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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S Which Have Influenced 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

·丛书总序·

黄顺基

(中国人民大学终身教授)

在人类文明丰富多彩的历史画卷上,多少人物,在不同的时代,对不同的问题,从哲学、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历史学与社会学的更深层次上,提出了独具慧眼的解答,显示出哲人思想家的睿智。他们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宝贵的思想遗产,为后人继续探索、不断前进指明了道路与方向。这次出版的第三批《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涉及不同的学科领域,其内容关系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的、思索不息的话题,如:国家的政治制度、科学方法、战争与和平、权利与义务、民族独立、思想自由、制海权力、制度经济、文明与社会发展、民族人格等。为读者阅读方便,这里分别对各书作简要的介绍。

古 代

《理想国》柏拉图(前427—前347)

国家的政治制度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距今2400多年前雅典城邦衰落时期,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以“什么是最好的国家政治制度”为题,写出不朽之作《理想国》,并以《论政治正义》为其副标题,表明柏拉图建立“正义之国”的理想,把“正义”作为治理国家的思想行动纲领。

“何谓正义”、“如何实现社会正义”,在思想史上一直是哲学、政治学、法学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寻求德性的普遍定义。柏拉图处在社会动乱的时代,怀着强烈的政治抱负,立志改造雅典社会,建立新的政体和道德准则。他以继承苏格拉底大业自任,在《理想国》中抓住“德性”这一主题,阐述了他对真与善相统一的理想国家的蓝图。《理想国》不仅是哲学家的宜言书,而且是哲人政治家所写的治国计划纲要,书中的内容涉及优生学、节育、家庭解体、婚姻自由、独身、专政、独裁、共产、民主、宗教、道德、文艺、教育(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研究院以及工、农、航海、医学等职业教育)、男女平权、男女参政、男女参军等问题。《理想国》提出的思想观点发人深省,极具启迪意义,被认为是一部“哲学大全”,可谓影响深远,震古烁今。

《理想国》讨论的主题是正义问题,在政治学中,首先是国家的正义。在讨论中的第三种意见认为:“正义不是别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强者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并声称法律就是正义。换句话说,在任何国家里,正义就是政府的利益。这个意见既深刻又极富启发性。至于国家是怎样产生的,柏拉图认为,它起源于人们互相合作、互相交换,共同生活的需要。在如何维护国家的正义问题上,柏拉图认为,国家的统治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他提出,国家的统治者必须具有护卫国家的智慧(治国的知识)和能力,必须真正关心国家的利益,必须把公民的教育与培养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这是公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而不应当把力气放在制定法律和宪法方面。

其次是个人的正义。柏拉图认为,对国家而言,正义是指每个人都只做他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换句话说,正义就是每人各行其是,各安其分。这样,城邦内部就能做到分工明确、秩序井然,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否则,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三个等级互相代替或互相干涉,这就造成混乱,国家将会因此毁灭。对个人而言,正义是指个人的理智、激情和欲望各司其职,互相合作,使自身秩序井然,以保证心灵的健康、和谐。

在伦理学中,正义是指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是人们思想行为的道德标准,它的含义是:(1)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做“应当”做的事;(2)社会对人们的道德行为和不道德行为作出的评价,在这种意义上,正义又被称为“公正”。“正义”是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不同的时代与不同的阶级对正义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正义,归根结底应以能否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客观标准。

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关于正义的观点及其探索正义的方法论,深深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学、法学与伦理学,成为人类探索良好的政治秩序,寻求社会正义的思想理论谭头。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以社会正义为主题,撰写出《正义论》(1971)一书。该书在理论上,从道德的角度,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在实践上,对美国社会改革中出现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建议或方案,因而《正义论》被誉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六大特征之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兽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可以说,公平正义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

《几何原本》欧几里得(约前330—约前275年)

科学是经验知识和理性知识之间的永恒对立,在科学发展过程中,当积累了大量经验材料后,如何建构科学的理论体系?这是事关科学发展的方法论问题。距今2300多年前的欧几里得,将公元前7世纪以来希腊几何积累的成果,运用亚里士多德的证明论与形式逻辑,整理成严密的逻辑系统,使几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演绎的科学,《几何原本》因此成为科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几何原本》是最早用公理方法建立起来的数学的理论体系。所谓公理方法就是从少数几个原始命题出发,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到一系列的命题,从而保证结论的准确可靠。《几何原本》开创的数学理论公理化的道路,不仅对数学而且对其他科学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深刻地影响了西方人的思维方法。科学发展史表明,由于欧几里得几何具有鲜明的直观性和严密的逻辑性相结合的特点,在长期的数学教育中,它成为培养和提高青少年逻辑思维能力的好教材。

