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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6.5 第十三章 传媒与司法关系新探
第十三章 传媒与司法关系新探

从刘涌案、许霆案、杨佳案,到邓玉娇案、药家鑫案、李庄案,几乎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个案件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传媒与司法的关系,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虽然已有不少学者为此进行了富有智慧的探索,但远未能达到消弭冲突的效果。2009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意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公信”,实现传媒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突破之举。但自规定出台以来,仍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法律界人士和传媒界人士往往分别站在各自的角度各执一词,传媒和司法的关系并未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