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译创者主体性分析
作为直接参与译创过程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唯一主体,译创者在译创实践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有必要对译创者的主体性作进一步地分析,为第3章林语堂作为译创者的主体性研究打下理论基础。具体来说,译创者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3.1 译创者在主体身份上的超越:从文学译者到文化自译者
拉尔(1957)最早提出了译创者(transcreator)这一术语,指的是为表达自身文化对原文进行创造性翻译的译者。译创者由“translator+creator”整合而来,这首先就明确了一个双重身份:既是译者,也是作者。借用女性主义的概念来说,二者是一种“双性同体”(androgyny)(Woolf,1929)的平等关系,共同构成了译创者。随着后殖民研究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如Tymoczko,1999;Salvador,2005)认为后殖民写作旨在书写作者的自身文化,实际上是一种翻译式写作,因此巴斯奈特和特里维蒂在1999年主编的Post-colonial Translation:Theory and Practice一书中,把后殖民写作纳入后殖民翻译研究的范畴内。如果按照罗宾逊对“后殖民”广义上的定义:从文化间的权力关系角度研究所有的文化/社会/国家/民族(Robinson,2012:14),那么可以说所有以表达自身文化为目的的跨语言、跨文化写作都是一种翻译行为。译创者和传统译者的区别在于,作为译者的译创者要服务于表达自身文化这个译创动机,具体的译创手段要受这个动机的支配。而作为作者的译创者是对自身文化进行翻译式写作,翻译文化元文本,译创者相当于“文化自译者”(cultural self-translator)(张春柏,2015)。由此可以看出,译创者在主体身份上对译者的超越:从文学译者到文化自译者。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待译者是近年来译者主体研究关注的一个重点。比如,罗宾逊就明确指出:“译者是作者(the translator is a writer)。译者不是变成原作者,而是变成与原作者非常相似的作者(a writer very like the original author),这仅仅是因为他们都以相似的方式写作,利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世界经验来构建有效的话语”(Robinson,2001:3)。随着翻译发生创造性转向之后,这种研究视角逐渐增多(如Bassnett&Bush,2006;Buffagni,2011)。可以看出,罗宾逊对译者的定义指出了译创者的部分性质,但是拉尔早在1957年就使用了译创者这个术语,从而将译者的作者身份明确化、合法化了。当然,由于拉尔身处印度,他提出的这一具有前瞻性的术语当时并未引起欧美翻译研究学者的重视,直到近年来伴随着后殖民翻译研究和译者主体研究的兴起才被重新挖掘出来。译创者从一开始就宣称了和作者一样的平等独立的身份,而不像传统译者始终作为原作者的忠实者或背叛者的面貌出现。这也是拉尔提出“transcreator”这一术语的意义所在,即从传统译者的附属身份独立出来。译创者不再将自己的作品看作是译作,而是一个新作品,因此只将自己的名字印在封面上,原作者变成了一个信息提供者或来源者,在不显眼的地方列出。而在译创理论进入原创文学领域,即后殖民写作被视为一种翻译之后,译创者则完全成为书写自我文化的作者了。
2.1.3.2 译创者对原文本的解构:从文学“原”文本到文化“元”文本
对译者主体性的重视首先源于译者身份的边缘化。西方传统上的神权思想使得《圣经》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译者不可以做任何篡改和增删,只能做原作的仆人,由此形成了忠于原文本的情结。而对上帝声音的忠实传达,必然遮蔽和否定译者主体身份的存在。进入启蒙时代之后,西方国家的强势文化地位以及英语作为强势语言地位的逐步确立,又使得在翻译不发达国家的作品时,几乎都是受通顺翻译观的影响译成地道的英语,这样又造成了韦努蒂所说的译者的“隐身”(invisibility)(Venuti,1995)。无论是直译还是意译,都是对译者提出的规范和要求,译者主体并未得到关注。这种情况一直到解构主义翻译理论的出现才将译者从文本意义中解放出来,译者研究取得了实质的进展。从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的纯语言到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的延异,原文本的确定性意义被解构了。在本雅明看来,译文不是要模仿原文的意义,而是要周到细腻地融合原文的表意模式(mode of signification),从而使原文和译文成为一种更大语言的可辨认的碎片,正如器皿的碎片是器皿的组成部分一样(Benjamin,2004:81)。意义的唯一性一旦被瓦解,文本呈现的就是多元意义,即各种意义的“痕迹”,翻译就变成了意义不断撒播的“无休止的不确定的游戏”(an indeterminate play without an end),意义的这种不确定性就是德里达所说的延异(Gentzler,2001:158)。文本的意义被消解了,文本的中心地位也就不复存在,作者的权威也随之瓦解,译者主体才真正解放出来。恰如爱德温·根茨勒(Edwin Gentzler)所说,译者创造原文(the translator creates the original),通过跨越译入语的边界,通过改造译出语的原文本,译者使语言得到延伸、扩充或发展(同上:149-163)。
