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5.1.1 知识点一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含义及凭证
知识点一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含义及凭证

1.含义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运地承运人与旅客订立的旅客运输合同,对所涉及的承运人都有连带关系,具有同等约束力。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自旅客进站检验车票为合同履行开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缴销车票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2.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

除车票外,还有铁路乘车证和特种乘车证。特种乘车证包括:

(1)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

(2)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机要部门使用的软席乘车证(限乘指定的乘车位置)。

(3)邮政部门使用的机要通信人员免费乘车证,包括押运员、检查员(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4)邮局押运人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5)邮局视导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6)口岸站的海关、边防军、银行使用的往返免费乘车书面证明。

(7)我国铁路邀请的外国铁路代表团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免费乘车证。

(8)用于到外站装卸作业及抢险的调度命令。

另外,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的监督,使用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邀请的其他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检查铁路工作乘车时所使用的“全国铁路免费乘车证”可乘坐除国际列车以外各种等级、席别的列车。“全国铁路免费乘车证”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