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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6.2.1.1 (一)司法遭遇公信力危机
(一)司法遭遇公信力危机

近年来,司法在裁判效率、裁判确定性、裁判执行和司法程序等方面受到公众质疑。在裁判效率方面,当庭宣判率不高,各种法定的不计入审限或延长审限的案件越来越多,再加上法院对延迟裁判的正当理由解释不足,客观上给当事人造成了诉讼迟延的印象。在裁判确定性方面,大量不确定的司法裁判,导致再审程序启动频繁,有的当事人陷入反复诉讼的拖累之中,其利益和命运处于较长时间的不确定和待裁断的状态。虽然,司法愿意贴近民意并做出了屈从社会舆论的判决,以保护仅有的司法公信力,但是司法机关的努力并未得到期望的正面评价。“同案不同命”情况容易引发民众对司法工作的不满和对司法不公的抱怨。在裁判执行方面,裁判执行到位率不高、空调白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救济和执行监督措施,个别执行活动甚至改变了法院的判决确定的内容。在司法程序方面,一些基本的司法程序贯彻不到位,送达不积极,不细致。当事人和一般民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他们不了解司法活动的过程和诉讼结果,不清楚司法规则,对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质疑,对法院判决的公正性信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