如果说解构主义视角下译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对原文本意义的解构,那么译创理论视角下译创者的主体性则体现在对原文本的解构,这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译创者在译创选材和译创手段上的自由度比传统译者要高得多。当译创者是译者时,他面对的原文本已经不止是一个确定的原文本,可以是多个,原文本仅仅作为一种信息提供,译创者会利用自我文化的元文本对其进行各种手段的创造性翻译。例如,林纾翻译中的创造性改写一直为人诟病,但如果从译创者的角度来看,他是用儒家思想来解读西方原文本。张佩瑶分析了《黑奴吁天录》(林纾、魏易译,1901)的翻译后指出,原文本反映的是基督教价值观带给黑奴的一种精神归宿,译本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取代了基督教价值观,从而使译本成为宣扬爱国精神、教育大众和解放思想的工具(2003:19)。当译创者包含了后殖民作者时(即成为文化自译者之后),译创者面对的原文本就变成了元文本,无法再确定,此时他进行的就是对文化的翻译式写作了。比如,印度英语作家笔下的许多人物不说英语,或说特定地区下不同的英语,作家们的目的不仅在于揭示印度英语的变体,还在于通过创造一个英语来实现翻译的创造性目的(to create an English that fulfils their translational-creative aims)(Prasad,1999:44)。由此,译创者完成了对原文本的解构,所有的文化元素都成为他的译创来源,他可以自由选择哪些元素转换给目的语读者。译创者从文本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之后,对自身文化的书写手段便更加多样化。如铁莫志科所说,与译者相比,作者的自由空间更大,更容易平衡文本陌生化和可读性之间的关系(Tymoczko,1999:21)。
2.1.3.3 译创者的译创动机:表达自身文化和追求自我实现
罗宾逊从后殖民翻译理论的角度指出了翻译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①在殖民化过程中充当殖民主义建构主体性的工具;②在殖民结束后成为维护文化等级秩序的避雷针(lightning rod);③在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过程中成为被殖民者摆脱殖民、削弱文化霸权的手段(Robinson,2012:31)。由此,后殖民语境下对译者主体的关注主要体现在对权力和身份的重视,译者的翻译行为成为弱势民族争取话语权力、重塑文化身份的途径,译者成为打破权力失衡的主体力量。而这种权力的重要性在于,“就翻译而言,权力可以决定译什么和不译什么,甚至包括怎么译”(孙艺风,2004:254)。因此,无论是霍米·巴巴(Homi Bhabha)主张的“杂合化”和“第三空间”(Bhabha,1994)、特贾斯维妮·尼兰贾纳(Tejaswini Niranjana)倡导的将翻译视为“抵抗与变革的场所”(Niranjana,1992)、坎波斯的食人主义翻译(Campos,1981),还是韦努蒂的抵抗式策略(Venuti,1995),都显示着译者主体性在后殖民翻译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巴斯内特认为,到20世纪90年代,译者长期边缘化的尴尬地位终于被打破了,译者对文本的创造性改写和改造世界的权力得到了认可,她用“可见性”(visibility)来强调译者的价值,译者的作用可以通过分析其在语言转换过程中的干预行为进行重新评价(Bassnett,2007:22)。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译创者在后殖民语境下的主体性和译者主体性一致。译创者的动机之一是要表达自身文化,两种文化之间的不平等必然使译创者处于不同文化张力和权力的博弈之中。但与此同时,译创者的另一个身份——作者,也在起着作用,这就使得译创者除了要表达自身文化之外,还带有强烈的个人诉求,“因个人生活经验、价值观念、文化及历史背景等渗入翻译过程而使译文成了再创造”(Carbonell,2007:80)。比如,张爱玲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其早年作品的汉英自译实践中,和她的原文本相比,英文本出现了大量删除、增加及改写等现象,呈现出强烈的自我东方主义的色彩,“试图为把自我‘去他者化’而将中国‘他者化’的过程”,这种自我东方主义同她的个人诉求直接相关,即以英语写作打进美国出版界,进入主流英语作家的行列(王晓莺,2009:129)。再如,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的诗集Gitanjali(《吉檀迦利》)1910年在印度出版后就被广为传唱,但由于是用孟加拉语写成,无法获得代表主流语言的英语国家的认同。在他进行创造性改写之后,1913年英文本一出版就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而这种改写的高明之处在于“寓东于西,东西兼容”,既表达了东方世界的和平宁静,又迎合了目的语的诗学规范,更使泰戈尔本人成为西方世界里“他者”的代表(陈历明,2011:80)。由此可以看出,译创者的作者身份又可以使其不必受到背叛原文本的指责,所以他在表达自身文化的同时也受到个人因素(包括个人目的、兴趣、观点等)的影响,具有多重的译创动机。正如安东尼·皮姆(Anthony Pym)所言,译者研究不仅要研究译者的生平经历,还要注意到其作为一位普通的、活生生的人而具有的一切生物特征和习性(Pym,2007:161)。此外,译创者的译创动机并不局限于这两点,还会受到其他因素如时代背景、赞助人、读者等的影响,这是在分析具体的译创活动中值得注意的。
