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回到我们在开篇所提出的问题。首先,通过“敬虔”和“认识”这两个概念我们对加尔文思想的理论出发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于“认识”。加尔文把“认识”一个怎样的神作为其神学主旨。“对神存在的意识”以及人所处的生存状态成为阐释他的这一主旨的两个步骤。对于“何谓神”这一本体论问题,与德尔图良的本体论证明以及阿奎那的五路证明不同,加尔文把它与人的“对神存在的意识”相关联。人生而就有这一意识,它是被上帝植入人心中的“宗教种子”。而对这一“宗教种子”,其前身是“正直”。“正直”则包含了情感和理智。它是在善恶选择上人对神的回应,是人们做出是非判断上所依据的标准。因此,通过“对神存在的意识”,“何谓神”的问题就与人的生存相关联。而对于人处于什么样的生存状态这一问题,依据亚当的堕落,加尔文把生存状态划分为受造时和堕落后两种。在受造时,人拥有完整的悟性,即是由情感和理智组成的“正直”,这一“正直”引领人们认识神和荣耀神。“认识”因此指的是在“正直”中经历神的恩惠。堕落后,“明明可知”却一无所知是人所处的生存状态。从“对神存在的意识”这一点而言,上帝的神性对所有人而言都是“明明可知”的。但由于被罪这一人性中败坏的一面所遮蔽,“宗教种子”中的理性僭越了其应在的位置。而理性在属灵的事情上几乎一无是处。这是由“情感”和“理智”二者所构成的结构被罪所破坏造成的。它们二者在堕落前的正直中有着和谐的秩序,而堕落后,这一秩序被破坏。“宗教种子”是就人的生存起点意义而言的,“敬虔”或“更新后神的形象”是就完善意义或称义的意义上而言的。而“认识神”,则指的是在这一生存起点上,经由上帝的普遍和特殊启示,经历神的恩惠。由于“宗教种子”包含由正直而来的“情感”和“理智”,“认识”也因此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即是在“敬畏”和“爱”这些情感中对上帝实在性的确认,以及以这些情感为根基的理性通过普遍启示而对神如何作为的认识。总之,由加尔文对“对神存在的意识”和人所处的生存状态这两点我们可以知道,在加尔文语境中,“认识”不仅仅指的是从主体出发的知性认识,更指代的是在“敬畏和爱”这些情感里,对神的顺服。认识神,即是在“敬虔”中与神建立关系,经历神的恩惠。
对于“敬虔”。“敬虔”是被神植入人心的包含有“情感”和“理智”的“对神存在的意识”,是人们做出善恶和是非判断的依据,是对上帝的“敬畏”和“爱”,是认识神的原始情感。它因此是认识神的出发点,是与神建立关系的可能性条件。在分析如何解读加尔文思想的思路时,我们指出,“敬虔”与“认识”二者紧密相连。对“认识”这一概念的分析也清晰地呈现了这一点。“认识”的本真含义也可以说是“正直”或“敬虔”。加尔文对“敬虔”有着不同的称谓。受造时的“正直”,在生存起点意义上的“对神存在的意识”或“宗教种子”,以及“更新后神的形象”。但它们都拥有“情感”和“理智”两个部分。之所以把“敬虔”称为“情感”,乃在于“情感”在“敬虔”中拥有基础性的地位。在“正直”中,他受“理智”的引导去认识神和荣耀神。即使在堕落后,如若没有“对神存在的意识”,即是对上帝的“敬畏”和“爱”,那么,上帝的实在性也不能得到确认,也就不能对神有所认识。而“敬畏”,也即是对神的顺服。而所谓顺服,即是以神的心思意念为念,也即是我们在分析的,在善恶选择上对神的回应,以及在是非判断上以“敬虔”为准。之后,通过对“敬虔”所包含的“敬畏”和“爱”这些情感产生的渠道以及它们的来源这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又阐明了“敬畏”和“爱”二者的不可分割性,从而说明了“敬畏”这一情感乃是认识神的原始情感和可能性条件。
其次,借助对“认识”和“敬虔”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信心”和“理性”这两个维度,我们探讨了加尔文通过“敬虔”对三位一体做了怎样的分析这一问题。一方面,三位一体这一上帝的特殊启示是在信心中被认识的。“敬虔”里包含着“敬畏”和“爱”,加尔文并没有明确把“信心”包含在“敬虔”里面。但是,我们知道,敬畏指的是对神的权柄和旨意的顺服。而这一顺服,是按照神的旨意行事,是“与神同行”(《创世记》5:24),也即是信心。信心包含了对神的“确据”,是人对神完全的敬畏和顺服。信心在“敬虔”中的作用之重要性不言而喻。以至于加尔文认为“因信称义是一切敬虔的总纲”(Ⅲ.15.7,页795)。另外,“信心”是与“对神存在的意识”是相对应的,并因此与上帝的启示直接相关。而启示是加尔文论述三位一体的基调。“上帝的合一性”和“三个位格之间的分别”是在信心中得到确证的,是在“敬虔”中被认识的。另外,通过探讨“启示”的源泉问题以及圣灵的自我印证这一问题,我们对“信心”如何保证“上帝的合一性”和“三个位格之间的分别”这一上帝的特殊启示的“确定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进而认为,“启示”的确定性,不仅在于其自身的自我印证,其实在性还在“敬虔”里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三位一体的启示是与理性相契合的,理性作为神形象的一部分,在认识神方面发挥着作用。
最后,我们对加尔文如何对待教会传统和异端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做了简析。并认为,加尔文依据“敬虔”对神的三个位格的“合一”以及区别的探讨,对教会传统对待三位一体的方式持有保留的认同态度,而对于一些异端,他指出他们的症结乃在于使理性僭越了上帝的自我启示。
总而言之,“敬虔”作为认识神的可能性条件,使得我们对加尔文的三一论分析成为可能。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