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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中的伦理
1.4.1.1 一、问题缘起
一、问题缘起

在《基督教要义》中,[1]三位一体的教义是加尔文优先处理的神学话题。[2]而对于加尔文的三一论思想,根据同样的证据和文本,学界却存在着正相反对的说法。加尔文在论述完三位一体的教义后以总结的语气说:

我以上的教导已足以反驳一切至今撒旦所用过想败坏纯正教义的诡计。最后,我相信我已经忠实地解释了这教义的各个方面的含义。[3]

一方认为,加尔文以圣经为根本准则(Ⅰ.13.3,页100),结合启示、理性以及教会传统,反驳了那些破坏“三位一体”这一纯正教义的“仇敌”。由此,加尔文被认为是三一论的集大成者。德国神学思想史家盖斯(Wilhelm Gass)对加尔文的三一论所做贡献的赞誉被后来的学人广为引用。他在《新教教义史》(Geschichte der protestantischen Dogmatik)中认为:

在宗教改革者们所给与我们的著作中,加尔文对三位一体的探讨,无疑是最好和最为全面(circumspect)的:如同带有罗盘,[他]全面地对这一教义进行了勘察,且不迷失在任何一事上,从而明智地避开了那些拘泥于细枝末节的文字争论。[4]

林德伯格(Carter Lindberg)在描述人们对加尔文毁誉参半的印象时说:“他既是一个蹩脚的体系罗织者,又是神学家中的神学家:三一论之集大成者。”[5]沃菲尔德(B.B.Warfield)认为加尔文对基督教神学的巨大贡献在于他区分了“本质”(essence)和“位格”(person),并且通过这一区分加尔文把握了三位一体的要领。他认为,在加尔文看来,“本质”指的是神单一而“自足的”(self-existent,ex se ipso)神性,这保证了耶稣和圣灵的神性。而就本质而言,三个位格为一,但每一位格都拥有全部的本质或神性。[6]托伦斯(T.F.Torrance)也认同沃菲尔德的这一分析,并认为如下这一点是加尔文对三一神论的最重要贡献:“位格之关系或者本体(subsistence)的多维性寓于单一不可分割的神性(Godhead)之中。”[7]

另一方学者认为,加尔文只是把三一论作为教义史上的定案来处理,并未在如何“领悟”(Ⅰ.13.2,页97。译为明白,不妥)[8]神的三个位格以及合一本质方面做深入的分析,而他对教会传统的继承使得他的解释缺乏“原创性”。如巴特(Karl Barth)认为,相较于如三位一体这样“客观性的前提”而言,加尔文更关注于救赎。[9]这暗指加尔文并无太多反思地接受了三位一体的传统解释。温德尔(Francois Wendel)认为加尔文对基督神性的强调使得他的三一论缺乏原创性。[10]

这两方面的观点使人们产生这样的疑惑:加尔文究竟是怎样论述的三一论的?要厘清这一问题,首先要阐明的是,他在论述三位一体时有没有一个理论出发点?如果有的话,这是一个怎样的出发点?其次,加尔文通过这一出发点对三位一体做了怎样的探讨?最后,加尔文对三位一体的解释与教会传统的解释有哪些方面的差别?以及,他的三一论在什么意义上驳斥了诸如亚流主义(Arianism)、反“和子”论者以及塞尔维特等这些他所谓的“仇敌”的观点?

我们也因此将首先通过“敬虔”这一概念探讨加尔文的理论出发点的问题,继而展示他据此而对三位一体所做的分析,最后阐明加尔文的三一论与教会传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