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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春
1.3.36.1 (一)
(一)

记得那是1970年的2月14日,不到17岁的我下乡来到丰南县爽坨公社高庄子村。我刚来啥也不会干,长得又瘦小,工分每天8分,相当于标配“小妇女”。

插队第二天,开始了第一次的农村劳动。队长早晨分配任务。到我这里,他说:“小杨子你和‘锯锅的’(后来知道‘锯锅的’是一个叫高志平的外号)去董庄子给猪赶圈去。”当时大家都笑了。小姑娘们低着头偷偷地乐,偶尔还偷看我一眼;小媳妇们则戏谑:“小杨子忒得耶。头一天就弄个好活儿呀!”众人呵呵大笑。当时,我还在想,这到底是啥好活呢?等大家都走了,我和那个叫“锯锅的”(他比我还小一点)去猪圈赶了一头小母猪,拿着小树枝,轰着它去了董庄子。到了董庄子,老乡放出一头大公猪,给小母猪“啪啪啪”两次,完事就回了家。到庄里后,小媳妇们还打趣地问我们:“得不得耶。”弄得我大红脸。到第二天分配活时,小姑娘们还偷着笑呢!这就是我到农村的第一次劳动,那场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这辈子都忘不了。

下乡不久就是春天了,正是小苗破土萌发的季节,庄稼人开始薅草定苗。队长让我和妇女们一块去薅苗。别以为薅苗这活计轻闲,干了一会儿我就顶不住了,蹲得我腰酸腿疼,站起来眼前冒金星。我这正犯难,刚到地头的“小妇女”们,顾不上擦把汗、喘口气,磨过头来接我,嘴里还一个劲地叮嘱我:你这小身子骨娇贵,悠着劲干,小心别累散了架!这一天下来,我成了她们的重点保护对象。

不久,我学会了做豆腐、做豆片儿,每天得四处转悠着卖。卖了3年豆片,走遍了四邻八村,逢集必赶,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好乡亲,碰上了总有拉不断、拉不完的磕儿,这就是我现在赶集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