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5.1.3.4 (四)普法与法律教育软弱无力
(四)普法与法律教育软弱无力

对于中国法治而言,遇到的一大困难是怎样把法律变成民众信奉遵守的规则。伴随着轰轰烈烈的立法活动,我们的普法活动也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多年普法,成效不大。原因在哪?笔者认为,一是没有讲清楚什么是法治。二是普法理念出现偏差。国人对于法治的误解主要有二:一个国家有了法律制度就是法治国家;法治是人治的惩治手段与延续,法治意味着酷刑。人们不相信法治可以带来公平公正。在过去的普法过程中,我们并没有针对这些误解进行富有成效的澄清。在普法理念方面,我们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却忽视对于社会大众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知识学了就忘,普法流于形式。人们不仅没有懂得多少法律知识,也未能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法律的正义和权威。

同时,法学教育也是软弱无力的。以大学生的法学教育为例,当前,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由于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导致法学教育的课时数相当紧张,无法在有限课时之内实现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的教学目的。许多学生通过学习,刚对法律产生一点兴趣之后,课程就进入结课阶段。大部分承担这门课程的教师,缺乏法学专业背景,他们经常会将不熟悉的法学教育的内容一带而过,进一步压缩原本有限的法学教育课时。一些大学生也只是把法学教育课程当作修学分的工具,敷衍了事,马虎应付。再加上该课程考核相对轻松,更加助长了学生对于这门课程的轻视。可以说,高校的法学教育流于形式,违背了法学教育的初衷,无法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中国法治信仰的具体走向,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失败必将影响到法治建设的精神之基。因此,大力提升青年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与法治信仰确属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