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诚和善治
清军入关,剿李自成,灭张献忠,南下逐鹿中原,终以武力统一全国,建立新王朝。满洲八旗的披坚执锐及“首崇满洲”的治国之策,却难以磨灭明末社会尊汉斥夷的文化心理。满汉冲突和隔阂成为清初社会失衡乃至对立的重大隐患。摄政王多尔衮为征服汉民社会,施之武力杀戮与文化专制的暴政:强行“留发而不留头”的“薙发令”,诏令全国通用满文、满语,兴文字狱等,便是所谓“攻城”兼“攻心”的以威治国。天聪八年(1634),多尔衮诏令将官员、城邑的汉文名一律改用满文,并召集群臣训谕,力戒效法汉俗。顺治二年(1645),清军攻入南京,即令限十日之内改装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江南民众以“头可断,发不可断”之誓抗议剃发,清军则暴行“嘉定三屠”,残杀全城二十万人予以镇压。有书商毛重倬、胥庭清等坊刻选文,仅因序、文纪年使用明代沿用的干支,未用清顺治年号,被扣上“目无本朝,阳顺阴违”之罪被处斩。汉民因“疑似影响之词,横受诛戮”之灾则比比皆是。清初的满汉对立,社会失和,致使社会畸形:一面清廷的暴力镇压,政治、文化的专制;一面是汉民反清情绪沸腾,在大清一统的表象下,暗淌着对立和抗争的激流。
缓解满汉对立,平息民怨,和谐社会,安抚士绅商农不同人群的融合共处,则成了康熙亲政殚虑图治的当务之急。《清史纪事本末》[1]记载了康熙治理社会的策略和才能。
康熙亲政,首先尊奉程朱理学为圣学。他对理学的一个感悟便是以诚、和治理社会。正如孔子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此道乃是一谓诚,二谓和。程朱理学讲明,诚者,取信于民,以诚为正道。诚信丧失,误国殃国。和者,和而不同,不走极端,不偏失一方,融则和,斥则伤。康熙在阅读明永乐年间编的《程理大全》时,作了一御批:“大指只一诚字,人可不以诚自勉乎?”康熙九年在颁圣谕十六条中,其第七条明令:“黜异端以崇圣学”,还特意谕示九卿各部衙:“有明于性理实学之人,令各举所知。”康熙的目的便在于统一思想,树立以诚和善治之道的国家意志,消弭满汉之间的裂痕和文化隔阂。据记载,康熙着力善治的有五项:
禁止圈地,限制特权。清入关建朝,皇太极多尔衮以八旗禁旅为“国家根本所系”,“应如恩爱养”为由,饬令兴土木,为八旗兵丁造房、娶妻生子。政令为满清贵族跑马圈地、侵吞民间房田开了绿灯。圈地之政,加剧了满汉矛盾。康熙对贵族圈地引发的社会动乱关之甚切。他认为,继承祖先的基业,在于“安天下,抚育群生”,“将民间房地圈给旗下,以致生民失业,衣食无资,流离困苦,深为可悯”。为调息民怨,颁诏二令:一令永远停止圈地,“圈占民间房地永远停止”,“所已圈地者,悉令给还民间”。满汉军民,原无异视,一视同仁。二令废除藩产变价。清初曾规定,各省将查明废藩之田房可变价售给耕种者。汉民贫困,无力购地。此规定形同空文,但却成了贵族廉价兼并房田,变相圈地的合法通道。康熙决定废除变价,将地田交与原耕种者,“改为民户”,“永为世业”。禁止圈地,废除变价,显然限制了贵族利益集团的特权。康熙之举虽与近代的“均田赋”,“耕者有其田”的民权思想有天壤之别,但试图缓冲尖锐的社会对立,不失为明智之举。
尊重汉俗。民间俗习,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作为一种文化的约定俗成和中华文明的表征,对稳定社会常常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清初的“薙发令”之所以引发社会震荡,也是由于凌辱了汉文明和文化俗习而诱发民族情绪的愤激。康熙朝则将尊重汉俗,提倡不同民族习俗相互融合视作“以诚治政”的重要举措。康熙亲政仅数月,批准推行“三从三不从”的新政,即汉民改俗,可男从女不从,官从吏不从,生从死不从。此后,清朝三百多年,女子可穿明代衣裙、梳汉式发髻,衙署吏役可着汉式差服,死者入殓可解发辫,穿汉式衣裤。由此缓和汉民对异族习俗强制取代的抵触情绪。汉族民间有一种乡饮酒礼的风俗。每年春分、秋实,乡间族人共聚一起饮酒祭礼。德高望重的族中长辈在祭礼中寄勉族人,祈福平安,祝愿来年风调雨顺。康熙认为,尊重类如汉俗,有助于群体的亲和,促进社会和谐;对清王朝而言,劝诫满族仿汉成俗,不仅可以弥合满汉的文化隔阂,而且可在民间倡导一种民族和谐的社会氛围。因此,康熙下达行政令,着八旗所辖的满、蒙各地均推行“乡饮酒礼”的汉民习俗,军队亦参加民间乡会,改善八旗禁军屠城之酷政形象,邀请汉人中“年高有德”者与会。康熙尊重汉俗之举,营造统治者的亲和力,是独具匠心的。
