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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 鲁迅与许广平、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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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词:

你们这些小姐们,只能逃回自己的巢里之后,这才想出办法来夸口;其实则胆小如芝麻(而且还是很小的芝麻),本领只在一齐逃走。为掩饰逃走起见,则云“想拿东西打人”,辄以“想”字妄加罗织,大发挥其杨家勃豁式手段。呜呼!“老师”之“前途”,而今而后,岂不“棘矣”也哉!

不吐而且游白塔寺,我虽然并未目睹,也不敢决其必无。但这日二时以后,我又喝烧酒六杯,蒲桃酒[3]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则足见不屈之精神,尤足为万世师表。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榆姊姊也。

又总之:端午这一天,我并没有醉,也未尝“想”打人;至于“哭泣”,乃是小姐们的专门学问,更与我不相干。特此训谕知之。

以后大抵近于讲义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实真发酒疯者,有几何哉,十之九是装出来的。但使人敢于装,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罢。然而世人之装醉发疯,大半又由于倚赖性,因为一切过失,可以归罪于醉,自己不负责任,所以虽醒而装起来。但我之计划,则仅在以拳击“某籍”小姐两名之拳骨[4]而止,因为该两小姐们近来倚仗“太师母”之势力,日见跋扈,竟有欺侮“老师”之行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维教育也。然而“殃及池鱼”,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岂不为我所笑?虽“再游白塔寺”,亦何能掩其“心上有杞天之虑”[5]的狼狈情状哉。

今年中秋这一天,不知白塔寺可有庙会,如有,我仍当请客,但无则作罢,因为恐怕来客逃出之后,无处可游,扫却雅兴,令我抱歉之至。

……

“老师”

6 月28

在鲁迅和广平向着爱的方向飞驰的心路历程上,这篇“训词”是块前所未有的里程碑——

两人第一次正视了双方都处于一种平等的恋人关系(而不仅仅是一种开明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老师”而有引号,表明鲁迅实在不愿再背老师的包袱了,愿和爱的对手处于心理上的平等地位。

而“训词”格式的别致,笔调的轻松,谈吐的无拘无束,都足以证明两人的感情已且深且厚了。

只是四十六岁的鲁迅,并不将这些亲昵明白出之,而是曲曲折折,言在此,意在彼,典型的鲁迅风。自然比那种爱得死去活来的表皮文字,更能撼动已有一些人生经验的广平的心旌。

结尾的“中秋之约”,简直掩饰不住他“得陇望蜀”的急情——先生被无爱的婚姻折磨得太久了,真正的爱情对他来说,来得太晚太晚了!

这封信刚一寄出,鲁迅就收到了广平28日的来信。大概她已冷静了些,特意向鲁迅赔罪,说端午不该激他,弄不好会酒精中毒。

恋人之间是用不着赔罪的,必须维护这高热度的恋爱气氛!29日晚,鲁迅立即写信,说明广平的赔罪,“大约也许听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谣言了吧”。所以不得不有“辟谣之举”——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且夫不佞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至于被小娃儿所激么?这是决不会的。

第二,我并未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现在为止,真的醉只有一回半,决不会如此平和。

然而,“某籍”小姐为粉饰自己的逃走起见,一定将不知从哪里拾来的故事(也许就从“太师母”那里得来的)加以演绎,以致小鬼也不免赔罪不已了罢。但是,虽是“太师母”,观察也不会对,虽是“太太师母”,观察也不会对。我自己知道,那天丝毫没有醉,并且并不糊涂,击“房东”之拳,按小鬼之头,全都记得,而且诸君逃出时可怜之状,也并不忘记,——虽然没有目睹游白塔寺。

所以,此后不准再来道歉,否则,我“学籍单洋,教鞭十七载”[6],要发宣言以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了。看你们还敢逞能么?

……