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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公共基础知识
1.8.3.5 第五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五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5)

一、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所谓行政复议,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4)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申请启动的;

(5)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此时他应以( )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A.A机关

B.B机关

C.市政府

D.省政府

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规定: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因此,本题应选B项。

(四)行政复议申请期间和复议决定期限

二、行政诉讼(6)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所谓行政诉讼,就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与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诉讼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一般不适用调解原则

(5)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做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抿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谕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同之处是( )

A.都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B.都适用司法程序

C.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都适用调解原则

答案:C。解析: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选项C正确,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不适用司法程序,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原则,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应选C项。

习题2.【单选】行政诉讼中( )对做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A.被告

B.原告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

答案:A。解析: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本题应选A项。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案件: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及仲裁;

(7)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下列行政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是( )

A.国家行为

B.刑事司法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选项C正确;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以及抽象行政行为都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因此,本题应选C项。

(三)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四)行政诉讼的被告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经复议的案件,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做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复议机关为被告。

5.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机关为被告。

6.复议机关逾期做出复议决定,就原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该复议决定无效;如果尚未起诉,根据第二、三项规则处理。

7.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做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8.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非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被告。但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法院应当通知非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参加。

9.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做出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0.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1.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时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行政诉讼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由( )

A.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既可以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解析:按照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经复议的案件,可以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选C项。

2.级别管辖

3.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多选】华夏市安泰区张某外出旅游,被海天市宝华区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出患有恶性传染病,送去强制治疗。张某对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华夏市中级人民法院

B.海天市中级人民法院

C.安泰区人民法院

D.宝华区人民法院

答案:C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选CD两个选项。

4.不动产的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张某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应由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选A项。

5.选择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6.移送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7.指定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管辖权转移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1)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通过,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通过,2012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5)1999年4月29日通过,2017年9月1日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6)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通过,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订,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