向汉族文人开放仕途。满族官员治政存有先天不足,缺乏必要的治政经验和学识修养。康熙亲政后,把开放仕途,让汉人参政视作缓和满汉矛盾的重要举措。九年,康熙颁诏全国,命各省、府、县官衙推举品才兼优的明末遗老和知识贤能,并在各地张榜告示,“凡山林隐匿,有志进取者”,均可应聘,以便擢用。另外,增设南书房,选聘博学善才者任南方房“行走”,与内阁大臣讲论应对,共商国事。由内务府专拨房屋居住,潜心治学。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领袖王士祯、徐乾学等都在南书房任职。十八年,康熙为广纳汉族士人,特准举行博学鸿儒科考试,选拔贤能博学汉族文人参加。特科考试还破例赐宴,完卷不限时间,尽悉发挥其才学,以示对汉族文人的尊重。各地推荐应试多达一百四十三人,录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分别聘入翰林院,有入《明史》馆修史,有候补授职衔。康熙开放仕途,在朝野引起震动,这对化解汉族知识分子的怨恨,让之融入社会起了积极作用。
振兴教育。清初建朝,社会失稳,人心涣散。更为忧虑的是,“学校废弛,文教日衰”。教育的边缘化,是导致道德沉沦、行为失范、社会危机的重要诱因。故而,康熙颁发“圣谕十六条”中专列一条“隆学校以端士习”,把振兴教育作为诚和治国的重要决策。在执政期间,康熙推出许多具体措施“以崇文教”。诸如:修复各地学校,有条件的省、府可办中学、府学、大学,京城办国子监,建全义学及官学的各级教育;鼓励官员子弟,民间年少入学,尤其是动员少数民族土司官员子弟就近府、县入学;饬令各省拨专款资助贫困学生;清理学校环境,禁止闲杂之徒任行出入;各衙门选择进士出身官员充当补授教官,“造就人才”;诏修国子监、文庙,宣扬“万世师表”、尊师爱教之道,等等。康熙振兴教育的方针是德才兼备。为此,亲作《训饬士子文》,颁发礼部,要求学生“先立品行,次及文学”,“躬修实践,砥砺廉偶”,“敦孝顺以事亲,秉忠贞以立志”。虽说,康熙提倡的是孔孟之道的封建教育,但对提升民族的文化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培育“人知尚学”的新的社会风尚,则是无可置否的。
宽容异己。兴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在顺治朝已是变本加厉。康熙朝初期,鳌拜等四辅臣执政时发生的庄氏史案更是令朝野震惊。浙江湖州人庄廷鑨因刻印明内阁首辅朱国帧的《明史》而酿成祸及众门的惨案。凡参与刻、印、卖、藏者尽数缉拿,“案犯”达两千余人,编纂书校十八人被凌迟处死,所涉官员或以私藏逆书罪处斩,或以失职罪革职。庄氏史案在一些知识分子、社会达人中成为亡国伤痛的文化记忆。康熙总结教训,改张易辙,变禁为疏,宽容持异见的知识分子。康熙南巡途中在西安特意接见当地名士明遗民李颙。李颙竟推病不出,避而不见,仅遣子进呈所撰书著。康熙不责罪,却勉加安慰,对其子说:“尔父读书守志,可谓完节。朕有亲题‘志操高洁’匾额并手书诗帖,以旌尔父之志。”回巡德州途中,又手书“绩学参微”赐予闭门治学、誓不参政的明遗民梅文鼎。为尊重知识分子,康熙专门对修《明史》一事作出批示:“《明史》之是非自有烛见,卿等众意为是即告也。刊而行之,偶有斟酌,公同再议。朕无一字可定。”康熙的宽容,绝非皇太极、顺治可同日而语。康熙诏举博学鸿儒修史,汲纳前朝史鉴;网罗遗民耆旧,容忍异己政见明晰地发出善政须重用知识分子,消弭满汉畛域、朝野隔阂之信号,可谓用心良苦。
儒家有言,“君子尚宽舒以褒其身,行身中和”,“以百姓心为心”,为“善治者”。康熙以诚为信,融为和,斥则伤之道,企求社会和谐,确是值得体味。乾隆四年,特加谥康熙帝“诚信”、“中和”四字,此评价甚是中肯。
【注释】
[1]白新良·清史纪事本末[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