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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8.3.1 知识点一 行李、包裹运输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知识点一 行李、包裹运输事故的种类和等级

(一)行李、包裹事故的种类

(1)火灾。

(2)被盗(有被盗痕迹的)。

(3)丢失(全部未到或部分短少,无被盗痕迹的)。

(4)损坏(破损、湿损、变形等)。

(5)误交付。

(6)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或顶件运输。

(7)其他(污染、腐坏等)。

(二)行李、包裹事故的等级

行李、包裹事故按其性质和损失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三个等级以及事故苗子。

1.重大事故

(1)由于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达3人的。

(2)物品损失(包括其他直接损失,以下同)价值超过3万元的。

(3)尖端保密物品、放射性物品灭失。

2.大事故

(1)由于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重伤的。

(2)物品损失价值在1~3万元的。

3.一般事故

(1)由于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的。

(2)物品损失价值在200元~1万元的。

4.事故苗子

在运输行李、包裹过程中(自承运时起至交付完毕时止)造成轻微损失及一般办理差错为事故苗子。

事故苗子包括:

(1)损失轻微、其价值不超过200元(含200元)的。

(2)被盗在30 d内破案并追回原物,损失轻微的。

(3)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及时发现纠正,未造成损失的。

(4)误交付及时发现并取回,未造成损失的。

(5)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

(6)违反营业办理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