《几何原本》首次印刷版出现在1482年,从那时起已经出版了1000多种不同的版本,据说其发行量不少于《圣经》。历史上曾有不少科学家从学习几何中得到益处,并以它建构理论体系的方法为样板,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为哲学与科学的发展作出了伟大的贡献。《几何原本》是希腊的唯理论和希腊人的数学知识遗赠给后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哲学史上,西方近代唯物论和唯理论的主要代表斯宾诺莎(1632—1677)的最伟大的著作《伦理学》(1677),副题是“以几何学程序证明”,表明它的体系就是一开始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然后从中演绎产生一系列命题、证明、推论以及解释。在斯宾诺莎看来,一切事情完全可能给出理性的证明。理性的证明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命脉,因此,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这个根本点出发,讨论了如下的三个问题:自由与必然、情感与理智、人类的三个时代。

在科学史上,“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部分”。近代科学革命的旗手、经典力学的奠基人牛顿(1642—1727),对伽利略、第谷和开普勒等取得的天体力学和力学的观测实验成果,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概括,创立了微积分这种新的数学工具,把地球上的引力作用和天体引力作用统一起来,建立了万有引力定律,完成了物理学史上也是整个人类对自然界认识上的第一次理论的综合,建立了经典力学的理论体系,写出了科学史上的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1687),这部划时代的巨著也是按照《几何原本》的从公理出发进行逻辑演绎的方法写成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成为现代科学理论体系的人工的模型,它包括科学理论的结构、科学研究方法、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观点等。所以爱因斯坦说:牛顿是第一个”成功地找到了一个用公式清楚表述的基础,从这基础出发,它能用数学的思维,逻辑地、定量地演绎出范围很广的现象,并且能同经验相符合”。

分析哲学的奠基人罗素(1872—1970)与过程哲学的创始人怀特海(1861—1947)合著的《数学原理》(1910—1913),是逻辑发展史上的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它全面地、系统地总结了自莱布尼兹以来在逻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其中的命题演算与谓词演算,就是用公理化方法,把命题与谓词的逻辑推理规律构造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被公认为现代逻辑研究的基础。

正是由于《几何原本》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所以爱因斯坦指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痛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

但是,作为开拓数学理论公理化方向的第一本书,《几何原本》不可能完美无缺,20世纪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在总结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在《几何基础》(1899)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几何学的公理体系,并论述了建立公理系统的三个原则:

第一,相容性。公理系统中的各条公理应该是不矛盾的,它们和谐而共存于同一系统中。

第二,独立性。公理体系中的每条公理应该是彼此独立而互不依存的,没有一条公理可以从其他公理引申出来。

第三,完备性。公理体系中所包含的公理应足够证明本学科的任何新命题。

希尔伯特对公理系统的深入研究,把公理化方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形式化方向。

近 代

《战争与和平法》格劳秀斯(1583—1645)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1519年麦哲伦环绕地球一周,地理的大发现促进了航海和海外贸易的发展,加剧了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各国争夺殖民地的冲突。与此同时,由宗教改革运动引发的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以及周边国家的崛起,于是从1618年到1648年爆发了“三十年战争”,欧洲主要国家纷纷卷入。这场战争的结果是:法国取得欧洲霸权,瑞典取得波罗的海霸权,荷兰和瑞士彻底独立,德意志遭到严重破坏,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西班牙进一步衰落,葡萄牙获得独立。“三十年战争”对近代欧洲国际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它彻底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确认了欧洲主权国家体系的存在,有力地促成了近代国际法体系的诞生。

身处世界历史巨变时期的格劳秀斯,目睹当时欧洲各种因利益、教义和权力而引发的一系列惨不忍睹的各国内部和国家间的战争,亲身经历战争带来的颠沛流离的苦难,感到有必要为现代新型的政治体——国家和国际秩序寻找一种稳固的法权基础,构建一个处理国内外战争的基本原则。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格劳秀斯顺应时代的要求撰写了《战争与和平法》(1625),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使他成为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被世人誉为”国际法始祖”。

《战争与和平法》是一部国际法巨著,在一个半世纪内公开发行了45版,并被欧洲所有大学用作教科书。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主要研究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法规问题,始终围绕着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对人类的爱这一核心思想展开,这是本书能在问世300多年后仍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不朽的原因所在。

格劳秀斯的法学思想集中地体现在《战争与和平法》中,主要如下:

1.法学的哲学基础

格劳秀斯是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中理性主义自然法学说的创始人,他汲取了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家自然主义自然法理论的精华,扬弃和摆脱了中世纪神学主义自然法的桎梏,第一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古典自然法)。格劳秀斯的法学思想就是以理性自然法理论为差础的。他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社会的动物;需要社会交往,需要过和平而理性的生活。这是人的本性,是自然法的来源,他的一句名言:”自然法思想就像2+2=4,即使上帝也不能违背这样一个法则。“自然法指明,任何与人的理性和社会本性相合的行为就是道义上公正的行为,反之,就是道义上罪恶的行为。因而要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自然法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应当归还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履行诺言,赔偿因过错造成的损害以及惩罚应予惩罚的人。总之,自然法是人类理性或本性的体现,是永远不变的法则,它既是人们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又是国家与法律的理论基础。

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格劳秀斯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的契约,而非上帝的创制。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历史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国家和法律,人们的生活是自由、平等的,但是缺少安全的保障。理性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自愿地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共同体,这就是国家。

2.国际法理论

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和万民法区别开来,认为自然法基于人的自然理性,而万民法则是一切国家或多数国家契约或协议的产物,是支配国与国相互间交际的法律。万民法是国际法的前身,国际法以自然法为基础,但与自然法有区别。国际法是国家之间,根据共同的利益,通过谈判的形式共同制定的法律,它是支配国与国相互间交际的法律,其目的在于维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

关于国际法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问题,格劳秀斯认为,战争发生的原因与财产权、个人权利以及其他所有权的法权保障有关,因此必须区分正义战争与不正义战争,正义的战争是出于自卫、恢复自己的财产权的战争,它是被压迫民族和国家的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为了维护正义,国际之间必须有一部共同的法律,据以处理与战争有关的各种分歧。格劳秀斯作为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和平主义者,主张国家之间的分歧应当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如果不幸而爆发战争,则应当遵循国际法的规定,如:不能不宣而战:要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保护非战斗人员:坚持公海航行自由的原则:要保护交战国双方外交代表的安全等等。

3.国家主权论

格劳秀斯认为,国家是理性的人们为了共同利益,通过契约而联合起来的共同体。国家的主要特征就是拥有主权,主权是主体的行为不受别人意志或法律支配的权力。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国家的其他职能都在它之下。格劳秀斯认为,从广义上说,主权应掌握在被人民的法律或习惯所公认的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手中。但是,格劳秀斯是主张君主主权、反对人民主权的。所以他说:国家主权属于一个人为好,反对人民主权原则,提倡君主主权。格劳秀斯反对这样的意见,即:最高权力永无例外地属于人民,如果君主滥用权力,人民便可以限制他,惩罚他。认为这种意见过去已经招致了什么祸患,将来还会继续发生什么祸患,是每个明智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的。格劳秀斯只是在极端的情况下才承认人民对君主的反抗权。他说,君主“违反了法律和国家利益,人民不但可以用武力反抗他们,而且在必要时还可以处他们的死刑”。“如果君主把他的王国让给他国,或使他的国家变成另一个国家的附庸国,他就丧失了他的王权。”

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是近代西方著名的启蒙思想作品之一,他开创了近代理性自然法的先河,在他的自然法理论中闪耀着理性主义、国家契约论、天赋人权论的思想光辉,因而成为与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洛克的《政府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齐名的经典著作,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学观的形成、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资产阶级国家秩序的奠定,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标志着主权国家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它创立了一个明确的国际法原理体系,成为近现代国际政治一系列原则、规则与和约的道义基础,它照亮了国家及其国民争取和平、达成谅解一致的道路。

《人和公民的义务》普芬道夫(1632—1694)

赛缪尔·普芬道夫是德国法哲学的开创者,17世纪德国最杰出的自然法学思想家,被认为是“自格劳秀斯所开始的近代自然法传统的构建者与系统化者”。他对法学的贡献在于丰富与发展了自然法思想,主要表现是:

第一,普芬道夫一方面受到格劳秀斯关于人的理性、社会性的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霍布斯的人性自私、人性脆弱的思想的影响,提出自然法的最基本原则,这就是:(1)人们都要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2)在保护自己时,人们不可做任何伤害或危及社会的事情。

第二,一般而言,具有古典自然法倾向的思想家都特别重视对权利的研究而忽视了对义务的研究,而普芬道夫则特别重视对法律上的义务理论的研究。

在莱布尼兹的老师魏格尔的影响下普芬道夫运用几何学的方法研究法学,意图建立法哲学的科学体系。1672年出版的8卷本的《论自然法和万民法》是普芬道夫的一部巨著,它在自然法概念的基础上,描述了整个法学体系,包括私法、公法和国际法。1673年出版的《根据自然法论人类和公民的义务》(本书译为《人和公民的义务》)是《论自然法和万民法》这部巨著的概要。