2.1.3.4 译创者同外部因素的关系:受制与引导
勒菲弗尔的重写理论认为,翻译不仅是语言层面上的转换,更是译者对原作在文化层面上的重写(Lefevere,2004)。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翻译选材和翻译策略会受到主流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等因素的制约。当然,译者并不是完全被动,他也可以选择挑战这些制约因素。通过选择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或诗学的文本,或使用特殊的翻译策略来重写原文本,从而试图对主流意识形态或诗学施加影响。而且,即使是接受制约的译者,也同样要对原作进行重写以使其符合目的语文化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在对原作的增添、删减、改写等操控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凸显。另一方面,姚斯的接受理论(1987)又将“读者”放到了中心位置。该理论认为,一部作品在被阅读之前是毫无意义、没有生命力的,是读者的阅读赋予它意义,决定了作品的价值,读者不是被动的,而是一个潜在的主动参与者。因此,虽然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拥有主体性,但目的语读者的文化取向、审美要求及接受水平等对译者的翻译行为有很大程度的制约。当然,考虑读者不等于一味地迎合读者,译者要在读者和原作的视域融合中找到平衡,建立一个合理的支点。
作为译创者,同样要面对上述因素的制约。但是,与传统译者面临的情境相比,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原文本和原作者不再扮演重要角色甚至被完全消解了(变成了文化元文本),译创者的双重身份给予了他更大的话语权和自由度,因此他反制约的能力更强。如果说传统译者同制约因素的关系是受制与挑战的话,那么译创者则走得更远,虽然他也受到制约,但同时也在很多方面不仅挑战,甚至颠覆、引导着制约因素。比如,林语堂在The Importance of Living(1937)一书中译创了屠隆、袁中郎、李卓吾等人的作品,他认为这些作家“一向都没有得到中国正统批评家的充分承认”(Lin,1937:338)。显然,林语堂对他们的译创主要和他个人推崇的文学性灵观相关。恰如余英时所指出的,这本书系统地汇集和整理了林语堂所欣赏的明清文人的生活情趣,“虽不反传统,却反正统”(2006:464)。再如,韦努蒂在翻译意大利诗人米洛·德·安吉利斯(Milo De Angelis)的作品时,运用抵抗式策略,建立一种既不同于英美主流也不同于意大利主流的诗学规范,从而创造出一种对两种文化语境都具有陌生效果的新语言(Venuti,1995:300)。在面对读者的时候,虽然作者心中可能假设了一个读者群体,但译创者在特定的译创动机下会使用特殊的译创手段对读者进行引导,比如印度裔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的英语写作会使用像“from which cause I did run from you”这种不合语法的句子,故意给读者制造困难,使自己的作品读起来像译文(Prasad,1999:53-54)。这种阅读障碍是作家故意地精心营造,以使英语读者意识到语言的杂合性,旨在彰显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可以看出,虽然译创者的主体性并不是绝对的、自由的,但正如提奥·赫曼斯(Theo Hermans)所说,它表现为一种在制约之下并为各种制约因素所激发的创造性(creativity within and thanks to constraints),译者所受的制约越多,其创造性就越强(Loffredo&Perteghella,2006:x-9)。
综上所述,译创者的角色不仅是要确保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也在一个更大的跨文化杂合过程里,制造新的不同于传统译者的身份。在当下文化多元的时代,翻译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建立语言或文化间联系的行为,因为它总结了人们正在经历着的更宽广、更深刻的文化改变(Nelson,2007:363)。对译创者主体性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译创者的主体身份、同对象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译创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