗,齐其政而不易其宜”的“因俗而治”。这些表明华夷统一已经形成历史大势。春秋战国时期,周朝势衰,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风起云涌,形成了齐、燕、魏、赵、韩、秦、楚七国并立的局面,随着战争,华夏族与周围各族开始了兼并和交融。首先,自称为“夷狄”并被排除在华夏之外的楚人、秦人开始参与争夺中原的霸主地位;其次,要求统一的呼声逐渐高涨,主要表现就是出现了自黄帝至周一脉相承的王位继承系统,即出现了夏商周三朝,以及被排除在华夏族之外的楚、秦的祖先都是黄帝后裔的学说,为华夏族的进一步凝聚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一时期,中华民族的“多元”表现为各民族有不同的起源和文化,“天地之中”的“中国”管辖着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五服”;一体,不仅体现为中国古代民族开始走向融合,也体现为夏商周是国家形态的统一体。之所以没有把这一时期划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期,因为夏商周时期的国家还没有形成中央集权统一的政治模式,中华民族一体的疆域基础也远没有奠定,其国家规模离中国特定地理结构使中国疆域可能达到的“四至”相差很远。分封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格局的特定内涵不同,它最终还是导致了东周时期的“礼崩乐坏”、“诸侯争霸”、“四夷交侵”。但大一统的观念、各民族经济的内在一体联系、多元一体格局的凝聚核心汉族的前身华夏族的形成等因素推动着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形成。

二、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形成和稳定

从秦汉到1840年,是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形成和稳定期。秦汉400多年的中央集权统治,奠定了统一多民族中国一体模式的基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模式。在民族和文化多元的环境下,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为“多元一体”打下了文化基础。秦汉时期还奠定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基础和“因俗而治”的政治结构多元一体类型模式。经过300多年,三国两晋南北朝从一体走向多元,许多民族“逐鹿中原”,民族融合得到实现;到隋唐再统一时期,又维持了300多年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央集权统治,中华民族一体疆域和队伍壮大。再经过360多年分裂的严峻考验,又迎来了元朝更大规模的统一;经过元明清三代的700多年中央集权统治和统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稳定地确定下来。清代,中国与邻国的边界逐渐形成,通过与邻国签订具有近代主权国家性质的条约确定下来。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最后稳定和定型,形成一浪一浪地推进,螺旋式地上升的态势,其规模一次比一次扩大,其一体的聚合力一次比一次强劲,其结构一次比一次稳定。

前221年,秦灭齐国,完成了对中华的统一,中原大地出现了“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的中央集权王朝——秦朝。秦朝的出现,首先是巩固了华夏族的融合,其主要表现是疆域的空前统一,实行了统一的郡县管理体制;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以三公九卿为中枢的中央统治机构;实行了一系列力求整齐划一的政策措施,诸如“焚书坑儒”,统一人们的思想;“书同文”,统一语言文字;“车同轨”,以利于各地的联系和交往;统一度量衡、货币以利于贸易往来;统一典章制度,以巩固在全国的统治等等。秦朝的这些政策措施虽然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服务的,但同时也为华夏族的进一步凝聚、华夏文化的交融和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华夏族基础上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开始出现了,它就是秦人。翦伯赞先生说:“战国末叶,新兴的秦族,正如一条波澜壮阔的洪流,自中国的西北,滚滚而东,泛滥于中原。他冲决了中原诸国之封建地方区划的堤防,打通了一切阻碍经济文化和血统交流的障壁,使中原诸文化种族,在他的冲刷与激荡之中,溶化混合而凝结为一个整个的种族,即后来的汉族。”自公元前206年建立汉朝,至公元220年东汉王朝灭亡,两汉王朝统治中国4个多世纪,中原各族无论是在血统上,还是在文化上已经牢固得混为一体,汉族这一称号也随之成为当时流行的指称中原原有居民的称呼了。