普芬道夫提出了一个对后来产生巨大影响的观点:任何权利都必然与义务相联系。所谓义务是指人类应当使其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而法律则是长官用以强迫臣民使他的行为服从于长官指示的政令,法律的创始人是拥有国家最高权力的人。因而义务是对人们自由的限制。在法哲学领域,权利与义务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大多数古典自然法学家重视人权和研究权利,普芬道夫不但认识到法律与义务的关系,而且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论述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深刻的。像格劳秀斯一样,普芬道夫将他的法哲学建立在自我保存的自然法基础之上,由此推导出自我保护和财产保护的自然义务和自然权利等,并用来作为判断任何行为或社会关系是非曲直的道德标准。

普芬道夫是社会契约论者,他所说的义务除了是长官的指定外还有一层含义,“义务是权利的契约”。他的契约与众不同,主要是两个:第一个是人们之间为了保护自身安全而缔结一个永久共同体的契约;第二个契约,即公民与政府间的契约,据此,统治者宣誓满足公共安全的需要,而公民则承诺服从统治者。

他强调公民行为的法律规范性及其标准的不可侵犯性。在这基础上,他论述了公民对神、对自己、对他人以及对社会和国家的义务和责任。他认为,任何公民都必须在重视个人利益及尊严的基础上,同时尊重他人的利益及尊严。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侮辱他人,这是公民的一个普遍的义务。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所有的人都负有义务和责任,来维护人类整体的尊严。为了使社会共同体能够正常运作,每个人部有遵守语言使用规则的义务。而且。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定,每个人都有遵守自己的誓言的义务。所有不同类型的财产都应该得到尊重。在必要的情况下,解除义务的最好途径,就是诉诸协议和契约。

《人和公民的义务》出版时正值科学方法和理性主义兴起,它顺应了历史潮流,因而曾被欧洲各大学当做法律和哲学专业基础教材达100多年之久。现在,普芬道夫的思想又重新获得了人们的关注。普芬道夫对后世的影响深刻久远,他被认为是德国启蒙运动、理性自然法、国际法乃至现代法学的重要先驱。

作为17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和德国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普芬道夫的思想和著作对德国和世界法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其著作被多次再版,并被译成多国文字。普芬道夫的思想在18世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通过这些书籍使他对自然法传统的深入研究被传播到了启蒙运动的思想家那里。普芬道夫的思想引起了18世纪政治家、法律思想家的关注。洛克、休谟、卢梭以及亚当·斯密等人均受其一定程度的影响。

《常识》潘恩(1737—1809)

托马斯·潘恩是北美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活动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独立思想的启蒙者。他的政治思想比较激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他信守自然法学说,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贫与富的差别、国王和子民的划分,都是对平等的破坏。

2.他坚持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认为政府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由人们互相签约而成立的。人们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是由于人们生活的需要。是人性的使然。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人们的恶行。以保证个人的自由和安全。因此,只有为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类的权利服务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

3.他以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对封建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人类社会原来并没有君主,君主制是人类社会发生财富不均、贫富差别后,寓者需要压迫穷者才产生的。

4.他批驳了为英国世袭君主制辩护的各种论据,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主张用武力争取美国独立,主张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能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北美联邦共和国。

5.他极力提倡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自然神论,反对宗教迷信;主张宗教信仰自由,废除国教。

潘恩生活在18世纪后半叶的北美,这是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北美殖民地人民为争取独立完成了一次革命,这是争取公正与自由的革命(不自由毋宁死)。但是,当时的保守派却打着”民主与和平”的旗帜反对这场革命。在“要和平还是要自由”这两个政治价值观摆在面前的时候,北美人民面临何去何从的历史抉择,托马斯·潘思的《常识》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适应形势的要求写出的。《常识》理直气壮地为美国从英国殖民中独立出来辩护,义正词严地批评英国国王残暴无能,号召北美人民起来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为争取美国独立而战斗。公开声称独立后的美国应该建立共和国。它一发表,殖民地很多刊物就立即转载,促使了那些徘徊观望的爱国派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

潘恩的《常识》以上述政治思想为武器,宣传自由、平等,驳斥英国殖民统治者的种种谬论,对提高人民觉悟,鼓舞人民斗志。推动革命运动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常识》是美国独立战争中一篇战斗橵文,可以认为,潘恩的‘常识》推动了美国的建国进程,它为后来《独立宣言》的通过铺平了道路,它的民主主义思想在《独立宣言》中得到充分的反映。

