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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4.1.1.1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关于国家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在宪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普通法律是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规定的具体化。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习近平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依法治国的灵魂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这已称为上至高层,下至黎民百姓的政治共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