在汉族出现的同时,边疆地区的民族,即所谓“四夷”,也在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凝结成一个个新的族体,诸如匈奴、乌桓、鲜卑、肃慎、夫余、氐、羌、西域诸国,以及百越、西南夷、蛮等系统的各个部族先后称雄于不同地区,使中华文化仍然呈现出多元的特点。这些民族或被纳入秦汉王朝的郡县体制之下,或称臣纳贡于秦汉王朝,或雄踞一方,为中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进一步凝聚作出了贡献。尤其是在北方,匈奴完成了对蒙古高原各民族的统一,出现了与秦汉王朝相对峙的匈奴政权。秦汉王朝和匈奴间的战争,不仅促进了双方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而且由此也带来了秦汉王朝,尤其是汉王朝对东北、西域等民族的统一,因为这种统一当时是作为“断匈奴的左右臂”而进行的,是彻底解除来自匈奴威胁的需要。在秦汉王朝,尤其是汉王朝的打击下,不仅东北、西域、氐羌等民族被纳入了中原王朝的版图,而且匈奴也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南下进入中原,逐渐与汉族融合在一起,为汉族补充了新鲜血液。同时,秦汉王朝时期南北之间的这种军事对抗也为魏晋至隋唐时期中国各民族间的大杂居、大融合打下了基础。

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华大地上统一的局面重又为分裂所代替,由众多民族分别建立的数十个政权,或入主中原,或雄踞一隅,为争夺中原的统治权而上演了一幕幕大融合的历史画面。所谓“五胡乱华”、“五胡十六国”即是史书对当时这种局面的描述,虽然带有民族歧视的因素,但确实反映了当时民族间互相交融的实况。这些政权分布的范围包括了今天的陕西、山西、河北、河南、甘肃、宁夏、四川、山东、安徽、辽宁、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十六国时期,各政权之间的争斗给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破坏,但也带来了民族间的迁徙与混合,一方面大量边疆民族进入了汉族地区,使中原成为民族杂居的大舞台,他们由牧业改从农业、弃胡姓而用汉姓,与汉族通婚,逐渐和汉族融为一体;另一方面,大量的汉族人为躲避战乱或作为俘虏北迁到边疆地区,改从牧业、胡俗,逐渐与当地民族融合在一起,从而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加速了民族间的融合与少数民族的汉化过程。拓跋鲜卑统一北方建立北魏政权之后,民族间的融合由自然状态变成一种政府自觉的强制性行为,其表现就是北魏拓跋鲜卑王朝迁都洛阳,并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措施,使拓跋鲜卑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习俗等多方面和汉族趋同,内徙的拓跋鲜卑最终融合于汉族之中。

在经过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大分裂、大杂居之后,统一的隋唐王朝的出现又将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民族置于一个统一的政治统治体制之下,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间融合的成果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作为隋唐王朝统治者的杨氏和李氏本身就具有多民族的血统,是民族融合的产物,因而隋唐王朝,尤其是唐王朝在其统治体系中不仅任用了大量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官吏,而且采取了较开明的民族统治政策,以及开放性的文化政策,其结果是名义上是汉族建立的统一的中央王朝而实际上却是多民族共同参与管理的政权;作为中原文化核心地区的关中大地成为多民族文化聚集混杂的场所、多民族成员杂居之地;民族之间自主或被迫的迁徙,以及边疆军屯、民屯的展开,使边疆地区也成为民族杂居之地等。整个中华大地成为一个民族融合的大熔炉,一些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创造过灿烂文明的民族,诸如鲜卑、羯、氐等民族消失在这种民族大融合的浪潮中。而作为一代名君的唐太宗被称为“天可汗”,则象征着中华大地上的众多民族已经牢固地凝结为一个整体。

作为民族大融合的另一个显著成果是吐蕃也开始和中原发生了密切地交融关系。吐蕃在唐王朝初期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地方政权,唐太宗在位时其赞普松赞干布遣使来唐王朝求和亲,双方开始了频繁的往来。一方面双方通过使者来往、和亲、会盟等建立了亲密友好的关系;另一方面吐蕃积极向唐王朝统治地区扩张,和唐王朝争夺吐谷浑、西域、河陇,吐蕃甚至一度攻占了唐王朝都城——长安。正是这种既有和平相处又有武装冲突的密切关系促进了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甚至也存在着人员方面的相互流动。吐蕃和唐王朝结成的这种紧密关系,为吐蕃融入中华民族打下了基础。

