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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5.3.6 六、信访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六、信访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1]信访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信访的各个环节,找准自身定位,以法治思维分析和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使信访在法治的轨道内良性发展。信访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