《常识》一书在当时不足200万人的北美,几乎成年男子都人手一册;华盛顿率领的士兵口袋中,也差不多都有一本。独立战争期间,在整个英国,以及北美,《常识》是仅次于《圣经》的影响力最大、传播范围最广的一本书,它影响了整个世界。

林肯极为推崇潘恩,潘恩作品中气吞山河的雄辩,雄伟的气魄,让林肯为之心仪,视为一名成熟的政治家必须具备的素质,林肯更是不但研究他的思想,还把他卓越的语言艺术吸收为己用。潘恩的《常识》对谋求独立的美国人和希望推翻君主制的法国人而言,可谓字字珠玑,后世美国人,特别是19世纪上半期的进步主义者和自然神论者,把他看做楷模。

《论自由》密尔(1806—1873)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是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道德和政治理论家。《论自由》一书是他的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著作,它反映了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此时,在自由主义口号下,经济上要求实行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给企业主越多越好的个人自由,政府则越少越好的干预,使得英国经济取得巨大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必然在政上提出要求:如何在民主政治体制下,以自由为价值导向,处理好政府权威与法律强制同个人自由与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论自由》一书正是针对这一重大问题从理论上作出论述的。

首先,密尔从行动上、从(行为)自由和法律的关系上,提出(行为)自由的含义。密尔认为:任何个人的行为只要不危害他人就有完全的自由,他人和社会就无权进行干涉;只有当个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时,社会才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法律才能对其进行阻止和惩罚。这就是说,法律并不限制个人的(行为)自由,只是限制侵犯他人自由的行动。这是《论自由》的一个基本观点。

其次,密尔从思想上、哲学上探讨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的真知灼见之处在于,他从人类认识的相对性原理出发,认为:任何一个人或人类团体,从最伟大的政治家、宗教领袖,到某一个集团、阶级、党派、社群直至国家、社会,都不可能“一贯正确”(infallibility);因此,人类永远不应当抑制任何不同的意见及其表达。根据这个理由他认为,人们在思想方面应享有绝对自由,并从各个角度反复证伪所谓“一贯正确”的观点。人的认识始终是相对的,有局限的,这是他捍卫个人思想自由的中心思想。

思想自由,主要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密尔认为。若取消或限制人们在思想方面的这些自由,不仅压抑了伟大的思想家,而且使广大人民的精神发展受到限制。从哲学认识论看,限制思想自由不利于发展真理,因为真理并不一定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有时往往是为少数人所掌握。这表明密尔对民主制度蕴涵着的危险有十分深刻的洞见,这就是:必须对政治上的“大多数人的暴政”保持高度的警觉。

再次。在行为自由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密尔高度肯定了个性多元化的观点。他认为,只有思想自由而没有行为自由还是等于没有自由。在他看来,行为自由(包括结社自由)实际上就是个性自由。在社会发展史上,个性愈不同,文化愈丰富,对真理的认识需要有不同意见的分歧,所谓”真理愈辩愈明”,因此,没有不同个性、不同意见的自由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的繁荣和进步,那些给文化增添光彩的天才只有在自由的土壤中才能成长起来。

最后,关于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威的关系。一方面,权威是必要的,它维系社会的团结,统一社会的行动;另一方面,自由也是必要的,它是发挥个人才能的必要条件。因此,如何合理地规定权威的限度,既使社会不致解体又使个人自由最大化?这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密尔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因而个人行为要遵从两个标准:一是不损害彼此的利益;二是每个人都要承担保卫社会的义务。违背了这两个标准,社会就有权管理,办法是法律惩罚或舆论谴责,这就是社会权威的限度。

密尔在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关于自由主义的探讨,比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如斯宾诺莎、洛克等,作出了较系统较深人的论述,他从功利主义出发。集中谈论思想自由、讨论自由和个性自由对社会进步的重大意义,认为它对发展人们的智慧,发展科学技术,发挥人的积极性,丰富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有重大的价值。密尔虽然受他所处的时代与阶级的局限,但是他关于行为自由、思想自由与个性发展的论述,闪耀着哲学家的思想光辉。

《海权论——海权对历史的影响》马汉(1840—1914)