宋至明清时期是中华民族统一体的发展和巩固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华民族在隋唐时期大融合基础上又经历了两次分裂和两次统一,最终在清王朝时期成为一个牢固的统一体。

公元907年朱温灭唐建立后唐,至1279年元王朝灭南宋的370多年的时间,先是五代十国并立,后是两宋和辽、金、西夏、蒙古的对峙,颇类似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中国古代史上第二次分治时期。这一时期民族关系的特点是辽、金、西夏、蒙古等局部统一政权形成之后,先后不断地南下,控制了中原北部的汉族聚居区,成为包括大量汉族在内的多民族政权。这些政权的出现,一方面其政权中包括了大量的汉族,他们对各民族政权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影响和加速了这些民族的汉化过程;另一方面,在这些政权所统治的汉族地区,汉族人的“胡化”倾向也很明显。这一时期,北方各民族就是在这种相互交融之中而更加凝结在一起,而北方统一政权的长期维持为这些民族的凝结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宋辽金时期北方各民族的杂居与融合,至元王朝统一中原时,这些进入中原的民族,诸如契丹、奚、女真等已经被元王朝认定为汉族,“女直(真)、契丹同汉人。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汉语者,同蒙古人;女直生长汉地,同汉人”。在北方民族南下的同时,吐蕃自隋唐时期就已开始的东徙也变得更加频繁,成为北宋西北边防力量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在西夏政权的内部也有大量的吐蕃人,他们和当地各民族的联系日益密切。

在这一时期,为躲避战乱,中原的汉人开始大量南徙,进入南方众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与南方的少数民族杂居共处,其足迹甚至到达了与大陆隔海相望的海南岛,历史上著名的诗人苏轼在流放海南岛时曾说“自汉末至五代中原避乱之人,多家于此,今衣冠礼乐盖斑斑然矣”,可见徙居当地的汉族人当不在少数。宋、辽、金、西夏对峙时期,随着这些民族政权的南下或东进,以及大量非汉族人,尤其是契丹、女真等民族大量进入中原,更多的中原汉族为躲避战乱向南迁徙,而宋王朝的南移更促进了汉族的大量南徙,大量汉族人进入了长江以南地区,为汉族和南方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提供了条件。

宋辽金时期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的迁徙与流动可以说波及了中华大地的各个角落,这是自魏晋南北朝时期以来的第二次民族大迁徙,其结果是中国各民族又重新呈现出新的民族大杂居状态,为元王朝时期中国各民族的大融合打下了基础。

