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治中国与法治文化
1.3.2.1.1 (一)对象上的一致性
(一)对象上的一致性

无论是人治社会,还是法治社会,一个和谐协调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都需要有良好的道德来规范和维系,“道德兴,则国兴、家兴、业兴”,道德不振,于国于家,于人于己都意味着一种灾难。因此,两者德治的目的,都是整合社会秩序,维系社会安宁。德治的范围,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德治的对象,涵盖了官与民。

首先,人治社会和法治社会都需要以德治官。人治社会里,官德建设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就非常重视官德建设,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官德关系到政权兴衰、国家治乱;二是认为官德有表率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为人上者专重修身,以下之效者速而广也”。在法治社会里,国家官员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组织管理各项行政业务,肩负着带领民众“治国”的历史使命,其特殊的地位亦决定了官德建设具有特别意义:一是对阶级统治和安国兴邦而言,官德具有维系功能;二是对官员有效履行行政职责而言,官德具有保证功能;三是官德作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具有导向功能。

其次,人治社会和法治社会都需要以德治民。在人治社会里,强调对老百姓进行道德教化,发挥道德感、羞耻心在人的行为中的作用,重视礼治,讲究道德礼仪化、法律化,强调个人在家庭中要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爱妇敬;在社会上要做到朋友守义,讲信修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政治生活中应该忠于国家及其根本利益,强调君君臣臣,仁义忠信的治国之道。在法治社会里,同样需要以德治民,而且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社会公德建设;二是职业道德建设;三是家庭美德建设。在社会生活中鼓励发挥主观能动性,允许追求个人利益,但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不能损人利己,而要相互尊重,互利互惠,讲究诚实、信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