马汉是美国海军理论家,海军历史学家。他研究了英帝国长期称霸世界的历史,在《海权论——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890)一书提出了“海洋中心”说,认为:商船队是海上军事力量的基础;海上力量决定国家力量,谁能有效控制海洋,谁就能成为世界强国。要控制海洋,就要有强大的海军和足够的海军基地,以确保对世界重要战略海道的控制。该书在美国再版了30多次,并在全世界广泛流传。后人公认马汉是海权论的鼻祖,他对“海权”概念的创建和论述,在理论上有巨大价值,尤其在实践上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富兰克林·罗斯福高度评价马汉,认为他是”美国生活中最伟大、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直至现在,强大的海权仍是美国全球战略的基础,马汉的海权思想仍然深深地影响着美国和世界许多政治家和军事家。

马汉的“海权论”内容非常丰富,它系统深入地论述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何谓海权?它对国家兴盛有何重要作用?马汉提出,“海权”(或海上力量Sea Power),就是“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它包括海上的军事力量(拥有的舰队,附属的基地、港口等),还包括和平时期的商业贸易和航运(以海外贸易为核心的,和海洋相关的附属机构及其能力,也就是国家海洋经济力量的总和)。所以,海权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在海洋上的综合实力。

海权不仅标志着一个国家利用海洋和控制海洋的总体能力,同时也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否成为一个伟大民族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建立和发展强大的海上力量,对促使国家经济的繁荣和财富的积累、对夺取制海权和打赢海上战争以及维护国家国际政治地位,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影响海权有哪些因素?马汉提出:一是地理位置。如岛国,它不靠陆路去保卫自己,也不靠陆路去扩张领土,它发展海权具有比大陆国家优越的条件。二是自然条件。发展海权的国家必须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有许多能够得到保护的深水港湾以及深入内地的大河等条件。三是领土范围。国家要发展海上力量,必须有一定面积的领土作为依托,并且领土的大小须与国家人口的数量、资源及其分布状况相称。四是从事海洋事业的人口数量。人口以从事海洋事业为主的国家,可以为海军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兵源。五是民族特点。一个海军强国的人民一定要渴求物质利益,追求国内外有利可图的商业往来。六是政府政策。政府要具有海洋意识且对海军重视,政策上具有连续性。

第三,海权与陆权有什么关系?马汉认为:海权与陆权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海上的力量要以陆上的力量为依托;另一方面,陆上的力量要通过海上的力量来扩张。

第四,如何运用海权?必须遵守“战争法则”。马汉从海战的历史中,用大量战例具体阐释了必须遵守的一些重要原则,如集中优势兵力原则、摧毁敌人交通线原则、舰队决战原则和中央位置原则等。

马汉的海权论思想是对海军历史的总结,集中反映了世界主要军事大国对海洋的战略地位重要性的认识。自他去世后两次世界大战以及世界战略格局的变化,都验证了他的海权论观点的创新性与前瞻性。

海权论产生于美国,受益最大的也是美国。美国政府接受了马汉的思想理论,建立了一支具有进攻能力的强大海军。走上了向亚洲扩张之路。1908年美国海军实现了从沿岸防御战略向远洋进攻战略的转变,其实力从19世纪80年代的世界第12位跃居世界第2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尔逊总统依据马汉的思想,促使国会通过著名的《海军法案》,建成世界上第一流海军舰队,美国利用它面向世界两大洋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它迅速赶上并超过英国海洋霸主的地位,马汉提出的海权论的思想理论功不可没。

现 代

《有闲阶级论》凡勃伦(1857—1929)

索尔斯坦·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Veblen),是美国20世纪初期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强调社会制度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对传统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最尖锐、最诙谐的批判。凡勃伦根据人类学及其他社会科学来研究人类行为,强调个体行为受社会制度影响,而不是受理性与利己主义的驱动。他对主流的古典经济学的批判使他成为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

凡勃伦的第一部著作《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1899)是他的成名之作。这部著作确立了旧制度学派的理论基础,奠定了凡勃伦在经济思想史上的地位。在这部著作中,凡勃伦阐明了什么是经济人的本质?社会为什么会产生有闲阶级?“有闲”本身的经济意义是什么?凡勃伦不同意古典经济学“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即:大多数人类行为都是理性的。相反,他认为人们的行为是非理性的,主要是遵循习俗与习惯,而不是遵照理性的考虑力求效用最大化。

凡勃伦提出“有闲阶级“的概念。它是指从事一切非生产性工作(如政治、战争、宗教、运动比赛等)的上层阶级。与有闲阶级相对的是劳役阶级,后者是指从事体力劳动、生产性工作或与谋生直接有关的日常工作的下层阶级。在凡勃伦看来。有闲阶级的产生,来源于从野蛮时代向非开化时代发展过程中基于性别的自然分工,是从原始未开化社会由妇女担任的那类业务蜕化而来的。这种分工强化的结果,出现了男人专门打猎,而由女人搬运猎物的格局。

