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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
1.6.17.4 谱新篇
谱新篇

1980初,我任柏各庄五农场专职团委书记。次年,被调到总厂主持服装厂筹建工作。经营上,我按照“小批量、多品种、资金勤周转”的思路,边建厂边生产,使服装厂不断壮大起来,几年后收回全部投资。

1984年,我担起了主持农垦商业公司(后改为外贸公司)全面工作的担子。在唐山办事处的复建工作中,一方面奔波于各农场之间筹措借款,一方面穿梭于市内各部门办理建设手续。在一次前往市里途中,我乘坐的吉普车与一违章大挂车相撞,车毁人伤。我被送往附近医院,头部、脸上被缝了30多针。治疗完后,我用帽子保护好伤口仍于当天赶到办事处,筹备营业楼的招标工作。至今我的脸上、头上还有明显的疤痕。

艰难的知青岁月,磨炼了我自强自立、不甘落后的性格。从1984年成立县外贸公司到1994年,我主持工作的这10年,总资产由18万元增加到3220万元,相当于创业之初的179倍。办公条件也大大改善。由建公司之初的10间震后简易房,变成了5000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大厦。公司多次被授予市、县级文明单位,省市重合同守信用标兵企业。

正当企业蒸蒸日上飞速发展的时候,1994年3月,县里突然决定将外贸公司分成7家,说是变一龙戏水为七龙闹海,让我分管其中一个公司,分给我们40名职工、280万的贷款和270万的应收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服从组织安排;作为一名经营者,我知道这是一次新的创业的开始。“人生不能碌碌无为,要对社会有所贡献”这是我一生追求的信条。对事业的热爱使我内心又涌起强大的生命活力,我属于这块土地,我要为这块土地赢得新的光荣。于是,我根据实际制定经营方针,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抓住经营主项,发挥特长,带动其他项目的发展。实行内外贸结合、进出口结合、经营与办实体结合的方针。1994年至1998年4年间,累积完成内贸销售收入3.64亿人民币,累计出口创汇1361万美元,累积实现利润1462万元,连续几年在全省县级外贸中创下了人均创利、内外贸经营额、出口创汇等几个第一。连续4年被授予“河北省重合同守信用标兵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省农垦系统、外贸系统先进单位等称号。我本人也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