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的本体论问题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
1.法的概念
所谓法,就是指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最主要的特征是( )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C.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
答案:C。解析: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最主要的特征。因此,本题应选C项。
习题2.【单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具有( )的社会规范
A.特殊效力
B.普遍约束力
C.一定强制力
D.特定效力
答案:B。解析: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就是说,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本题应选B项。
习题3.【多选】法律与道德的共同性体现在( )
A.它们都是社会规范
B.它们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
C.它们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
D.它们都具有程序性的特点
答案:ABC。解析:在我国,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是社会规范,都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并且都是社会调控的手段。不同的是,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点,而道德不具备程序性的特点。因此,本题应选ABC三个选项。
2.法的本质
(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产生、变更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
A.统治阶级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答案:C。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宗教、哲学等都属于上层建筑,它们的最终决定因素都是物质生活条件。因此,本题应选C项。
习题2.【判断】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决定于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
答案:√。解析: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法与道德、社会舆论等社会调整手段的重要区别在于,法仅仅调整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调整和约束人的内心思想、情感。譬如,法可以禁止和惩罚分裂国家、亵渎国旗的行为,但不能强制人们内心热爱祖国。不过,我们应当看到,法通过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可以影响人的思想、观念。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出新的规范;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做或不做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做或不做一定行为,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做或不做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前者要求人们必须做出一定行为,如纳税的义务;后者要求人们不得做出一定行为,如不得盗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义务。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是衡量一项规则是否是法的决定性标准。必须指出,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即从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意义上讲的,而非意味着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于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如果一个国家的法仅仅依靠国家政权及其暴力系统来维护,这个国家的法就成为纯粹的暴力了。
4.法的作用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即法通过其规范作用(作为手段)而实现其社会作用(作为目的)。
规范作用: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
A.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
B.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
C.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
D.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答案:D。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因此,本题应选D项。
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
(2)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二、法的要素、分类和渊源
1.法的要素
所谓法的要素,就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2.法的分类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判断】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民法。( )
答案:×。解析: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习题2.【单选】刑事诉讼法属于( )
A.程序法
B.实体法
C.特别法
D.临时法
答案:A。解析:在我国,实体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因此,本题应选A项。
习题3.【多选】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将法律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属于实体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答案:ABC。解析:在我国,实体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因此,本题应选ABC三个选项。
3.法的渊源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由各种成文法构成,即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由国家认可的习惯、判例以及法理学说可以作为非正式的渊源。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我国出现了“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法制局面。在“一国两制”的格局下,香港地区沿用以前的普通法系,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沿用以前的大陆法系,我国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法系。
三、法的形式、效力和法律体系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大类别。
中国以成文法为主,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以不成文法为补充,包括政策、习惯、判例。
(1)宪法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案和其他议案、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都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公布法律、决议。法律议案通过后即成为法律,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加以公布;选举结果以及重要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公告公布或者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3月11日五次修正。现行宪法由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构成。
(2)法律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两种。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问题,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规定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问题,其调整面相对较窄,内容较具体,如物权法、商标法等。两种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3)法规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低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②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③自治法规。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下级不能与上级冲突,比如,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能和自治区的相抵触。其中,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自治法规是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总称。
④军事法规。军事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4)规章
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部委行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②政府规章。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和上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③军事规章。军事规章由军内有关方面制定。
(5)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拥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由中央政府领导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①行政管理权;②立法权;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④自行立法禁止叛国、颠覆国家等行为,自行禁止反国家组织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6)国际条约
所谓国际条约,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缔结的确定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法律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C.国务院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规章
D.地方性法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答案:C。解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制定法律,选项A错误;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项B错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选项D错误;国务院组成部门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因此,本题应选C项。
习题2.【多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A.有权制定本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
B.有权根据本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做出具体的事项
C.有权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ABCD。解析: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选项A正确,其他三个选项也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本题应选ABCD四个选项。
习题3.【多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 )
A.地方性法规
B.行政法规
C.单行条例
D.自治条例
答案:CD。解析: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下级不能与上级冲突。因此,本题应选CD两个选项。
习题4.【单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答案:D。解析:特别行政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因此,本题应选D项。
习题5.【判断】行政法规在效力上仅次于宪法,但大于普通法律。( )
答案:×。解析: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2.法的效力
所谓法的效力,就是指法的适用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适用,即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①法的空间效力: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宪法;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如地方性法规;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如中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其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
②法的时间效力:生效、失效以及法的溯及力。
生效:一是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或具备一定条件生效。
失效:一是新法直接规定废除旧法;二是旧法的规定与新法规定相抵触的,抵触部分失效。
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加以适用的效力。
各国法规定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
中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法可以溯及既往。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中国法的溯及力现行制度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
③法对人的效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对人的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有四种: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或折中原则。中国也实行综合原则。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做的特别规定除外
答案:D。解析:我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因此,本题应选D项。
3.法律体系
所谓法律体系,就是指一国内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现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所谓法律部门,就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单选】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解析:法系是指以某一国家法律制度为核心,并与受其深刻影响的其他国家法律制度共同构成的法律系统。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世界五大法系指的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法治发展与改革形成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因此,本题应选C项。
四、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1.法律权利
所谓法律权利,就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2.法律义务
所谓法律义务,就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3.法律行为
所谓法律行为,就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以发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
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比如,结婚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①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②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③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4.法律关系
所谓法律关系,就是指在调整人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与法律关系客体构成。
其中,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上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所谓权利能力,又称权利义务能力,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公民的行为能力划分为:
习题与解析
习题1.【多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
A.主体
B.客体
C.事件
D.内容
答案:ABD。解析: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与法律关系客体构成。因此,本题应选ABD三个选项。
习题2.【多选】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
A.自然人
B.集体主体
C.国家
D.行为
答案:ABC。解析: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或组织,比如公民、法人与国家。行为属于法律关系客体。因此,本题应选ABC三个选项。
习题3.【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商品房
B.计算机软件
C.公民
D.文艺演出
答案:ABD。解析:法律关系客体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物,人身、人格,行为(演员表演、证人作证),精神产品(书本、磁带)等。公民属于法律关系主体。因此,本题应选ABD三个选项。
5.法律责任
所谓法律责任,就是指由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包括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四个方面。
法律责任大致可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四种。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惩罚、补偿、强制三种。
(1)惩罚。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惩罚(法律制裁)包括以下四种:
①民事制裁。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等。
②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劳动教养曾是行政制裁的一种,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③刑事制裁。刑罚有两类十种,即五种主刑和五种附加刑
④违宪制裁。主要包括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2)补偿。在我国,主要分为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两类。
(3)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和对财产的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