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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5.3.1 知识点一 旅客乘车基本条件和车票签证
知识点一 旅客乘车基本条件和车票签证

1.基本条件

(1)旅客乘什么车买什么票,并须按票面载明的乘车日期、车次、径路、席别乘车,在票面规定的有效期间内抵达到站。

(2)对乘坐卧铺的旅客,列车可以收取车票,并集中保管。收票时应换发卧铺证,旅客下车前,凭卧铺证换回车票。对票额不共用、席位不复用的列车如列车开车后较长时间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卧铺另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尽量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由到站退还票价,核收手续费。

考虑旅客携带儿童方便,允许成人带儿童或儿童与儿童可共用一铺。

(3)除特殊情况并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等席别的车厢停留。

(4)为了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对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车可以不予运送。车站发现时应告之铁路规定并对已购的车票按旅客退票的有关规定处理,列车上发现时,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车站处理,必要时,应通知铁路防疫部门处理污染现场。车站应退还已收车票票价与已乘区间车票票价的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并核收退票费。

(5)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旅客,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车站工作人员应将站内发现的和列车移交的上述旅客带出站外,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车票背面作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2.车票签证

(1)旅客购票后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签证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 h,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前48 h以前办理(见图2.4)。原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改签后的新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动车组列车车票办理改晚乘车手续时,推迟乘车的时间应当在车站售票的预售期内。

图2.4 始发改签车票票样

(2)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始发改签”字样。如图2.4所示。计算票价时,在联合票价基础上计算。旅客在中途站办理签证不需补差价时,只打印签证号,需补差价时,发售有价签证票。除售票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手工改签车票。

(3)旅客在中转站换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办理签证手续。签证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计算机除打印“中转签证”字样的签证票外,另以代用票补收票价差额,签证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计算机只打印“中转签证”字样的签证票,随原票使用。需补差价时,发售有价签证票。如图2.5所示。

图2.5 中转改签车票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