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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6.2.1.2 (二)司法公信力危机的连锁反应
(二)司法公信力危机的连锁反应

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纠纷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司法被理想化地设定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如果司法公信力不高,会导致社会控制手段一定程度上的失效。一旦人们对司法悲观失望,社会转型期所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必然要寻找另一种替代的救济方式。随着司法公信力的式微,私力救济(暴力)与无救济(自杀)不断上升,司法遭遇了太多的尴尬。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有了纠纷不是找法院解决,或者不相信可以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来解决,而是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去找寻其他权威或者“关系”。若输了官司,有的人不会主动接受判决,而是认为“关系未到位”,四处告状、长年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