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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
1.6.1.10 惟余莽莽
惟余莽莽

1996年12月30日,我们广告公司的老客户——遵化奥太啤酒公司调整了领导班子,新任总经理请求开滦日报社速选一得力同志客任啤酒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抓公司调研、宣传、广告工作。交换条件是给予开滦日报社部分广告业务。

其实,拿人换业务的招数并非新鲜,君不见联合国为了解决阿以冲突,不早就提出过“以土地换和平”的方案吗?

虽然人选还在酝酿之中,我就感到非我莫属了。因为佛祖早已说过: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对于遵化之行,我们夫妻并非没有顾虑,因为小子面临当年6月份的中考。如果他是优秀孩子,爹妈大可不必操心。如果他是劣等学生,爹妈也就不抱希望。难就难在他正好是晃上晃下的中间货色,催催有可能考上重点,松松是技校水平。如果我不在家盯着,肯定后果莫测。

尽管这样,我也没有迟疑。大半辈子了,哪次调动工作都没说过半个不字,为了保持晚节,也只能豁出去一头了。

我把经手的应收款全部结清后,迅速办理了工作移交,于1997年元月7日到啤酒公司报到。当我推开总经理助理办公室的北窗,断壁残垣的长城历历在目。这是我插队小30年后,又“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了。

6个月很快过去,孩子中考考了714分,他志愿报考的开滦二中,录取分数线也是714分。不用多了,他如果少考1分,就得掏8000块钱。这笔钱是报社给补,还是啤酒公司报销,只有鬼知道!

“老天怜我!”虽然我是唯物主义者,也得这么说。

农历八月十五夜间,啤酒公司的上级——遵化市供销社党委屈书记把电话打进来:“哪位呀?”“马世平。”“哎呀,老马你没回唐山?”“今天轮到我值班!”“谢谢,你为我们受苦了!”“嗨,有吃有喝没啥苦的!”“话不能这么说,中年离妻别子,是人生中的一大苦处哇!”

12月底,啤酒公司与报社签订的以人换业务合同到期,我结清了全年的广告应收款7万来元回到了报社。钱不算多,但却折射出我本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