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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5.3.1 一、法治
一、法治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它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成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反对腐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党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到底什么是法治?关于法治,亚里士多德有其经典解释:“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判断法治有两个标准:一是一切权力来自规则的授权并在规则之下。二是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在规则之下。而这个规则就是“良法”。良法的基础是:一是法律要有民意基础。法律要体现充分的民意表达,要经过民主程序和民主机制而制订。二是法律也要兼顾不同的利益,不能让法律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法治的核心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