13世纪初,蒙古草原兴起了一个称为蒙古的民族,并于1206年建立了大蒙古国,开始了统一北方草原,进而统一全国的历史进程。蒙古先后征服了畏兀儿与西辽、西夏、金朝、吐蕃、大理,并在1279年终于灭亡了南宋,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统一的元王朝的出现,打破了五代宋辽金时期的长期分裂的局面,民族的大迁徙、大杂居在元初又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是在元王朝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大量的汉族人作为俘虏被迁徙到了漠北地区;大量的蒙古人、色目人离开故土迁徙到中原各地戍守,甚至在边远的云南等地都有所谓“蒙古军”、“畏兀儿军”、“回回军”等;元王朝对反叛的民族采取了“北方则徙广海,南人则徙辽东”的政策,也造成了蒙古、女真等大量人员的南徙,以及南方汉族人的北迁。此外,蒙古、色目官员多在出仕的同时带领大量的随从人员前往各地,以及统一局面形成后商业的发达等,更加促进了广泛的民族大杂居局面的形成。元王朝统一全国后,这种民族大杂居的状态得以固定下来,由于征服而带来的民族间的仇视也逐渐为民族间日益加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所取代,在元王朝采取的一系列统治政策的推动下经济形态向农业转化,文化习俗也渐趋一致。元王朝将全国的民族分为四等,即蒙古、色目、汉人、南人,除第一等蒙古是一个民族之外,其他三等都不是按照民族来区分的,如色目包括了来自天山南北及葱岭以西的畏兀儿、阿拉伯、钦察、康里等西域的各民族,及唐兀人、汪古人;汉人则包括了北方的汉人及契丹人、女真人等;南人则是指除四川人之外的南宋王朝统治下的所有民族。这种等级的划分,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各等级中的各民族已经存在着一定的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况;另一方面这一划分又迫使同一等级内的民族由于政治待遇等相同而日益凝聚在一起,加速了他们之间的融合步伐。至元王朝灭亡后,一些进入中原地区的北方民族,诸如契丹、女真等已经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而见诸史书记载,他们已经和汉族人融为一体了。另一个民族融合的成果是回族的出现,它是在第二等级色目人之间的不断融合中产生的。蒙古人出于统一全国的需要,成吉思汗及其后裔将大量中亚一带被征服的波斯人、阿拉伯人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带入了内地,或编入军队,或充当工匠、医生等,人数颇为可观。由于这些人多是只身进入中原,不少人通过联姻与其他民族具有了姻亲关系,同时由于他们政治待遇相同、宗教信仰相同,最终在吸收其他民族成分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多种民族成分的新的人们共同体,即回族,活动于政治舞台,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新的成员。同时,蒙古人由于统治的需要,被派往全国各地蒙古族子弟,或为官,或戍守,经过与当地民族,尤其是与汉族的长期共处,经济生活渐趋一致,风俗习惯日益趋同,并由于民族间的联姻,在血统上也有了交融,至明朝时期他们多已经与“华人无异”了。就这样,大量迁徙到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逐渐与汉族融合为一体,为汉族补充了新鲜血液,使汉族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而大量迁徙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则在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共处的过程中也逐渐与当地民族融合,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壮大补充了养分。

明朝建立后,其疆域虽然远远小于元王朝的疆域,但是各民族在元王朝时期建立起来的密切关系并没有削弱。其表现主要是除北方及西部的一些民族外,其他民族多在明朝的统治之下;由于现实的经济文化生活的需要及历史的渊源关系,边疆地区各民族的向心力表现更为突出;边疆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如蒙古、畏吾儿之间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蒙古与吐蕃以喇嘛教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密切关系;明末女真与蒙古的联盟关系等等,基本上把明朝统治之外的边疆地区大部分民族有机地连为一个整体。在明朝统治的地区,尤其是中原,明朝采取了民族同化政策,规定进入中原的蒙古、色目等必须改汉姓、穿汉服,这使本已和中原汉族日益融合的蒙古、色目等加快了与汉族融为一体的步伐,而留居明朝边疆地区的蒙古、色目等则也与当地民族逐渐融合,元王朝时期由于民族大迁徙而带来的民族大融合的成果得以巩固下来。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的多民族王朝,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终确立就是在清朝完成的。1616年,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后金。1636年其子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利用明末起义军攻占北京的机会攻入北京,开始了对全国的统一进程,至1683年灭台湾的郑氏政权,最终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清朝对全国的统一是明朝不完全统一的继续,清朝统一全国后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少数民族而断绝与中原的密切联系,而是继承了中原传统文化。此外,清朝在典章制度、统治体制、疆域等多方面都是在以前各王朝的基础上而有所发展,因而可以说清朝时期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最终确立是自夏以来历代王朝致力于统一的结果。

在清朝时期,今天中华民族所包括的56个民族已经基本形成,分布地域也基本确定下来。但是,各民族在保持密切关系的同时,相互间的融合仍然存在着,其中最明显的就是作为清朝统治民族的满族与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的融合。在清朝入关之前,满洲八旗中就有不少汉族人存在,他们在为清朝统一中国的征战立下汗马功劳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接受着满族文化的熏陶,并通过联姻而逐渐与满族人融为一体。但是,随着清朝对全国的统一,满族人也和蒙古人一样由于统治的需要而分布于全国各地,尤其是中原地区,开始了和汉族及其他民族的杂居共处,融合也就不可避免了。当时的清朝统治者认识到满族所面临的融合威胁,因而一直强调所谓“满洲为国家之根本”,“国语骑射”是满族的根本,以及实行“旗民有别”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并没有能够阻止满族与汉族的融合。就这样,满族与汉族在长期的杂居共处、联姻婚娶过程中,无论是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都渐趋一致。至清朝末期,满族与汉族已经没有多少差别,当时北京满族人中流行的谚语“不分满汉,但问旗民”就是这种趋同的反映。

