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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6.7.2 知识点二 路内有关人员携带路用品的规定
知识点二 路内有关人员携带路用品的规定

1.铁路电务维修人员

铁路电务等维修人员乘坐管内旅客列车到各站检查、维修设备,凭铁路局发给的携带器材乘车凭证,可携带蓄电池(6 V组)8组,蓄电池和电池的电解液(装入特种容器)3瓶,轨道焊接线火柴(铁盒密封)5盒,焊药40包,防腐油10 kg,机油1 kg,煤油1 kg,变压器油2 kg,调和漆5 kg,汽油(密封)0.5 kg。乘车时应服从列车长安排,将携带品放在列车尾部,保证安全,并不影响车内秩序和运转车长作业。

2.铁路衡器检修人员

铁路衡器管理所检修工作人员,持证明到各站检定、修理衡器时,准许随身携带小型配件、调和漆5 kg和标准砝码200 kg,也可凭书面证明免费托运砝码和衡器配件。车站填发包裹票,在记事栏内注明“衡器检修”,收回书面证明报铁路局。

3.钢轨探伤人员

为方便工务段钢轨探伤工作人员乘车需要,由各铁路局发给“携带钢轨探伤仪乘车证”,可携带JGT-2型钢轨探伤仪(体积为1 000 mm×830 mm×380 mm)乘车,同时需出示铁路公用乘车证,准乘管内旅客列车,并按乘务员或列车长指定地点放置,不得妨碍旅客乘降。

【技能练习】

1.路用品的携带有何规定?

2.客车车递路用品的范围有哪些?车递哪些物品可办理挂号运送?

3.中国铁路文工团托运道具、布景等物品时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