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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4.1.1.3 (三)宪法的结构
(三)宪法的结构

一般情况下,成文宪法由序言、正文、附则三部分组成。当然序言和附则不是必需的,有些国家的宪法没有序言或是附则。比如我国宪法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没有附则规定。

所谓宪法序言,是指写在宪法正文前面的,表述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的文字。宪法序言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宪法的内容和基本精神。各国宪法序言有长有短,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是有着对于理解中国宪法制度非常重要的、篇幅较长的序言,一共13个自然段,大体包括国家的发展历史、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基本国策、宪法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几个部分。

宪法正文是宪法典的主要部分,内容一般包括: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等。我国宪法正文分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总共4章的内容。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特定事项作出特殊规定的附加条款。宪法附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与一般条文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