至于有闲阶级的形成则与私有制的产生有密切的联系。未开化时代,私有制的形成起因于团体中壮健男子对女子的所有权,并从对妇女的占有扩展到对妇女劳动成果的占有。私有制形成以后,人与人之间就发生了占有财产的竞赛。而人们之所以占有财产。是因为财产所有者比社会中其他的人占有优势地位,它是取得荣誉和博得尊敬的基础,是满足自尊心的必要手段。

凡勃伦颠覆了正统经济学的理性消费理论,反对将消费视为实现人类幸福的一种手段的传统观点,他提出消费的文化理论,认为习惯、风俗以及迷信等非理性都将决定人类的消费。凡勃伦提出:消费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给他人留下印象。凡勃伦称之为“炫耀性消费”(consplcuous consumption)。在现代文化中,炫耀性消费包括各种炫耀——将贵重礼物送人、驾驶豪华赛车、举办奢侈的宴会等。这些消费行为证明了一个人的财富与社会地位。

炫耀性消费否定了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观点,它表明:货币支出并不是因为它给个体消费者提供了效用,相反,消费者花钱是为了让他们的朋友及邻居嫉妒,以及与其朋友及邻居的消费水平攀比。炫耀性消费也驳斥了消费者的理性与消费者主权(consumer sovereignty),因为一旦认识到消费方式源于风俗习惯,一旦意识到消费方式要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这就表明,文化能够影响消费决策,那么消费者的理性与消费者主权就不再是主要的了。

制度学派在20世纪20年代曾盛极一时。它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传统:一是凡勃伦传统,它集中论述技术进步对制度的抑制作用;二是康芒斯传统,它探讨集体行动方式这样的制度问题。但是二者都承认,人们的经济行为是技术和制度二者的一种特别的功能。从30年代到50年代,制度学派主要代表贝利、白恩汉等着重分析社会结构和公司组织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50年代后又出现了以加尔布雷斯、包尔丁等为代表的所谓新制度学派。旧制度学派以传统的经济学批判家姿态出现,而新制度学派则是以凯恩斯主义批判家自居,强调制度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分析资本主义制度和结构的缺陷,要求对它进行改革,并提出了他们对社会结构进行改革的设想。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韦伯(1864—1920)

韦伯是德国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行动理论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会学的奠基人。韦伯的知识范围和学术研究视野非常广泛,从经济、政治、法律、宗教、音乐等社会生活领域到社会科学方法论都有重要成果,从而与卡尔·马克思和爱米尔·杜尔凯姆被并称为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

韦伯一生积极关注政治,非常关怀德国的命运,思考如何促使德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随着韦伯由历史学向社会学的转化。他开始更深入地探讨整个人类社会的理性化问题,进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性化历史进程及其变迁进行思考,最终落脚于东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

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一书,是他关于“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系列研究的开篇之作。他在这本书中提出了深刻而且影响深远的论点,认为近代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是以表现在欧洲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伦理中的“资本主义精神”为支柱,这种精神既是西欧理性主义长期发展的结果,同时又与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有着内在的联系。韦伯的基本思想是:清教徒的思想影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新教伦理在资本主义、官僚制度和法律权威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社会发展的研究,韦伯可以与马克思相提并论。马克思注重经济基础,而韦伯则强调意识形态,特别是宗教的作用。本来,在一个片面强调竞争、优胜劣汰、尔虞我诈的社会中,理性的经济伦理(诚实、信任、责任心)是难以建立起来的,然而韦伯在这部书中总结的勤奋、忠诚、敬业、视获取财富为上帝使命的新教精神,是西方花了数百年时间才酝酿出来的,它主导着资本主义生活秩序。这就让我们从中看到了隐藏在制度背后的伦理精神的巨大力量。

韦伯的社会发展理论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极为注重对资本主义经济兴起过程中非经济因素的重要意义的深究。他通过对大量经验材料的搜集与分析,论述了新教伦理与近代理性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而对东西方宗教文化阜统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他的观点与方法,为当代社会科学提供了富有启迪意义的思路,开辟了从多维视角研究社会发展的方向。

