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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天命而用 星占、术数与中国古代社会
1.11.1 一、前言
一、前言

顺治元年(1644),耶稣会士汤若望(Adam Schall Von Bell,1592—1666)率天主教天文家争得清钦天监的领导权后[1],原监中信奉不同宗教的天文家即遭多方排挤。顺治十四年,因事被革职的回族秋官正吴明炫上疏摘斥新法所推交食及水星伏见有误,并抨击新法中有遗漏紫气、颠倒觜参、颠倒罗计三款错误。[2]此处所称的罗计乃分指罗(或书作罗睺[3])与计都两曜,星家将其与紫气(或书作紫炁)、月孛合称为四余,同属会移动而无光象的“隐曜”,亦即为星占学上虚构出的星体。吴明炫在此一讼争中惨遭失败,并拟处绞刑,但幸遇顺治宠妃董鄂氏生子恩赦,而于十四年十一月免罪释放。[4]

顺治十六年五月,布衣杨光先(1597—1669)作《摘谬论》攻讦西法,其中四余又再度成为论争的焦点之一。顺治十七年五月,杨光先将《摘谬论》并同其他抨击西人西教的疏论赍投,但因汤若望当时在政坛上的影响力相当大,使得通政使司竟然违背常例拒绝受理此事。[5]

康熙三年(1664)七月,杨光先再度展开反教的行动,向礼部密告监官李祖白造传《天学传概》惑众[6],并告天主教会有图谋不轨等事。由于当时的政治局势已与顺治末期大不相同,在吴明烜(此为吴明炫因避帝讳所新改之名[7])及前礼部尚书恩格德以及辅政大臣等的支持下,杨光先成功地掀起“历狱”,并将天主教势力一举排出钦天监之外[8],杨氏在出任监正后,即依其先前的主张改依古法定义四余。

康熙七年十二月,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1623—1688)等奏劾钦天监监副吴明烜所修的历书多误。康熙八年二月,杨光先以“职司监正,历日差错不能修理,左袒吴明烜,妄以九十六刻推算乃西洋之法,必不可用”,遭革职。[9]此后,南怀仁即奉旨治理历法,并在历日中再度以汤若望先前之法处理四余,但此一异于传统的方式,一直无法获得社会的全面认同。直至乾隆初,保守人士终于迫使以西法制历的钦天监在四余一事上妥协,亦即在历中重新增列紫气,并将罗、计的定义改复古法(详见后文)。

由于先前学界很少论及中、西法对四余的争执,甚至对传统四余的介绍亦不多见,故笔者在此文中将先以相当篇幅就四余的源流、形性及其在术数中的应用,试作说明。次论及耶稣会天文家对四余的态度。末则详细析论删改四余一事在新、旧法抗争中所引发的争辩。文中除细述清代前期近百年间争论四余定义及存废一事的本质与过程之外,亦将尝试探究不同的文化背景如何影响中、西天文家对四余的态度,并借此一个案突显中国古代天文如何透过术数的应用,而与社会产生密切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