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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7.1.4.4 (四)创新现代法治文化
(四)创新现代法治文化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人们创造文化,反过来,文化可以塑造人。要培育大学生的现代法治信仰,必须建构新的法治文化,培育现代人的人文精神。因为法治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只有法治文化才能滋养和培育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5]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过程是渐进的,缓慢的,需要政府推进与民间自觉的双向良性互动。至少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要大力宣扬和普及法律至上的精神,在全社会传播和普及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坚决反对人治文化。尤其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把法治教育渗透到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之中,如何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把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融于各类教育之中,注重全民法律素养的全面提升。二是要继续培养公民对于私权益的维权意识、对于公权益的监督意识和健康的诉讼心理,使他们敢于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权利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要让社会成员更加信任法律、依赖法律,根据法律而思考,使法治思维成为每个人日常思维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