三、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危机与转折

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是多元一体格局的并存期。危机首先表现在,鸦片战争以后,保持多元一体格局的客观条件丧失。中国各民族在中华地理范围内共创中华文明体系的发展道路被打断,各族共创的中华文化在世界长期领先的地位不复存在。极具扩张性的资本主义文明使原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结构和“天下体系”面临挑战。“天下体系”的最外层的“拱卫区”首先遭到帝国主义的侵略,“拱卫区”变为西方国家的“保护国”。从此维持多元一体格局的“保险锁”变成了“火药库”,原先的“守在四夷”变成了“危在四夷”。一旦“四夷”不守,“藩篱区”便成为国防前哨;而在“藩篱区”,统治者通过因俗而治、民族隔离政策,造成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军事与中原长期存在落差,“国防前哨”软弱无力;西方侵略者一旦在“藩篱区”得手,中国“核心区”和“腹地”即面临巨大威胁。这说明多元一体政治结构的工具理性无效,导致多元一体格局进入危机期和动荡期。多元一体格局危机的另一表现在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本质是把全世界纳入资本主义体系,成为其附庸,由此使支撑着中央集权制这一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逐渐遭受冲击,“腹地”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结构、经济体系之间相互依存关系遭到破坏,多元一体的经济基础逐渐遭到破坏。中国领土主权、司法主权、行政主权皆遭破坏,逐渐瓦解皇帝的神圣权威、天下一统的儒家价值体系,中华民族一体的疆域完整和文化基础都遭到威胁。帝国主义充分利用中华民族的多元性和对中华一体认同程度的不同,鼓动或策动少数民族脱离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多元一体格局面临危机并不表明这个格局本身有问题,维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地理结构和民族结构是客观存在,因此中华民族在这一地理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政治和国防安全上都呈现向内发展的态势是其必然;中华民族文化体系是各民族共创融合的产物,中华民族血缘相融、文化相通亦是客观存在。这些客观基础在本质上要求中国的民族多元结为一体,并从上层建筑的政治结构中表现出来。不仅如此,在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和中华民族共同抗击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中,反而使中国各族人民认清中华民族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休戚相关,患难与共,从而激发了中华民族的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形成史上的强光点,它推动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从危机到重振的转折,使中国传统的多元一体结构实现近代转型。

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以清朝统治者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人民之间的矛盾。鸦片战争爆发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中华民族人民反侵略的斗争成为最主要的矛盾。为了不做亡国奴、保家卫国,从东北的黑龙江流域,到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两广、台湾,以及沿海各地,各民族人民面对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在反抗外来侵略的过程中,各民族人民结成了同呼吸、共命运的亲密关系,“中华民族”这一共同的称谓开始出现,并日益深入人心,鼓舞着各民族人民团结对外、抵御外侮。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是从沿海和边疆地区开始的。这些地区,尤其是边疆地区多是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地区,所以在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中边疆少数民族首当其冲,同时由于汉族分布于全国各地,且人口众多,理所当然成为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中坚力量。此外,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清朝统治者实行了投降卖国的政策,以及强化了对国内各民族人民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这一现实又促使各民族人民在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同时也要团结一致反对清朝的封建统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更使各民族人民团结在一起,中国近代史上的反帝反封建运动无一不是各民族团结反抗的结果。1851年的太平天国运动是汉、壮、瑶等民族共同举行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其首领不少就是少数民族。在太平天国运动影响下爆发的贵州张秀眉领导的起义,包括了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汉族等众多民族;声势浩大的云南杜文秀领导的起义也是由回族、汉族等民族联合发动的;云南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则有彝族、汉族、回族、傈僳族、傣族、白族、哈尼族等众多民族参加,等等。在边疆地区的反侵略斗争中,帝国主义的每一次侵略都无一例外地要遭到边疆各民族人民的联合反抗。英俄等帝国主义国家为了达到侵占中国新疆的目的,利用一切机会挑拨新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但其阴谋往往在各民族人民数千年以来结成的血肉关系面前难以得逞。1871年,沙俄侵入伊犁地区,当即遭到了当地各民族人民的联合反抗,史载“所有满、绿(指汉族人)、索伦(鄂温克人)、锡伯、察哈尔(蒙古之一部)、额鲁特(蒙古之一部)各营以及民人,并有晶河(今新疆精河县)土尔扈特贝勒等人众,均已同心能死,不降俄夷”。英帝国主义对云南、西藏等边疆地区的侵略,沙俄帝国主义对内外蒙古的侵略及策动的分裂活动等等,都遭到了当地各民族人民的强烈反抗。

