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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美文誉襄阳
1.46.1.1 李梦阳其人
李梦阳其人

李梦阳 (1473—1530),字天赐,又字献吉,号空同子,陕西庆阳 (今属于甘肃)人,出生于一个世代贫寒的家庭里。相传李梦阳出生时,其母高氏梦见一轮红日坠落怀中,故其父给他起名梦阳,字天赐。明弘治五年 (1492年),李梦阳陕西乡试第一,次年考中进士。不幸的是当年其母病故,两年后其父又去世,故其中进士之后的五年时间一直丁忧在家。弘治十一年 (1498年),李梦阳被启用为官,出任户部主事;三年后受命监税三关山,执法严峻,不避权势,却遭诬告而第一次下狱,不久得释。

弘治十八年 (1505年),李梦阳受诏上疏,写了 《上孝宗皇帝书稿》。在疏文中,他痛陈己见,指出足以动摇朝廷的 “二病”、“三害”以及潜伏着的六个方面的危机 (“六渐”)。外戚寿宁侯张鹤龄 (孝宗张皇后之弟)一伙对此惊恐万分,进行疯狂反扑,给李梦阳罗织了 “十大罪状”,指责他 “讥讪母后张氏,罪当斩”。孝宗皇帝虽然深知李梦阳忠直为国,却因各方面压力不得不命锦衣卫将其逮捕入狱。事后某日,李梦阳途中遇到张鹤龄便高声叫骂,并扬鞭打落其两颗牙齿,张鹤龄不敢声张,狼狈逃窜。

正德元年 (1506年),明武宗继位以后,李梦阳升任户部郎中。大学士刘健、谢迁,户部尚书韩文等大臣联名上疏,弹劾以刘瑾为首的 “宦官八虎”,试图除掉他们。李梦阳参与其中,并代草疏文 《代劾宦官状稿》。因消息泄露,刘瑾先发制人,韩文等均遭残酷迫害,李梦阳亦被强令辞官。正德三年 (1508年)五月,刘瑾又矫旨将李梦阳下狱,并捏造罪名,必欲杀之而后快,幸亏康海等人竭力营救才幸免一死。

正德五年 (1510 年),刘瑾被诛,李梦阳官复原职。不久,任江西提学副使。到任后,李梦阳竭力抵制官场的腐败风气,却反遭弹劾。皇帝委派大理寺卿燕忠前往调查。燕忠却是非不分,竟将李梦阳投入广信 (今江西上饶)狱中。李梦阳终以 “凌轹同列,挟制上官”之罪而被罢官闲置。

嘉靖初年 (1521年),宁王朱宸濠谋反被诛,李梦阳因曾在江西任上为其撰写过 《旧春书院记》一文而受到株连,又一次被捕入狱。经多方营救才又躲过一劫,但从此被革职削籍,结束了仕途生涯。此后数年,李梦阳人生沉寂,于嘉靖九年 (1530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