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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5.4.3.2 (二)上海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
(二)上海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

1.顽固的非法治传统因素成为上海法治文化建设的最大障碍

虽然从整体来看,上海的规章制度健全,上海市民学法的热情高涨,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较强,政府和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法律维权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然而,中国文化缺乏法治基因,一些旧的传统烙印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和纠纷处理方式,严重阻碍了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成为法治文化形成的障碍。即使相对来说最早接触和吸收先进法治文化的上海,也深受顽固的人治传统因素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在发生纠纷时,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习惯于找“关系”、找领导,通过熟人通融说情依然是常见的纠纷处理方式。产生于熟人社会的这种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法律的运行,影响了法治精神的内化,成为上海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障碍。如果法律没有成为上海市民解决争端的主要选择,法治思维未能成为上海民众的主要思维方式,法治上海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因此,上海法治文化的形成,绝非几道命令或者几纸宣言就可以轻松完成,而是一项长期的、曲折的、艰难的系统工程。上海的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有坚强的决心、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扎实有效的措施有序推动,通过不断解决人们在思想中、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反复磨合与调整之后,才能真正实现。

2.在思想认识上,对上海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够

一方面,由于过去我们强调制度建设多,而有意无意忽视了法治背后的文化因素,纸上的规章制度还远远未能成为城市治理必须遵循的标准。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法治文化建设概念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不愿意投入精力和财力构建法治文化的渠道和载体。建设法治上海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就目前而言,加快培育上海法治文化是一项迫切且意义重大的工作。

3.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不足

一是普法教育严重不足,要使法律成为上海市民处理纠纷的首选,其重要前提是他们对于法律原理、法律知识有基本掌握。然而,当前上海市的法学教育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些非法律专业的高校学生缺乏对于法律常识的基本了解,更别说一般上海市民了。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中偏重对法律规范的学习与引导,缺少对于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的培育与滋养,甚至在普法过程中,出现了劝导市民规避法律、绕开法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