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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5.3.3 知识点三 旅客乘车中发生特殊情况的处理
知识点三 旅客乘车中发生特殊情况的处理

1.误售、误购车票的处理

由于站名相似、口音不同等原因,发生误售、误购车票时,车站和列车必须正确处理,使旅客能安全迅速到达旅行目的地。

对误售、误购车票,应按下列规定补收或退还已收票价与正当票价的差额,不收手续费或退票费。

(1)在发站,收回原票,换发新票。

(2)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车内,应补收票价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补收票价差额;应退还票价时,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原票交给旅客,作为乘车至正当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凭证,并应以最方便的列车将旅客运送至正当到站。

【例2.2】误售、误购的处理。

××年4月9日,2462次列车集宁南开车后验票,发现一名旅客持K284次集宁南至宿州(集宁南—北京西—宿州,票价102.00元,票号B089999)车票,经询问其实到站为朔州(集宁南—大同—朔州39.00元)。列车如何处理?

【解】(1)处理依据。

发生误售误购应退还票价时,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原票交给旅客,作为乘车至正当到站退还票价差额的凭证,并应以最方便的列车将旅客运送至正当到站。

(2)编制客运记录,如表2.1所示。

表2.1 客运记录

2.误乘的处理

由于旅客没有确认车次或上、下行方向坐错了车,或乘车中坐过了站,统称为误乘。

旅客发生误乘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最近列车(不办理一般旅客运输的国际列车除外)将旅客免费送回误乘站或正当到站。

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的旅客,在免费送回的区段,站、车均应告知旅客不得中途下车。如中途下车时,对往返乘车的免费区段,按返程所乘列车等级分别核收往返区段的票价,核收一次手续费。

【例2.3】误乘免费送回、中途下车的处理。

××年4月9日,萨拉齐站出站验1816次到达旅客车票时,发现一名旅客持一客运记录(K177次列车编制的,旅客车票是大同—呼和浩特,坐过了站,列车编制客运记录交包头站处理,包头站指定当日1816次列车免费送回呼和浩特)。萨拉齐站怎样处理?

【解】(1)处理依据。

误售、误购、坐过了站的旅客,在免费送回的区段不得中途下车。如中途下车时,对往返乘车的免费区段,按返程所乘的列车等级分别核收往返区段的票价,核收一次手续费。

(2)计算票价。

呼和浩特—包头165 km。

包头—萨拉齐60 km。

往程呼和浩特—包头165 km。

普通客快票价:返程包头—萨拉齐60 km。

普通客快票价手续费:2.00元。

(3)填制客运杂费收据。

3.丢失车票的处理

旅客购买实名制票后丢失车票时,在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办理时,需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无误后,请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需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到站前经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将开具客运记录交给旅客。旅客在到站后24 h内,需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原车票已经退票的或者已经挂失补办的,不办理挂失补办。办理时,原车票已经改签的按改签后的车票办理挂失补办。

旅客购票后乘车前未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或者乘车后丢失车票的,需另行购票。在列车上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在乘车站可按规定办理退票;在列车上,需主动向列车长声明,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旅客在到站出站后提出的,不予退票。

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12306.cn,以下简称12306.cn网站)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且在具备条件的车站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自动检票机(闸机)直接检票乘车的,在列车上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确认车票信息的,需先行补票。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列车长确认后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旅客持客运记录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下车站退票窗口退还后补车票,不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