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和政治学的范畴,而且还是一个社会学和文化学的范畴。他把“资本主义”当做整体性的文明来理解,认为资本主义是18世纪以来在欧洲科学、技术、政治、经济、法律、艺术、宗教中占主导地位的理性主义精神发展的结果,是现代西方文明的本质体现。在资本主义文明中,依靠勤勉、刻苦、利用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精心盘算,把资本投入生产和流通过程,从而获取预期的利润,这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的观念。这种合理性观念还表现在社会的其他领域,形成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精神气质或社会心态,即“资本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是近代欧洲所独具的价值体系,它驱动着人们按照合理化原则进行社会行动,从而导致了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反映了韦伯对社会发展研究的基本思想与总体方向,被西方学术界公认为世界名著,它致力探讨的中心问题是:近代资本主义为什么仅仅出现在西方,而同时期的东方却呈现出停滞之势?这个问题对于研究资本主义史,从而对于研究世界史,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他从文化史的视角考察社会的变化与发展背后的精神动力的方法,对现代化理论研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是很有启发价值的。

《菊与刀》本尼迪克特(1887—1948)

鲁思·本尼迪克特是美国当代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文化模式论学派创始人。文化与人格理论(心理人类学)的重要人物之一。她与美国人类学家M·米德一起,结合心理学的研究,形成文化心理学派。该学派认为,人类文化各有其不同的价值体系和特征,呈现出多样性;文化模式是文化中的支配力量,是给人们的各种行为以意义,并将各种行为统合于文化整体之中的法则。不同的文化模式体现不同的民族精神,它对人格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文化研究应把重点放在探索和把握各种行动和思考方式的内在联系,放在文化的整体结构上。

本尼迪克特的理论对文化人类学,特别是对文化与个性领域的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她的理论基础掺杂了种族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菊与刀》和《文化模式》是她的代表作。“菊’是日本皇室的家徽,“刀“是武士文化的象征,本尼迪克特以“菊”和“刀”来象征日本人的矛盾性格,象征日本文化的双重性一方面,日本人以天皇(皇家)为精神支柱,实行绝对的服从和高度的信仰统一;另一方面,日本传统的武士文化又崇尚“孝、忠”,不驯服、好争斗等,这种矛盾体现了日本文化的特点。她由此人手,分析了日本社会的等级制度及有关习俗,并指出日本幼儿教养和成人教养的不连续性是形成双重性格的重要因素。

《菊与刀》(1944)是作者应美国政府之邀,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撰写的一份关于日本的研究报告,为美国政府对战后日本政策提供参考。1946年作者将报告整理出版。该书一经推出,好评如潮,其中深刻的思想和流畅的语言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一直被视为研究日本景有见地的作品,被公认为了解日本文化的最好读本。

在《菊与刀》中,本尼迪克特将研究部族社会中形成的文化模式和文化与人格理论,应用到分析近代日本社会,她通过等级制度、“恩”与“报恩”、义理与人情、耻感文化、修养和育儿方式等的考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深入地探讨了日本人的价值体系,分析了日本人的行为及深藏于其中的思考方法。从中她得出结论:日本的社会组织原理“集团主义”不同于欧美的“个人主义”;日本的“耻感文化”不同于欧美的“罪感文化”。她认为:日本的“集团主义“是“各守本分”的意识和行为,起因于日本人对等级制度的信仰,是日本人处理社会关系的根本原则,它构成日本人处理人际关系以及国际关系的整个观念的基础。在日本社会,人们由不同辈分、性别与年龄等形成以上下关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但是,这种上下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掌权者与从属者的关系,而是通过“忠”、“孝”、“义理”、“人情”、“恩”等现念与行为连接起来的,承担了重大义务的上司(长辈)与下级(晚辈)之间的关系,这是“集团主义”的本质,集团成员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家族关系,它是维持集团稳定的重要保证。

西方强调”个人的权力”,日本则把“诚实”与“自重”看成是支撑“集团主义”的两个观念,是对“个人的权力”的限制。因而日本人总是处于一种对人生极为小心谨慎、循规蹈矩的行为中,所以她认为,日本是“以道德作为绝对标准的社会,依靠启发良知的社会”,日本文化属于”耻感文化”;强调“只要坏事不为世人所知,就不必烦恼”,耻辱感只是对他人批评的一种反应,属于“耻感文化”。这样,她就从社会结构与思维方式的关联上,阐明了日本文化的基本特征。

《葡与刀》的基本思想,是通过文化来研究日本的政治社会。这对于当下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启迪与借鉴的意义:其一,民族国家的文化,从思想观念、从价值体系来看,核心是人的文化性格(亦即民族性),它从深层次上制约着一个民族国家的发展;脱离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就不能完整地认识它发展的道路与方向。其二,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中日—衣带水,中日关系对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深入地了解日本的民族文化对于促进中日和平友好,共同创建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