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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美文誉襄阳
1.6 和  氏
和  氏

战国·韩非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1],奉而献之厉王[2]。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 “石也。”王以和为诳[3],而刖其左足[4]。及厉王薨[5],武王即位[6]。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 “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7]。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8],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9],遂命曰“和氏之璧”。

—— 《韩非子》卷四

【题解】

和氏,即楚人卞和。原文借和氏献璞被刖的故事,作为议论的根据,以便下文申论法术之士处境的艰难,因而用 “和氏”作篇名。

韩非 (约前280—前233),河南郑州新郑人,出生于韩国都城郑城,战国末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非子将商鞅的 “法”,申不害的 “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将老子的辩证法和荀子的朴素唯物主义融为一体,也是先秦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集儒、道、墨、法四大思想流派的精华于一身。韩非是韩王之子,荀子的学生,李斯的同学。著有 《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

【注释】

[1]和氏:卞和,春秋时期楚国人。玉璞 (pú):含玉的石头,即未经加工修治的玉石。楚山:即荆山,在今湖北省南漳县西。地处荆山山脉的南漳县巡检镇有玉印岩,相传是卞和得玉的地方,又称 “抱璞岩”和“泣玉岩”。

[2]奉(pěng):两手捧着。这一意义后写作 “捧”。厉王: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武王之前的君主是蚡 (fén)冒(前757—前741年在位)。或疑蚡冒死后被追谥为厉王。据东方朔《七谏》、刘向 《新序·杂事》、王充 《论衡·变动》记载,卞和在厉王、武王时献过玉,与本文说法一致。但 《后汉书·孔融传》李贤注引此文作 “武王、文王、成王”。各家说法不同,姑妄存之,不必拘泥。

[3]玉人:治玉的工匠。相:省视、察看,此处指鉴定。诳(kuáng):欺骗。这里指骗子。

[4]刖(yuè):古代一种砍脚的酷刑。

[5]薨(hōng):古代称诸侯死叫薨。

[6]武王:即蚡冒之弟楚武王熊通 (前740—前690 年在位)。

[7]文王:即楚文王熊赀 (zī)(前689—前677年在位)。

[8]题:评定。贞士:志节坚定、操守方正之士。

[9]理:治玉,指顺着玉石的纹理从中剖出玉来。

【简析】

本节文字简要叙述了卞和献玉的大致过程,是关于卞和故事的首次记载。而发生在襄阳境内的这个故事距今已近2800多年了。本文处处扣紧卞和与玉璞着笔:开头即交代 “和氏得玉璞”,中间写卞和两次献璞遭害,然后文王即位,卞和抱璞而哭。在写卞和回答为什么悲伤的问题时,关合二者,点出了故事的中心:“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最后写玉璞被命名为“和氏之璧”,仍紧扣二者照应开头。

在这个故事中,卞和不但具有识宝的慧眼,而且具有非凡的毅力和决心。春秋战国时期保留了奴隶制时代许多酷刑,如卞和被砍去两足,而且 “天下之刖者多矣”,表明卞和的遭遇只是千万人中的一例而已,这在客观上反映了奴隶主贵族统治者的残暴。

文王在得知情况后, “使人问其故”、 “使人理其璞”并最终“得宝”,这与偏听偏信、滥用酷刑的厉王、武王形成鲜明对照。文王可说是韩非理想中的人主。他在 《和氏》一文中说: “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特帝王之璞未献耳。”可见,韩非叙说这个故事的原意,乃是感叹其法术思想未得重用。故事的结尾,韩非寄托了对统治者改变态度的希望。他相信自己和自己的法术思想,最终会像卞和与玉璞一样,确立其不朽的地位。

“和氏璧”的故事流传极广,后人经常引用。人们通常以和氏璧、和璧、和氏玉、和宝、和玉、和璞、卞玉璞、楚璞、荆璞等泛指美玉,或用以称誉人的美德和诗文的高妙。也用献璞、献玉、献荆、美玉三献、卞和三献等表示奉献才略、技艺和诗文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