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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6.5.2.4 (四)部分媒体职业化程度不高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四)部分媒体职业化程度不高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新闻和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均要加以宣布的法则。宪法的言论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进步社会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维持社会安全的一种“阀门”——我们的古人便认识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样的道理。

但与新闻自由以及言论自由相伴随的弊端也不容小视。媒体在进行司法报道时,不应当忽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不能预设立场,简单偏颇。良好的法治应当让已经制定的法律“独立地”评判是非,而不为任何外在的强力与意志所扭曲。最终的裁判权应该交给法院,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