中国各民族联合起来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这是中国各民族数千年来不断融合的结果,中国各民族已经结成了牢固的血肉关系,中华民族的称号也就应运而生了。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书所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家,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如果说这里尚没有明确突出“中华民族”这一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称呼,那么在1913年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的王公联合反对外蒙古“独立”的通电中,“中华民族”一词则明确无误地提了出来:“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护民国。”不仅说明了在抵御外侮的过程中,中国各民族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中华民族,而且这一称呼也得到了少数民族的认可。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称号被提出后,对于加强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919年巴黎和会,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却在此次和会上遭到了英、法、美、日、意等国的继续瓜分,从而点燃了中国各民族爱国斗争的烈火。同年5月4日,北京首先爆发了由各民族学生发起的反帝爱国运动,并很快波及全国各地。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主张少数民族一律平等,自此以后中华民族走上了追求民族解放和民族平等的道路。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中华民族面临着又一次严峻的考验。在国家存亡、民族危难的关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从而把全国各民族人民紧紧地凝聚在一起,投入到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中。从白山黑水到椰林丛中,从茫茫草原到绿色青纱帐,到处都有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抗日队伍。因此,1945年,当日本帝国主义战败投降,而国民党蒋介石反动派却发动了内战之时,中国各民族人民继续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又掀起了一场反对内战,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

四、中华民族从多元到一体的完善和发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到现今,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建和走向完善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的地缘环境和时代条件又发生了变化:独立的中国在多元世界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华民族经过近代的自觉与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体下高度统一,多元一体内涵又发生了一次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各民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帝反封建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终于掌握了国家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国各民族的关系也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阶级社会的不平等的剥削压迫关系,发展成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保证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上,党和国家根据各民族发展的需要,充分照顾各民族发展的特点,领导他们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一些存在于各民族社会生活中的封建制、奴隶制以及原始社会末期的生产关系和落后习俗被废除,使他们摆脱了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和剥削,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少数民族进行社会改革的同时,党和国家大力帮助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水平,并逐步缩小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发展差距。

新中国还从经济基础上重建多元一体格局。新中国把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互补关系纳入计划经济体系中。改革开放后,多元的民族经济被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统一体中。原来在各民族地区之间由经济类型的相生互补构成的松散的经济一体被紧密的市场经济体系取代。在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增强国力、实现中华民族整体现代化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中国政府适时出台西部大开发战略,又修改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便把民族地区的市场经济体制引向完善,从而在法律上、制度上、经济体制上加强中华民族经济的“一体化”,将西部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与内地的技术优势、市场的供求关系结合,最终将西部民族地区技术农业、集约化牧业、原料加工业、高科技基础产业、生态旅游业和民俗旅游业等多元经济特色与广大东部地区对上述产业的市场需求构成新的市场供需体,实现全国一盘棋。这样,少数民族与汉族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不再靠“腹地”的核心作用和“腹地”与民族地区发展的“落差”来吸引少数民族,而是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平等竞争与合作,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和民族之间造血性的兄弟援助,使民族之间从法律上的平等变为事实上的平等,最后达到中华民族的一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