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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7.1.4.2 (二)鼓励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
(二)鼓励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

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仅要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法律实践的培育。只有当法治的实践与内心的信念产生“共振”,才能让法治的魅力释放出来。要激发大学生对于法治的认同感,只依靠教科书式的单向灌输是不够的,必须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创造机会、搭建平台让大学生同法律亲密接触,消除法律的距离感、神秘感,从而使他们理解法治、尊重法治,树立法治信仰。

第一,加强法律类社团的建设。建设法律类社团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虽然当前许多学生迫切希望获取法律知识和能力,但组建法律类社团的热情并不高,而已组建的许多法律社团也远没有发挥其在法治教育方面的重要功能。下一步,高校法律社团要由学校层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由专业的指导教师指导,挑选优秀的学生担任法律社团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法律类社团的质量建设,扩大社团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更多同学通过社团提升法律学习的兴趣,真正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掌握法律实务技能。

第二,设立实践场所。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理论学科,不可能脱离实践而存在。学生如果只学习课本上的理论知识,法律对于他们而言,仍然是生硬而遥远的。因此,有必要把学校和社会的法治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使校内外资源贯穿于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全过程。首先,由政府主导,在高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律协几家的协调合作下,建立综合性的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学习参观,使他们身临其境感受法庭庄严神圣的氛围,了解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作,不断深化课本上的法律认识。其次,邀请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他们拥有的法学案例、从业经验对大学生来说有很强的感染、吸引力和说服力;最后,吸纳社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发各类法治教育平台与项目,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服务。

第三,开展富有法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与节日主题相关的知识竞赛、板报宣传等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优秀律师来学校开展讲学活动,与学生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开展法律辩论活动,选取社会热点案件作为辩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培养学生的思辨、分析问题能力,进一步巩固所学的法律知识;利用微信、微博、人人网等社交平台,以易于学生接受的、生动活泼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推送法治案例,推介法治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法律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