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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6.2.3.5 (五)公正高效办案是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点
(五)公正高效办案是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点

司法只有做到公正、高效,经过无数个案的积累,才能建立司法公信力。司法的每一次运作都是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重要一环。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一是要保证判决的稳定性。笔者不反对错案应改,但要深入分析裁判结果不稳定的原因,统一裁判的思路和标准。要明确例外程序的适用范围,防止审判监督程序由例外程序蜕变成为一种惯常程序的倾向,防止终审不终、申请再审泛滥和再审程序适用扩大化的倾向。二是同种情况同种对待。最高法院在“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案例指导制度价值重大,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不过,对于司法实践中如何援引指导性案例,如何监督和纠正违背指导性案例的裁判,如何建立健全四级法院相互衔接配合的案例工作机制,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溯及力等问题,笔者认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规定》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案例指导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杜绝司法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而“同案不同命”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诉讼效率机制。推行速裁审理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公正、便捷、快速地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额或简单案件,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及时发现、汇总和解决审判中出现的疑难问题,避免疑难案件对审判效率的阻滞。强化案件巡回审判制度,对边远农村、山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四是规范强制执行。必须从树立司法权威的高度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乱”的危害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和完善措施。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主要从执行机构的内部职责划分、执行机构与立案、审判等机构的职责划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统一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这对于建立科学的执行运行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公正廉洁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执行工作中,最困难的也是最为紧迫的一点是要坚决纠正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带来的消极影响,建议加快建立相关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尝试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审计执行、网上公告执行等多种执行的新举措。加紧推进完善的、运行有效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凡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案件,其信息将被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体系”,记录在案,这势必会对不诚信者形成威慑。

【注释】

[1]龙宗智.重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感一当前司法的难题及应对[N].南方周末,2010-07-15.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左卫民,周长军.变迁与改革:法院制度现代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4][美]哈罗德·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5]徐阳.舆情再审:司法决策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法学,2012.

[6]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