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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 一部孔雀王国史
1.7.1 第一部分 小摩崖法敕
第一部分 小摩崖法敕

此愿将与日俱增—愿民众能更虔诚地践行正法,至少加倍而为之。

此公告由传播佛教的组织宣读。256。

《第二小摩崖法敕》

正法与职责概述[1]

尊贵仁慈的陛下这样讲道:

要孝顺父母;爱护尊重一切生灵;言必真实。

这些是虔诚之法的精髓,应全力践行。依理推之,学生应尊重师长,师长宜爱护学生。

此乃万物之本—藉此可福寿绵绵,须依此行事。

抄写员帕达

《第一小摩崖法敕》[2]

尊贵仁慈的陛下这样讲道:

我为佛陀居士,已两年有半,但其间未尽力弘扬正法。一年多前,我皈信僧伽,从此竭力奉行正法。

这期间,印度民众从未与神祇相连,弘扬正法可以使民众与神祇相连。

这就是弘扬正法的成果。并非只有尊贵显赫之人才能获此成果,寻常百姓,无论身份如何卑微,只要潜心修行正法,终会获得极乐。

为此,发此公告:

无论贫富贵贱,皆当尽力奉行正法。

邻人也应知晓此训令,望此训长存!

此愿将与日俱增—愿民众能更虔诚地践行正法,至少加倍为之。

一有机缘,就应将此公告刻于岩壁之上,并采取措施将公告刻于帝国境内任何有石柱的地方。

各官员应据此公告,在管辖范围内,弘扬此公告精神。

此公告由传播佛教的组织宣读;即,256人是弘法者

评 注

《第一摩崖法敕》可能是阿育王碑文中最难理解的一个。人们已经对碑文的意义讨论了多年。虽然学者还未达成共识,但大多数困惑已得到解决。人们已接受“两年有半”和“一年多”的表述。我将产生轻微变体的“samghe upayite”译为“皈信僧伽”,因为阿育王已经做了一段时间僧侣。一些学者仍不太确定该词的意义。由于没有分清“amisa”和“misa”两词的词源,在上一版中,我误译了神祇与百姓那段话。我认为,现在大家都接受了西尔万·莱维[3]的观点,即两个词的意思分别是“未融合”或“没有联系”和“融合的”或“相连的”,似乎是指真正的法训能让人升至神祇层级“你也将成为神祇”。段落中“deva”一词的意思是“神祇”而非“国王”或“婆罗门”。我认为意为“宣告”或“戒律”的“iyamsavane”一词指的仅仅是“无论贫富贵贱,皆当尽力奉行正法”这句话,而非整个法敕。

罗钵那碑文、萨萨拉姆碑文、婆罗马吉里碑文和杰廷嘉-茹阿梅索尔碑文都有结束语。这些结束语完整程度不同,内容也有所不同。人们对这些结束语的争议已延续多年。贝鲁碑文、西德达普尔碑文和马斯基碑文都缺失了一些文字与数字。

本书第二版参照的是托马斯博士的译文,但在这一版中,我认同德瓦达多·罗摩克里希纳·班达伽先生[4]的考证[5],因此,本书这一版中的译文同德瓦达多·罗摩克里希纳·班达伽和塞纳尔的阐释是一致的。

似乎有必要对萨萨拉姆碑文、罗钵那碑文和婆罗马吉里碑文这三个清晰的碑文做个统一的解释:

萨萨拉姆碑文[6]

Iyam cha savane vivuthena luve Sapamna Iati[7]

vivutka ti 256

罗钵那碑文:

Vyiithend savane kate 256 satavivasa t[i].

婆罗马吉里碑文:

Iyam cha savane sav[a]p[i].te

Vyuthena256

很明显,第一句意为:“宣读”或“制作”了“宣告”或“戒律”。第二句里,有一个单独使用的婆罗马吉里数字。该数字的意思一定与萨萨拉姆和罗钵那碑文中数字的意思相同。在萨萨拉姆碑文中,数字256出现在一个完整的句子中,而罗钵那碑文中的语句并不太完整。我同德瓦达多·罗摩克里希纳·班达伽的观点一样,认为“Iati”是一个书写错误,这里漏掉一个意为“数百”的词“sata”。第二个同“vivasa”相连的“sata”一定是梵语“sattva”,意为“人”。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以下译本:

萨萨拉姆碑文:

此公告由传播佛教的组织宣读;即,二百五十六,256个弘法者

罗钵那碑文:

此公告由传播佛教的组织宣读;即,256人是弘法者

婆罗马吉里碑文:

此公告由传播佛教的组织宣读;即256人。

第一个小句里的“vyutha”一词是一个集合名词。罗钵那碑文中第二句的意思十分清晰,并由此决定了对其他碑文的解读。在这里无法对该问题做进一步讨论。塞纳尔的译文做出了同样的解读,塞纳尔很久以前就将“vyutha”译成了“弘法者”[8]

《第二小摩崖法敕》容易理解,我前一版书里的译文就是准确的。该法敕风格迥异于其他所有碑文,似乎明显由驻坎纳达的南方总督秘书处撰写。金山镇很可能就在尼扎姆领地的金矿附近。

1915年在尼扎姆领地赖久尔地区发现的《马斯基第一摩崖法敕》的新版本。与尼扎姆领地的金矿很近。这个严重残损的碑文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碑文的开头语:

天宠慈颜阿育王。

其他碑文里都没有阿育王的名字。该法敕内容同罗钵那碑文和萨萨拉姆碑文几乎完全一样,但受损严重,已无法完整翻译[9]

迈索尔碑文结尾处抄写员的签名令人很好奇。值得注意的是抄写员用西北边境的佉卢文写下了最后一个词“lipikarena”,意为“抄写员”。抄写员似乎是北方人。伊希莉娅城一定在西德达普尔之内或附近。毫无疑问,碑文中提到的王公是阿育王的一个儿子,也是德干总督。

256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数字。该数字是16的平方,也是印度人特别喜欢的一个数字。这个数字也可以看成64×4或者32×8,这些都是印度人最喜欢的数字。将数字看成日期的观点肯定是错误的。将数字视为日期的学者会错误地得出毫无根据的推测,该做法已废弃,无需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