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5.6.2 知识点二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的处理
知识点二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超过免费重量或超过规定的外部尺寸时,在发站应按规定办理托运手续,不准带上车。如在列车内或下车站发现时,其超重部分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2)旅客携带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以及动物(含猫、狗、猴等宠物)都应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3)对危险品、禁运物品及污损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的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危害旅客,同时,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旅客携带的物品价值较低,应补收运费超过其本身价值时,可按物品本身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最远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