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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知道的急救常识
1.7.4 第4节 火 灾

第4节 火 灾

火灾是指着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灾难性事件。火灾发生的原因包括:雷击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气或电器不当等。

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据统计,2008年中国共发生火灾13.3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