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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组织 第2版
1.4.1.3 知识点三 客运运价里程
知识点三 客运运价里程

客运运价里程是指计算旅客票价、行包运价所应用的里程,它是计价的依据。

客运运价里程与实际工务里程是有出入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尾数处理的缘故。站间里程严格来说以站中心线为准,而站中心线就会出现××km+××m的情况,在计价上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带有尾数,故要处理成为整数,因而,两者有误差。

二是线路改造的关系。为提高列车运行速度,线路经常要进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线路就会产生延长或者缩短的现象,为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随时变动,而在一定时期,才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公布修改。

因而,客运运价里程有一定滞后性。

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运价里程的确定,以《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准。该里程表所载的线路,为国家铁路的正式营业线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地方铁路线、合资铁路线。同时,该里程表也是用以查找和确认车站有无营业办理限制的依据。

一、客运运价里程的确定

1.查找站名

如能确知所要查找的到站在哪条线路时,可从“站名音序索引表”中,查出该站所属线在“里程表”中的页数,即可查出到站。

如不能确知所要查找的到站在哪条线路时,可从“站名首字音序索引表”或者从“站名首字笔画索引表”中,查出该站在“站名索引表”中的页数,然后再查出在“里程表”中的页数,即可查出到站。

2.确认有无营业办理限制

查出到站后,应首先确认该站有无营业办理限制,其限制站名前使用下列符号表示:

※:旅客乘降所,只办理旅客乘降业务;

O:不办理行李和包裹业务的车站;

◎:不办理包裹业务的车站;

△:不办理客运业务的线路连接点车站。

3.计算里程

(1)发站和到站在同一条线时:用两站到本线路起点或终点的里程相减,即可求出两站间的里程。

(2)发站和到站间跨及两条及其以上线路时:应按规定的接算站接算。

二、接算站形式

所谓规定的接算站,就是为了将发、到站间跨及两条以上不同的线路衔接起来,进行里程加总计算票价和运价,所规定的结算衔接点。

在《客运运价里程接算站示意图》中,接算站用红色圆圈表示。

在《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中,站名用黑色字体印刷,站名下部印有1 mm宽的黑色横线,并在该站的接续线名栏注有“接××线”字样。

接算站的形式有下列几种:

(1)大多数接算站是两条及其以上线路相互衔接的接轨站,如哈尔滨、衡阳等站。此类接算站,查找、计算里程都较为方便,如图1.1所示。

图1.1 接算站示意图例之一

(2)部分接算站是接轨站附近的城市所在站。由于接轨站线路设置、车站设备、列车开行等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多数旅客从附近大站乘车,因此,为了铁路工作及旅客乘车的方便,指定城市站为接算站。凡是这样的接算站,接轨站和城市站相互间要往返乘车,这部分往返里程已列入里程表中,确定运价里程时,不再另计。如沈山线与魏塔线的接轨点为塔山站,但接算站规定为锦州站,再如京广线与京沪线的接轨点为丰台站,但接算站规定为北京站,如图1.2所示。

(3)个别接算站是在同一城市无线路衔接的车站(由于城市建设的关系,相互间未能铺轨连接),为了计算里程的方便,而特定该两站为同一的接算站。如昆明站与昆明北站,中间相隔约5 km,即视为昆明站与昆明北站相互衔接,并指定为同一的接算站,如图1.3所示。

确定运价里程时,还应考虑一些特殊规定,如国际旅客联运经由国境线时,应另加算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如经轮渡时,应另加轮渡里程。

图1.2 接算站示意图例之二

图1.3 接算站示意图例之三

三、客运运价里程的计算规定

(1)旅客票价里程,按旅客的实际乘车径路计算。

(2)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的实际运送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

(3)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

(4)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20 km;加快票100 km;空调票20 km;卧铺票400 km(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20 km;包裹100 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